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抚养费征收存在的问题建议

更新时间:2024-01-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8859 浏览:132288

【中图分类号】R73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6-0447-01

【摘 要 】:对违法生育的家庭给予必要的经济制约,征收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是现阶段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不少地方乡镇政府与计划生育部门社会抚养费征收以及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些较为严重的问题,譬如裁量权过大、足额征收难度大、部门之间配合不协调等现象的存在.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群众的根本利益,对腐败现象防患于未然,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农村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地方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从源头上予以根治.

【关 键 词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问题;


社会抚养费指的是公民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孩子,给社会增加了负担,理应适当补偿所增加的社会公共投入的费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项十分有必要的经济限制举措,特别是在国家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意义显著,不仅可以对政策外收入加以有效控制,而且还有利于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从而维护计生家庭的正当利于和社会的稳定.它对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禁止违法生育、保障公民计划生育平等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由于对农村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力度和约束条件不够强硬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征收社会抚养费所带来的社会效益不是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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