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变革时期的基层城市新建

更新时间:2023-12-3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923 浏览:21223

摘 要 :清代是中国历史上又一个包括县级城市在内的建置城市新增的.清初即开始启动建置城市新置,“盛世”期间疆土开拓与改土归流,晚清变局中边疆危机与边疆建设,及贯穿清代中后期的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和国内危机加深,使新置县级城市大量增加.与之对应,在长达二百余年承上启下的变革时期中,以海陆边疆为主兼及内地,进行了大规模的县级城市新建,其实践活动在农业文明时代城市建设集大成高峰的基础上,开始启动朝向工业文明初曙的转型,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巩固,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转型,发挥了显著作用.综观清代新置县城营建的全过程,对现今的基层城市新建,可提供许多有意义的经验教训.

关 键 词 :清代;县级城市;城市营建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1)05-0131-06

清代是中国历史上建置城市新增的重要阶段之一.清初即有新建置城市增设,其后随着“盛世”期间疆土开拓与改土归流,晚清变局中边疆危机与边疆建设,及从“盛世”到清末的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和国内危机加深,大批新建置城市得以设立,随之展开的新置城市的营建活动,成为中国历史上承上启下的关键变革时期内,中国版图奠定、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巩固、社会经济发展和转型、原有城市网络体系拓展和优化过程中,不可小视的重要环节.在上述历史性任务到现今仍在继续实践的状态下,对清代新置建置城市建设的历史进程进行研究,有其特殊的研究意义.

现有对清代新置建置城市营建的专题研究,主要集中于陪都盛京和省会、重要府级城市(包括府、直隶州和直隶厅)等高建置等级的边疆核心城市(迪化、吉林、长春、龙江等),及个别经济发达的内地新置县城(夏口、厦门等),重点探讨了清代城市新建的主要发展方向和最高水平,也充分总结了政治、经济中心城市新建的经验教训.而对数量最多、分布最广、作用和效能最多样化,同时具体的规划和施工过程最为纷繁复杂的县级城市(包括散州、散厅和县),则缺乏专门的整体性研究,以致对清代建置城市新建的一般实践态势和特点缺乏足够认识,从而对基层城市新建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有不够完备之处,因而笔者尝试就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以就教于方家.

一、县级城市增置原因及态势

清初即开始建置城市新设,王朝在南中国统治稳定后,积极主动开拓疆土,力求全面实行改土归流,与之相配合裁卫所改郡县,推进“盛世”期间边疆建置城市大量增加.而晚清边疆形势日益严峻,边疆建设随之加快,促成边疆又一轮新设建置城市的.此外因社会经济发展,一批市镇改置为县级;国内危机加剧,也在促使统治者在内地战略要地新设县级城市.由此在清代出现县城大增的历史性,尤其在前发已较成熟的内地,新置建置城市几乎全是县级.

清王朝入关后,东北关外裁卫所改郡县在底定中原前已基本完成.南方的卫城、所城改为郡县城,仅有康熙十年(1671年)改贵州清平卫为清平县等个别事例,改土归流新设之县如广西西隆州、西林县等数量也较少托津《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嘉庆十七年刻本,卷一百二十八至一百二十九..清初新设县城基本集中于东北南部,因关内政局不稳暂处于县城新增低潮.

统一台湾后,康雍乾三朝积极经略边疆民族地区,新置建置城市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因“直隶厅”制度在置府及直隶州不充足的战略要地广泛推行,造成府级城市新设偏多,但县级城市新置仍不少.经过“盛世”长达一百多年的经略,边疆和民族地区县城新增的情况(不包括短期内旋又升至府级者)为奉天7座;直隶塞外16座;山西塞外9座;陕西塞外3座;甘肃塞外19座;新疆4座;川西川南高原10座;广西9座;云南、贵州各24座;鄂西、湘西各6座;台湾4座,共计132座.前代已开发区裁卫所改郡县新置有陕西潼关厅、山东荣成县、浙江定海县等.因社会经济发展新置县城,则有山东博山县、山西虞乡县、江苏奉贤县、金山县、南汇县、阜宁县、东台县、福建厦门厅、屏南县、福鼎县、广东花县、鹤山县、湖南安福县、四川江北厅等.此外为加强统治,在沿海和内地战略要地新设县城,主要集中在赣南粤北、闽浙海岛和秦巴山区 [清]托津等修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卷一百二十八至一百二十九,嘉庆十七年刻本;其中对散厅记载多有遗漏,可参见牛平汉主编:《清代政区沿革综表》,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6月版..“盛世”新设县城数量众多,加上新设的府城,城市新建工程量巨大.积极主动增设建置城市,以加强对相关地区和城镇的统治,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城市新建,是“盛世”成就的表现之一.

