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银行”对中国新疆与哈国边贸人民币结算的

更新时间:2024-04-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627 浏览:14486

[提要] 随着区域经济合作的不断加深,中国与周边各国边境贸易结算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地摊银行”模式的使用,可以起到扩宽人民币流出和回流的渠道,推动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发展,从而达到中哈边贸的顺利进行.

关 键 词 :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摊银行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地摊银行”的成功经验对中国新疆与哈国边贸人民币结算的启示

收录日期:2014年3月24日

一、中国边贸结算的成功模式:“地摊银行”经验

“地摊银行”是中越两国边贸结算的特殊现象.是指在中国与越南边境口岸,以地摊的形式从事人民币与越南盾之间现钞兑换和资金汇划的摊点.

(一)“地摊银行”存在的原因.“地摊银行”是为了边境结算的需求建立起来的,不像国内的商业银行有外汇管制的诸多限制.由于人民币与越南盾在商业银行中是通过美元作为第三方货币进行结算,“地摊金融”减少了货币转换的环节,节约了成本、加快了速度、提高了性能.在中越边境贸易中,较小规模的农副、轻工占主要地位,这种现状使得商业银行进行货币结算的行为不符合需求,更多的居民、企业愿意选择人民币结算模式.商业银行在进行结算过程中,需要进行票据的填写,银行之间的转账.即使中越银行结算进入了电子结算时代,“地摊银行”在货币兑换与结算的实时性相比,还是具有差距的.安全性方面,虽然商业银行具有良好的信誉,但在面对第三方结算的汇率风险性面前,使得人们更愿意选择没有严格约束的“地摊银行”进行.

(二)“地摊银行”适用于中哈边贸结算的原因

1、具有商业银行结算的功能.“地摊金融”在越南属于正式的金融机构,虽然在中国没有获得合法的社会地位,但其具有商业银行具有的基本功能――代收代付.“地摊银行”的主要做法是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账户,在越南境内开立越南盾账户.当中国企业在越南发生贸易需结算时.只需与“地摊银行”摊主商议人民币对越南盾的汇率,中国客商只用将要求金额的人民币存入到摊主的人民币账户,其就会把对应金额的越南盾通过其在越南的越南盾账户划转到越方企业.反之亦然.广西边境贸易是以小额贸易为主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是比较大的.中越边境小额贸易总额在双边贸易中是排名第一的,中哈同样是以小额贸易为主的.“地摊银行”具有的代收代付功能,加速了边境贸易资金的流通,方便了双边贸易,为同样是以轻工纺织品为主的中哈边贸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2、解决商业银行划转资金的不足.中越两国的企业若通过正规的商业银行进行贸易款项的结算,资金会在银行账户里滞留两到三天,才能划转给出口企业.这一点对于边境小额贸易的中越两国企业而言是不便利的.现代的“地摊银行”并不是与正规商业银行对立的存在,他可以有效地缓解银行间往来账户资金头寸的不足.这是一种银行与民间资金相结合的一种边境货币结算,即有利于边境贸易简洁、快速、有效地的进行.中哈边贸结算主要是在霍尔果斯口岸进行的.中哈进行边境贸易的经营者进行外币兑换是通过中哈两国对美元挂牌价进行套算的.具体来说,在兑换的当天,通过咨询哈国银行与美元的价牌和国内银行人民币与美元的价牌,通过美元进行套汇的形式.这种套汇存在汇率风险,使得双方的银行账户存在头寸不足的问题.而中越“地摊银行”的这种用来弥补双方银行头寸不足的模式,有利于改善中哈边贸结算.

二、中哈边贸结算存在的问题

(一)外汇制度的制约.人民币在我国是不能自由兑换的,无论银行清算、出入海关携带都是有规定额度的.人民币金额很少且多年没有提高,无法实现自由使用.我国与哈国虽然在2011年底建立了直接兑换,但是常常出现有价无市的窘境.哈国企业还是比较习惯利用第三方货币――美元进行货款的支付.比如,中国企业进口时先将人民币按照当时的人民币兑美元的比价兑换成美元,哈国出口商再将美元兑换成坚戈,从而获取卖物的收入.由于人民币兑坚戈的业务发生很少,银行为了维护设备,不得不增加兑换的成本,到只有更少的企业愿意兑换,从而进入一个恶性循环,使得人民币结算业务很难开展.另外,如果出现大量的现钞汇兑,两国间的银行一时并没有储备刚好金额的兑换现钞,往往需要向对方银行调运现钞,不仅存在潜在的汇率风险,调运过程中的运输费、人工费都会增加银行的成本.

