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开发中社会参与的

更新时间:2024-04-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850 浏览:17513

在景区开发中政府、开发商和社区的关系,本文用社会参与的概念进行分析,使三方利益均衡,有利于景区可持续发展.

引言

20世纪60年代掀起了社会参与新,美国颁布了新的社会参与保护法案,传统理念受到挑战,在与公民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社会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公众是社会参与的主体,指一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以及按照国家立法或实践兼指自然人或法人的协会、组织或团体.社会参与包括非政府组织、企业、媒体和社会公众.社会参与有三个基本要素:参与主体:个体公民和各种民间群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客体:参与哪些公共政策或哪些方面,参与范围按不同梯度分类实施;参与渠道:制度化渠道和非制度化渠道,主要是司法裁决、人大政协、公共舆论、政府机关、个人接触五种基本渠道.

一、研究进展

国内旅游景区开发模式分类庞杂,喇明英将景区开发分为:自主开发模式、合资开发模式和整体租赁模式.段刚分析了PDCA的循环景区开发的方法.李志飞认为景区管理为分而治之模式、县(市)直管模式、管理局管理模式和乡镇管理模式,并建议应实施两权分离的管理体制和社区参与的开发模式.徐柯建发现景区开发过分追求经济效益、景区管理存在三权混淆、国有资源所有者代表的地位模糊等等,建议通过立法保护环境和社区居民的权益,以此促进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罗盛锋等认为BOT模式会带来:决策风险、道德风险、招标不成功的风险、对项目失去控制的风险、产生圈地行为的风险和造成环境破坏和生态恶化的风险.


二、景区开发中政府、开发商和社区的职能分析

景区开发中政府、开发商和社区角色不同职责也不同,三者职能分析如下:

(一)政府

无论何种模式的景区开发,都是在政府主导下开展,需协调相关部门统一协作,为社区争取利益最大化,保障开发商的投资和运营顺畅.职能包括: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供政策支持和经济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社区争取利益最大化、提供社区从业培训、为社区权益提供法律怎么写作等.

(二)开发商

开发商是景区开发与发展的执行主体,对目的地发展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积极方面:1、为政府增加财税收入和外汇收入;2、为社区提供就业或创业机会;3、开发旅游资源及产品,拓展发展渠道.消极方面:忽视环境与社区利益的保护;提供的工作无长期保障机制.职能包括:环境友好型开发模式、产业开发多元化、景区科学系统化建设、社区可持续发展、社区的优先就业等.

(三)社区

社区是景区开发直接参与者和承受者,对于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但是社区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旅游发展的核心需纳入旅游开发的管理、决策、利益分配体系中,才能使利益得到凸显.职能包括:信息平等获得的权利、规划建设意见决策的参与、景区运营管理的参与、利益分配透明化、利益享有的平等性等.

三、景区开发中的社会参与

政府、开发商和社区在景区开发中需相互制约均衡实现共赢,便于长期合作和发展,但政府和开发商是独立的经纪人,会主动争取利益,而社区基本无法参与,导致社区权益受损.

政府和开发商的职责明确,而社区利益的保障依赖于政府,更谈不上参与,社区的主动参与表现为极端的反抗行为或过激的处理方式等等.只有参与能力的提升,才能使社区有效地参与,实现权力约束,不依赖于政府的情感照顾和开发商的慈善救助.社区需能力提升,政府更需能力提升.政府对社会资源有主导权和协调权,但从事于行政事业,对于专业知识很欠缺,如果对涉及领域了解不深,将会造成恶劣影响.两者能力提升的目标不同,社区是为了实现有效参与,而政府是可从专业角度行政决策,而非唯政绩导向决策,更利于决策的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性.

无论任何一方,过多的将责任强加于某一方或经济效益为唯一指标都不合理,对自身职责负责和不侵犯他人权益下,彼此约束保持均衡.在景区开发政府处于社会资源主导方,根据可控资源规划选择开发商,约束其社会资源的重新整理,保证政策环境;开发商根据市场运营特性,将资源“市场化包装”,创造经济效益兼顾社会效益;社区从专业角度参与意见,可对利益侵占进行否决,保障利益并控制无理的“”,不损害其他的利益.社区的否决权需媒体等社会部门进行保障,实现对政府和开发商的约束,最终实现政府决策、开发商市场运营、社区监督的完美搭配.

四、总结

景区开发任何一方的专断,要求具有高度道德感均衡利益,实现长期合作共赢.景区开发将利益取舍交给一方无疑是一种冒险,如若不然主观化的开发势必无法达成共识,更无利益均衡化.景区开发的合作由政府和开发商达成,两者角色不可或缺,在开发后才与社区发生联系.两者的合作由社区承担,社区利益只能取决于两者的“仁慈”,这是不公平的.虽景区牵扯的主体较多,但主要参与人是政府、开发商和社区,只有三方相互合作和约束,才能实现有效管理和利益保护.

(作者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