嘉道“衰世”虽边疆危机潜在待发,但统治者庸碌无远谋,并未继续积极治边,边疆新设建置城市由此跌落,仅嘉庆朝增置了奉天昌图厅、新民厅和台湾噶玛兰厅三处县城.相反,国内现实危机成为县城增设主要因素,如白莲教战争后在陕西增设定远、佛坪、砖坪各厅,在四川增设城口厅;湘黔苗民反清,东南沿海“海寇”和南岭山区械斗日益严重,也导致这些地区增设散厅为主的县城.此外还有个别因社会经济发展由市镇改置的县城,如江苏川沙厅、甘肃丹噶尔厅等[民国]刘锦藻修纂:《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三百五至三百二十六,民国四年商务印书馆铅印本;其中漏载散厅可参见牛平汉主编:《清代政区沿革综表》,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6月版..庸碌的统治者只能针对已爆发的危机暂时勉强维持局面,从而县级城市新设只是被动应付现实,由此沦入了低潮.

近代中国历史上空前变局,为建置城市又一轮快速增加提供了客观环境.但无力掌控变局的王朝统治者,对严峻的边疆危机只能勉强应对,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转型的机遇,始终难以全面把握.严重的边疆危机推动了空前规模的边疆建设,使晚清边疆建置城市增加又进入新一轮,虽然新设城市中府城不少,但县城也继续大量增加(不包括短期内旋又升府和至清末仍未完成设县全部程序者).左宗棠收复新疆后,至清末共新设县城15座;中法战争后西南边疆增设县城2座;战争到甲午战争期间台湾共增设县城10座;第二次战争后东北建置城市开始显著新增,到日俄战争后进入,至清末奉天新增县城29座,吉林23座,黑龙江8座;英国入侵西藏至清末,川西高原增设县城10座;晚清内蒙古除划入东三省的区域外,共增设县城8座,总共近代晚清在边疆地区增设县城105座,这一边疆县城数量的新增高峰直逼“盛世”,成为又一次边疆建设高峰的直接体现.与之形成巨大反差的,则是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转型改置为县城的市镇相当稀少,除东北地区外,只有湖北夏口厅(原汉口镇)等寥寥几处,与晚清市镇迅速发展的实际状况大相径庭.为加强对国内统治,继续在内地战略要地增设县城,最著名的是镇压捻军后在其初兴之地安徽蒙城县雉河集设涡阳县,此外江西、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的民变和“盗贼”高发区也都有新设县城②.晚清新一轮建置城市增设,基本上在被动状态下进行,虽有一定积极性,但只是勉强适应形势,实际效果显然不如“盛世”.

综观整个清代,建置城市新增主要集中在海陆边疆新开发区,特别是在清代才基本稳固下来的北部内陆边疆地区和台湾岛,建置城市几乎都从清代始设立,晚清方正式进入;前代已有所开发的西南边疆,则继续前发活动,建置城市体系在“盛世”期间基本确立;前发较为成熟的沿海地区和近海岛屿,则只有零星的建置城市新设.另一个建置城市新增点,是内地新开发区及搁置数百年的重新开发区的战略要地,包括秦巴山区、中南民族地区、南岭山区和河西河湟地区,虽分布零散,在全国只占很少面积,但却成内地新增建置城市集中分布的主要区域.在前发已比较成熟的“十八省”内绝大部分地区,只有少量经济发达市镇改置为建置城市,一些清代新发现的战略要地也新设建置城市.虽然新设建置城市中有一些府和直隶州,且“直隶厅”制度推广使府级城市更多,但县城仍有不少.边疆县城增加是清代县城增加的主要内容,但其增加基本集中在“盛世”和晚清两个阶段,导致清代县城数量增加高峰与低谷交替出现.其它各类县城增加仅占清代新增县城中小部分,除清初基本无新设外,在清代中后期各阶段增加数量大致相当,“盛世”期间因社会经济发展由市镇改置的县城相对较多,此后因经济原因新设置的县城持续减少,晚清内地新设县城,基本都是以加强统治为主要目标的战略要地型.清代县城新设和新建的时间与空间,都高度不均衡,直接对县城新建的进程和特点发生重大影响.