(二)人民币的使用多采取政府互换.我国曾和哈萨克斯坦签署过两个长达三年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并提出协议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一般使用本国货币是先通过吸引哈国居民进入中国旅游,增加对于中国文化、习俗的认同感,逐渐习惯对于人民币的使用,当人民币被广泛使用后,再制定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配套措施.可是,我国与哈国之间并不是这样的,在两国居民对对方国家文化并不熟识,我国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的一些优惠政策只是使用汉语印刷,并没有通过英语、俄语等哈方居民能够看懂的文字进行宣传,生硬地将两国政府的意愿通过脆弱的市场环境连接到一起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像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可笑事件.

(三)对人民币的认可度不高.新疆从哈国进口的产品中绝大多数的商品是资源类产品,这类商品均遵循国际市场上使用美元进行结算的惯例,加上我国企业对此是具有硬性需求的,这就造成了在计价货币的选择上选择美元进行结算.再从出口来看,新疆出口最多的商品是低附加值的轻工业产品,技术含量低,同质性强,加上没有品牌意识,一味地希望以量取胜.有些企业更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订单与别的企业进行恶性竞争,做出损人不利己的傻事.使得即使在出口方面依然无法获得结算货币的选择权的不符合常规的现象.


三、中越边境贸易对中哈贸易结算的建议

(一)推动民间组织的建立.单纯地从两国政府强硬地制定一系列政策促进两国贸易发展是不可取的,建立非正规的民间组织进行边境贸易结算方式对中哈两国的边贸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针对哈萨克斯坦政策透明度不高、连续性差、政策执行中人为因素大的特点,两国政府应鼓励民间组织的设立,经常披露两国进出口企业存在的不良举措、两国国家境内经济形势的发展、政策的解读等.不能仅仅通过两国政府的高层互访来防范风险,也不能将风险转嫁给支付结算的商业银行,应通过设立的民间组织,进行定期的交流,达到信息共享,风险共担的局面.这样,无论哪国的涉外企业存在不端行为就会被,这样从根源上遏制交易风险发生.

(二)提高人民币入境限额.我国外汇管理局规定个人携带人民币出境限额为2万元人民币,这一政策从2005年开始一直没有发生变化.随着新疆与哈萨克斯坦边境贸易的快速发展,贸易额逐年呈两位数的上升,一直没有变化的出入境人民币限额直接制约了边境贸易的发展.致使大量的人民币滞留在哈国境内,并且没有得到有效使用,中国国际贸易的资本项目的不完全开放进一步使得哈国企业不愿意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因此,在资本项目严格管制的当前,提高携带人民币出入境限额刻不容缓.只有增加了人民币的流动性,才能增强哈萨克斯坦国家企业及个人持有人民币的意愿.

(三)鼓励商业银行参股哈国银行.实现中哈本币结算需要政府支持,政府可以制定一些优惠的措施,比如境外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率、存款准备金率可以适当的增加,鼓励国内商业银行在哈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在国内吸收人民币,在哈国吸收坚戈.当进出口企业需要通过人民币进行结算时,通过与地摊银行支付相似的渠道进行资金的划转.这样,银行间的头寸不足,临时资金的需求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另一方面,正规渠道的结算流畅性增加,会挤占不法的黑市交易利润,从而大大降低了不法分子运用地下钱庄洗钱等犯罪行为,从侧面营造出良好的贸易环境,两国的企业更加愿意通过人民币进行贸易的结算,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周边化、区域化,最终达到成为国际货币的终极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

[1]谭慧.人民币区域化在广西中越边境贸易及边贸结算中的实证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9.

[2]潘永,邓莉云.中越贸易人民币结算问题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2012.2.

[3]潘永.中越边境贸易结算中“地摊银行”模式的竞争优势研究――基于业务效率的视角[J].学术论坛,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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