基于文本类型理的国际贸易单证翻译策略

更新时间:2024-04-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580 浏览:21431

摘 要:文本类型理论是德国翻译理论家赖斯根据语言功能对文本进行功能划分的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国际贸易单证主体上属于信息功能文本,同时涉及了感召功能.本文将从这两个功能出发,结合国际贸易单证中的词汇、句子翻译,试图提出国际贸易单证翻译的策略,如直译、意译、转译、归化和选词用字等.

关 键 词 :文本类型理论 信息功能 感召功能 翻译策略

一、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各国之间的联系比以往的任何时侯都更为紧密.人们通过贸易,互利互惠、协调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国际贸易单证贯穿了国际贸易的始终,是国际贸易合同履行的基础,国际结算的基本工具,重要的涉外法律文件,实现企业利益的重要保障.因此能否正确地理解国际贸易单证所涉及的各种术语、表达方式关系到国际贸易过程的顺利进行.

国际贸易单证的种类繁多,可以分为三大类,即货物托运单证(如出口货物明细单、场站收据等)、议付结汇单证(如商业、装箱单、海运提单等)和后续管理工作单证(退税申请表等).国际贸易单证中专业术语比较多,而且语言表达简练.之前有很多学者讨论过国际贸易单证翻译.翟步习(2003)对信用证的结构、风格、语言和翻译方法等作了全面分析和论述,并重点剖析了这种文体在用词造句等方面与其他文体的区别,突出了在翻译方面所应注意的问题.陈海彬指出作为译者不但需要有一定的翻译技能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同时需要深入研究单证的语言特点和翻译要求,遵循商务单证规定,才能减少失误,顺利完成翻译任务(陈海彬,2010:225).在翻译单证的过程中,译者应注重专业知识的积累,以保证在翻译时理解得正确全面,表达专业,符合国际惯例.结汇单证的翻译要求专业名称和概念表述准确、规范;时间、金额、数量等要明确、具体应避免照搬原文行文、照字直译;全套单证译文应严谨、统一(刘玉丹,2012:90).由此可知,他们只是提出了一些国际贸易单证翻译的问题,而很少从理论的视角下对其进行系统的研究.本文将采用赖斯的文本类型理论来分析国际贸易单证翻译,试图提出国际贸易单证翻译的策略.

二、赖斯文本类型理论

卡恩琳娜·赖斯是德国功能翻译学派的先导人物,她在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局限性》中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原文与功能类别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提出了功能类别说.根据赖斯的分类,语言文本可以分为以下四类:(一)表达功能文本(expressive):强调文本的创造性构建和语言的美学层面,突出文本作者及文本本身.认为这种功能的文本主要是纯文学文本或者艺术性较高的文学作品如自传、私人信件、小说、诗歌、戏剧等抒发个人感情的作品.(二)信息功能文本(informative):凡是旨在传递信息、知识、意见等事实的文本,属于信息功能文本,文本的重心在其内容和主题(content and topic).(三)感召功能(operative):文本旨在通过说服文本读者或者接受者采取某种行为.从行为上对文本作出反应,其语言特点是对话式的,文本的重点在于感召.(四)视听性文本(audio-visual):这类文本重在视觉的或者听觉的意象,如电影、广告或者音乐,是对其它三种文本的补充.这类文本由于跟前三种文本有一定的重复,所以往往被理论界忽略.

赖斯认为文本类型理论帮助译者确定翻译目的所需的合适的对等程度,实际上指的是原文与译文的功能对等(仲伟合、钱钰,1999).国际商务单证的信息功能是其主要作用,为交易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因此在涉及翻译国际贸易单证的术语、缩略词时,语言表达需要准确、简练.另外国际商务单证还具有感召功能,即通过单证上所传达的信息指使交易人按照单证所要求的内容去进行贸易活动,翻译时需要慎重选词.