二、新置县级城市营建的进程与特点

清代新置县级城市数量众多、分布广泛,营建活动工程量巨大、时间跨度长,而且除部分由卫所改置的县城,已有质量较高的城市物质空间可直接换用外,普遍都要经历不等规模的初始性勘测和设计才正式开工,因初次设计不当大幅度修改,甚至弃新建不久之城另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使得城市新建在城市建设各类工程中最具有挑战性.战争前,县城新建沿用中国传统模式,晚清则转入多元势力主导之下,对近代西方城市新建模式的学习也逐步启动.

清初至嘉道年间,县城新建的决策、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在农业文明社会已高度成熟的经验基础上实行,朝廷并在《会典》中规定了城池和各种和公共城市建筑(包括官衙、仓储、文教机构和祭祀如文庙等)的修建标准,以及经费来源及开支、建筑指标、保养年限、负责官员、绅士的责任和作用等各方面具体要求伊桑阿《大清会典(康熙朝)》康熙二十九年刻本,卷一百三十一至一百三十二;允禄等:《大清会典(雍正朝)》雍正十年刻本,卷一百九十七至一百九十八,卷二百十九至二百二十;托津《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嘉庆十七年刻本,卷六百六十三至六百七十四;昆岗《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光绪二十五年刻本,卷八百六十七至八百八十八,卷九百五十八至九百六十二..在清初、“盛世”和嘉道三个阶段,县城新建的效率因官民财力、政策重心和政府效率出现了显著差别,同时朝廷、督抚、府县和民间绅商的作用,也因整体政局变动而明显消长.且新建县城的来源有裁卫所改郡县、改土归流、疆土开拓、社会经济发展和加强对内统治等各种原因,其新建的起点存在着明显差别,从而具体的新建程序,以及与城市营建有关的官民各种力量的作用,也有显著不同,但都遵循了农业文明时期基层城市建设的一般原则.如四川城口厅城的新建:嘉庆六年(1801年),参赞大臣德楞泰于城口柏家坪一带修栏掘濠,置城口营;九年(1804年),太平厅同知恒敏以城口营旧址,筑土城周围三百五十二丈,设四门,建营署兵房并经历衙署于内;道光二年(1822年)皇帝上谕批准置厅,同知吴秀良建衙署、寺庙、街道和及公共建筑,城西门外修祖师观及养济院,城西南外修文昌宫、龙王庙(即河街,原有市镇)、城隍庙(即低坝子,原有市镇),城隍庙与祖师观间石梯相连,系西门外绅商所筑(即梯子口).最终城口城区为三处组合,即由军事要塞发展来的土城,及原有市镇演变成的河街和低坝子[1].这一例子集中体现了清代前中期城市新建中,众多制度与规则的一般性实践.

晚清外国势力侵入、地方势力兴起和民间“绅权”扩展,造成城市新建决策主体的多元化,有关制度和实践也更加纷繁复杂.外国势力在其享有特权的租界等城市街区,按照本国模式进行营建,也对中国官绅的城市营建活动间接产生影响;地方督抚在直接主持政治、经济、军事、交通等各种类型重要城市的营建过程中,不断侵蚀朝廷对城市营建事务的控制权;民间绅商也更为深度地参与甚至主持城市营建,并由此而进一步弱化了县级城市及其以下机构官员的权力[2].同时城市新建也在外力影响下,开始了由被动向主动的近代化进程,但这一转型进行得十分缓慢,直到清末新政期间才启动全面转变.湖北夏口厅就是典型例子:汉口镇于咸丰十一年十二月(1862年12月)开埠,此前已是规模较大的繁华市镇,开埠后先后有五国租界设立,但除一些西方建筑外在形式如西式房屋、马路、堤坝等对华界有少许影响外,其城市新建制度和思想,长期并没有得到华界和多数绅士接受,直到施行“新政”后,华界县城新建才逐步开始显著变化,全面实行规划后招商承建的近代西方城市新建制度,具体内容也积极致力于新式工厂、学校、医院、马路、堤坝等新式建筑,而寺观祠庙等传统建筑,除文庙等祭祀当即修建外,其余一律从缓张仲修,杨承禧纂《湖北通志》民国十年刻本,卷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四十八、四十九、五十、五十三至五十四、五十五、六十四、六十五..作为靠近省会的晚清新建开埠县城,上至总督下至同知和绅商,都十分关注并积极参与城市新建,但即使有张之洞这样积极致力“洋务”的实力派长期支持,夏口城市新建全面向近代西方模式转型也相当缓慢,充分反映出晚清城市新建模式近代化,尤其是制度和思想的质变,在县级城市中逐步被接纳的特殊艰难.

近代西方通过政府规划后招商承修新建城市的方式,晚清在东北实行最为广泛.咸同年间东北全面开禁后,奉天新置各县级城市,普遍采用与农村放垦相类的圈定城市占地范围,确定衙署等公共建筑位置,再将其余民用土地租卖,由城市中居住的官员、军队、市民各自进行其居住、办公和日用房屋方式新建,使东北地区南部的县城新建,自发形成与近代西方模式相类的状态.甲午战争以后,东北城市中外国势力享有特权的区域急剧膨胀,并相当多地采用租借地、铁路附属地等较租界特权更大的形式,在加剧边疆危机的同时,也使近代西方新城建立模式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逐步和东北南部城市新建自发出现的新状态呼应,这一特殊方式相对较快地被中国官绅所接受.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三省正式建省,徐世昌出任东三省总督,正式采取新建城市规划,分项目或分段招房地产商承办的形式,首先在奉天全面实施;在吉林、黑龙江,则采取和公共建筑官建,民用建筑招商承办的形式.城市和公共物质空间的具体新建内容,传统建筑除官衙和文庙等必建外,其余普遍从缓,而以新式工厂、学校等优先.在进行新建城市的决策、勘察、规划设计过程中,徐世昌又大量起用新式学堂和留学归国的专业城市规划和建筑人员,光绪末年东三省各设民政司后,复在其下设营缮局,以这批人员专管城市建设事务金毓黻修,王树楠,吴廷燮纂《奉天通志》.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卷八十七;长顺修,李桂林纂《吉林通志》光绪十七年刻本,卷二十四;徐世昌《东三省政略》民政,吉林省,黑龙江省,宣统三年铅印本..东北城市新建的改革,是近代中国大规模成片采用西法新建城市的开端,其中与城市新建有关的物质形式、制度、思想以及负责机构和人员的全面近代化,虽然在清末仅是局部地区出现,但时代意义则不可小视.

但直到清末,西方近代城市新建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的运用和影响,仍不很突出.左宗棠收复新疆后至清末,新疆新设县城大量增多,但仍一直由军队修建城池和各种、公共建筑,只是改变了此前的城市内民族隔离状态,停止按民族分城,使城内民用建筑的民族特征也有所减弱.清末川边改流,也有在广泛区域的宏观战略要地完全另建新城的情况,如四川昭觉县即是在大凉山心脏部位新建,城池、街道、官署、民居、祠庙等皆一次全面规划建成,但也是由军队实施建设,所有费用也都直接由朝廷或督抚报销袁大化修,王树相纂《新疆图志》宣统三年铅印本,卷一;徐怀璋《昭觉县志稿》宣统三年稿,民国九年铅印本,卷二..西法建城本来被中国官绅广泛接受就比较迟缓,而且在相当一部分新开发地区,直到清末采用西法新建城市的客观条件还远远不具备,从而其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必然还有相当时日.

经贯穿一朝始终的长时间实践,清代县城新建最突出的成果,在于在全国23省范围内,新建大量县城,使建置城市体系在新开发地区初步建立,并在前发较成熟地区继续完善.至晚清,虽相当缓慢,但最终还是启动了城市新建的近代转型.虽然边疆民族地区恶劣的自然环境和落后的社会经济,对建置地位低下的县城新建影响尤其严重,如新疆县城中无一能修建城壕⑦;但新建县城毕竟将中国传统建置城市构建的最基本内容,在边疆民族地区广泛复制,在巩固统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推进了中原文化在边疆民族地区的传播.一些地区还根据本地特点,在城市新建中创造出富于本地特色的新内容,如台湾各县全都在城池之外种植刺竹作为又一圈防护设施[3],为城市营建又进行了传统道路上的创新.

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于两个方面.