三、翻译策略

赖斯认为,翻译的理论探索总要区分文本的类型,而目前不存在适用于所有文本的翻译理论,要根据不同的文本类型制定具体的翻译策略.“在这种正常的情况下,文本类型决定译者的翻译方法;文本类型是影响译者选择适当翻译方法的首要因素”.(Reiss & Vermeer 1984:175)信息功能占主要作用的单证主要强调语言外部的真实性,感召功能主要强调感召性.下文以这两个功能为切入点,讨论国际商务单证的词汇和句子的翻译策略.

(一)词汇的信息功能

国际贸易单证的信息功能体现在单证的词汇和句子上.因此若想准确地传达信息,就要对这些词汇和句子进行正确的翻译,以免引起贸易中不必要的误解.经贸英语的词汇翻译包括专业词汇翻译、缩略词翻译、近义词汇翻译、法律词汇翻译(陈建平,2006).针对不同的词汇类型,可以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将以缩略词翻译为例,说明缩略词的构词规则推理策略.国际贸易单证中大量的缩略词存在,如贸易术语FOB、CPT、FCA等,都采用了首字母缩略的形式.FOB即“Free on board”,CPT即“CARRIAGE PAID TO”,FCA即“FREE CARRIER”.对于这种首字母缩略的词汇可以采用意译法.先把缩略词还原成完整的词汇,再通过意译来表达词汇的意思.FOB即(装运港)船上交货,CPT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而FCA是指货交承运人.当然,首字母缩略的形式不仅仅出现在贸易术语中,还出现在货物托运单证中,如D/R(Dock receipt),也出现在议付结汇单证中,如B/L(Bill of lading)、L/C(Letter of Credit)、CO(Certificate of origin).这些都可以使用意译法.除了首字母缩略形式,国际贸易中还存在大量的截短词,如CTN、PC、Means、G.W.、N.W.等,对于这类截短词,可以采用直译的方法,把它们恢复成原词,再直译出来.CTN即CARTON、PC即Pieces、G.W.即GROSS WEIGHT、N.W.即NET WEIGHT.通过直译,分别翻译成纸箱、件数、毛重、净重. (二)句子的信息功能

国际贸易单证的信息功能通常通过使用长句、复合句以及惯用句型等来表现.在翻译这些句子的时候,可以根据需要,采用增译法、转译法、归化策略等.

(1)AT____DAYS SIGHT OF THIS FIRST BILL OF EXCHANGE(SECOND BEING UNPAID)PAY TO THE ORDER OF____THE SUM OF____.

原译文:见第一张汇票(第二张不付)后____天按照____的命令付___.

例(1)是汇票中的一句话.原译文没有指出主语和谓语,信息表述不完整.可以判断出译者并没有真正地了解这句话所要传达的真实信息.正确翻译该句话的前提是了解汇票的含义.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同时,译者需要确定该汇票是托收支付方式还是信用证支付方式.其次,译者需要正确理解“AT____DAYS SIGHT OF”“THIS FIRST BILL OF EXHANGE(SECOND BEING UNPAID)”“TO THE ORDER OF”等词组.最后,译者须采用增译法,将信息完整化.

改译为:凭____的指示,受票人见票后____天付____(付一不付二).

(2)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 ]to order/to the order of [ ] and blank endorse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 [ ]to collect showing freight amount”notify the[ ]/ applicant[ ].

原译文:整套干净提单,提单标明凭指示/凭[ ]的指示,空白批注,标明运费是[ ] 预付、显示运费金额并收取,通知申请人或 [ ].

例(2)来源于信用证开证申请书.原译文中不但误译了专用词汇,而且译文信息凌乱,导致读者阅读后一头雾水.正确地理解信用证申请书的条款事关重大.进口商填写银行统一印制的信用证开证申请书,是进口商申请开立信用证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它是开证银行对外开立信用证的基础和依据.进口商填写开证申请书时,必须按合同条款规定,写明对信用证的各项要求,内容须明确、完整,无词意不清的记载.该例中“clean on board”“blank endorsed”都是国际贸易单证的专用词汇,而“freight collect”则容易引起歧义.在对例(2)的翻译中,可以增加某些信息,即采用增译法.