首先是城市新建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建成后不久即出现严重问题.如云南“盛世”期间新设县城中,完全由清代才开始全新勘测和设计城池的新建城市,三分之二都短期内进行了重大修改,巧家厅城池在初次建成后的27年之内进行了两次显著改变,才最终定型.甚至还有因初次选址严重不当,造成县城新建成后不久又弃原址另建的情况,有些是因对新开发区考察不足造成,如云南大关厅“雍正九年(1731年)设府同知分驻,建木城于府北二百里之雄魁脑,十一年(1733年)巡抚张允随檄粮储道黄士杰相度地势,定议建石城于雄魁脑南十里之养马坝”[4],另一些是因在对长期搁置的地区进行新一轮城市开发时,未做实质性考察就贸然在已荒废数百年的旧址上新建引起,如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收复嘉峪关外甘肃各地后,直接就在汉敦煌郡及唐沙州的旧址上建沙州卫,结果城池迅速被党河水冲毁,雍正三年(1725年)、九年(1731年)两次将新建城址东移,才最后确定了敦煌县(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城址[5].至于衙门、文庙等各种和公共建筑因选址不当,修成后迅速迁址的情况更是频繁发生(最常见的是不作考察即按照“礼法”,错误地选址于城),充分反映出“盛世”期间城市新建水平,虽达到了传统时代的集大成高峰,但仍存在着明显的局限和非理性因素影响.嘉道以后因修城经费日渐匮乏,此类举动大减,但并不意味城市新建的前期准备改善.

其次,县城新建数量众多,耗资巨大,又多位于边疆,在清王朝衰落期,因财力困难实施缓慢的情况也不少.嘉道时期大规模战争结束后,因为本地官民财力不足,依赖朝廷和督抚拨帑的情况已时有发生,白莲教战争后陕南新建的留坝厅、砖坪厅、佛坪厅查良阿修,许容纂《甘肃通志》乾隆元年刻本,卷七;托津等修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嘉庆十七年刻本,卷一百二十九.等都如此.晚清情况更加严重,新疆新置新平、羌、伽师、皮山、洛浦各县及蒲犁厅皆未建城池,至清末南疆除拜城、洛浦二县外,多数县城仍未建立学宫⑦;台湾东部地区晚清方“初辟”,新置台东直隶州和花莲、卑南二厅,至乙未割台时也仅在驻军集中之地建立最高主管文官的衙门杨虎城修,吴廷锡纂《续陕西通志稿》 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卷六、七、八、三十二、三十八、一百二十五.;东三省在原来市镇基础上改置的县城,长期仍继续按照清代前中期旧制,以官员捐款及向绅士“劝捐”为建设的主要财力来源,没有加入到完全的新建城市所推行的西法改良中,使部分必需的建筑长期不能修建,清末奉天仍有部分县城未能建立文庙、万寿宫(亭)、仓储等必需的建筑连横《台湾通史》民国七年铅印本,卷十、十一、十六..县城新建经费困难且中途内容、制度和思想多变,使得至清王朝覆灭仍有相当数量的新建县城还未全面完工.

清代新置县级城市的营建成果突出,与建置城市体系在本朝新开发区的建立和前代已开发区的完善对应,与中国版图奠定、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确立、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转型等清代城市建设的最主要任务及目标呼应,其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民族、外事等各方面效应显著.但在城市新建进行的具体过程中,参与其间的朝廷、督抚、府县、民间等各种力量,普遍都表现出比较明显的疏漏和迟钝,随着时间推移、王朝衰落,情况日益严重,降低了具体城市新建实施过程中的效率,对有关城市乃至其所涉及的城市体系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显示出较明显的局限.

三、结论与启示

清代经历“盛世”疆土开拓和晚清边疆危机压力下的边疆建设,奠定了中国现今版图;通过“盛世”和晚清分别在传统文化国家和近代民族国家构建中的运作,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逐步巩固;此外“盛世”是农业文明发展的最后高峰,晚清则是向工业文明转型的初曙,两阶段中都出现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从而使清代成为中国历史上又一建置城市数量大增的时代,而尤以“盛世”和晚清为主要的城市新建时期.在整个清代,县级城市新建数量巨大,为中国城市化的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客观形势的要求,也是清代朝廷、督抚、府县和民间等各种力量积极或被动努力的结果.

清初统治者主要注意力在于建立统治秩序和恢复社会经济,县城新建数量较少且设施较简单粗糙,但也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积极行动;“盛世”期间县城新建在有为统治者主动开拓进取,社会经济也迅速恢复发展状态下,以较高效率成功推行,虽然出现了一些问题;进入嘉道“衰世”,庸碌的统治者在县城新建中只着眼于应对眼前危机,缺乏长远之图,同时城市新建活动在传统经验集大成轨道上,因地方势力和民间力量的迅速活跃而继续运行;近代晚清作为半殖民化压力下的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危机和机遇并存,但更加昏庸的统治者,难以把握机遇而只能勉强应对危机,地方势力和民间力量也长期没有对近代西方城市建设模式进行深入吸收,使这一阶段新建县城虽然数量较多,但其方式方法尤其制度和思想的近代化却相当缓慢,直到清末才在部分地区被逐步接受.建置城市新置取决于朝廷,新建的内容、制度和思想虽有地方势力和民间力量的作用,但其是否能被深入接受和广泛推行仍主要取决于朝廷,从而使城市新建水平的高低变动,也显著地反映着朝廷执政能力的变化.

县城新建是建置城市网络拓展的重要组成内容,这一过程中不仅新的基层政治军事统治中心得以确立,而且其作为县域甚至更大区域内社会经济辐射中心的地位也确定下来;同时边疆民族地区的县城新建,对中原文化传播所发挥的作用至为显著;近代以来的县城新建,又对西方近代城市营建模式传播,及中国城市营建模式向工业文明时代转型,发挥了虽然缓慢但意义深远的影响.清王朝各级统治者和民间绅商,在进行县城新建的整体进程中,前期取得了突出成就,后期则因日益严重的惰性,城市新建陷入被动状态,虽仍有一些成果,但问题已经日渐突出.在县城新建过程中,各种失误一直较明显存在,反映出准备不周、施工不力和非理性因素影响的普遍性.

综观清代县城新建的历程和特点,可以为现今的基层城市新建,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

其一,必须积极关注现实和长远的政治、经济、军事、民族、外事等各方面的需要,结合中心城市的新置和建设状态,主动做出基层城市新置决策,并及时推出建设计划.在清王朝的兴起和强盛时期,统治者积极有为,政权行政效率也较高,使得县城新设决策果断,建设积极,发挥的各方面作用也十分显著.而随着王朝走向衰亡,统治者日益庸碌,政权运行效率低下,导致县城新置决策缓慢,且时常决定置县却长期无明确具体建设计划,对边疆危机和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受阻起了加剧作用.

其二,在进行基层城市新建的勘测、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因地置宜和一次到位的准确性.若一旦出现问题,往往难以像中心城市那样较容易和迅速改正,其不良影响将会更长久,这也是清代县城新建中一直存在的严重问题,到晚清尤为严重,更反映出基层城市新建过程中一次到位的特殊重要性.特别是在城市新建数量较多而资金又比较缺乏时,对于具体的基层城市的建设,更应保障其初次设计和建设的准确性.

其三,进行基层城市新建时,资金的筹集和建设活动的管理更为庞杂和困难,因而也就更应按其自身特征和功能,灵活地决定、地方和民间的参与程度.清代对三类不同县城的营建,采用不同的投资和管理方式:边疆新置县城建设以国家投资和管理为主;内地战略要地型县城由地方掌控投资和管理,并积极吸收民间参与;经济型县城则基本是民间集资建设并由地方管理,较好地适应了具体县城的新建背景和功能特征,从而无论在其兴盛或衰亡时期,都能够维持县城新建事务持续正常运行.这对当今做好基层城市建设的资金安排,也是重要的参考.

其四,积极从制度层面学习国外先进方法和管理体制,结合中国实际,提高基层城市新建的水平,才能促进基层城市建设效率不断提高.晚清城市建设效率长期普遍低下,在较下级城镇中尤其严重,与制度长期不能吸收西方经验实现近代化密切相关,而清末新政明令改制以后,虽然清王朝已经到了穷途末路,但在新制实行较好的东北等地,城市体系仍得到了迅速发展.这表明了在社会变革时期,制度革新对城市建设效率提高的特殊重要性.

总之,县城等基层城市,作为整个城市网络中重要的基层支撑点,其新置和新建对于建置城市体系整体的拓展和完善,以及政治、经济、军事、民族、外事等任务在基层社会中的实施,作用不容忽视,清代作为中国历史上在重要社会变革时期,新置县城营建活动的一个重要,其实践活动的经验和教训,更值得同样也是在重大社会变革时期的当今多作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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