改译为:卖方提供整套已装船清洁提单,提单抬头为凭指示、或凭[ ]的指示,空白背书.并在提单上显示运费预付或到付(注明运费金额)及通知信用证申请人(写方).

(3)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with 15 days after the date of issuance of transport documents but within the validity of this credit.

原译文:运输单据签发后15天内,文件必须在被提供.但在信用证有效期内.

例(3)选自信用证申请书.它的译文和原文一样采用了被动语态,读起来非常别扭.在此类贸易单证中,有许多被动语态的句子,应考虑中西思维的差异.汉语以“万物皆备与我”的思维方式为主导,注重主体思维,倾向于从自我来叙述客观事物或者叙述人及其行为或状态,其主语为“有灵主语”;而英语喜欢让事物以客观的口气呈现,不用人称叙述,其主语为“无灵主语”.因此在翻译这种被动句时应该译成主动句,即采取归化策略.归化策略是指以目标语国家的文化为中心.归化翻译的倡导者是美国结构主义翻译学家奈达.他指出“所谓翻译是译语中用最贴近的对等语再现源语的信息.首先是意义其次是文体”.另外原译文中没有很好地处理时间状语,把出现的第一个时间状语前置,疏离了与第二个时间状语之间的关系.应该采取“主语——时间状语——谓语”的翻译结构.翻译时,可以采取转译法.

改译为:卖方必须在运输单据签发后的15天内,同时在信用证失效前提供给写方所有的资料.

(三)句子的感召功能

国际贸易中句子的感召功能通常是通过一些惯用的句型来表达的.这些句型通常会有“Hereby、hereunder、therein、shall、should be、may ”等词.

(4)In the event of accident whereby loss or damage may result in a claim under this policy Immediate notice applying for survey must be given to the pany’s Agent as mentioned hereunder.④

原译文:一旦发生条款下的损失或者事故应该注意必须立刻把调查申请交给下面提到的公司写作技巧.

例(4)是源于保险单的一个句子.保险单简称为保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保险单必须完整地记载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险单记载的内容是合同双方履行的依据,保险单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明.国际贸易单证感召功能的句子的目的是通过说服文本读者或者接受者采取某种行为.保险单的读者是卖方或者写方,投保的目的是减少货物运输途中因各种不可控制力或者战争等因素引起的产品毁坏.因此在翻译保单的条款时,必须避免歧义.例(4)中没有标点符号,因此可以采用拆分法,拆分出句中的主谓宾和状语,这样就可以避免把“notice”翻译成“注意”,而正确地理解为“通知”的意思.而句中提及的“loss or damage may result in a claim under this policy”则交代了保险单具有法律效应的条件,原文中采用了“may”,表明一种可能性.但在翻译中,可以直接翻译成“本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明确地指示出当货物发生的意外属于保险范围时时,投保人可以直接索赔. 改译为:所保货物,如发生本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写作技巧人查勘.

(5)卖方需要在货物抵达目港之前给我司传真所有资料.

原译文:The seller should telefax all the documents to our pany before the goods arrive in the destination port.

例(5)中的译文在“需要”一词上的翻译,选词不佳.从法律角度而言,“should”表明的内容为“提倡性规范”即当事人最好如此.如果不能,最多也就受到道义上谴责并不构成违约.而“shall”具有强制规范性,即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就是违约(陈建平,2003:32).在贸易单证翻译时,要注意使用翻译的选词技巧.

改译为:The seller shall telefax all the documents to our pany before the goods arrive in the destination port.

四、结语

本文结合赖斯文本类型理论,分析了国际贸易单证的词汇和句子翻译策略.针对实现信息功能的词汇,可以采用直译和意译法;而对信息功能的句子而言,可以采用增译法、转译法以及归化法.在对实现单证的感召功能的句子翻译时,可以采用翻译的选词技巧、拆分法等.赖斯的文本类型理论给贸易单证翻译提供了理论指导,对促进贸易单证翻译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注释:

①②③④均来自陈建平《国际商法与国际金融》课堂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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