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化进路中社会风险探析

更新时间:2024-03-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5821 浏览:69180

摘 要:我国城市化进路中存在的资本和权力的勾连和“经济达尔文主义”,消解了人们传统的社会联结方式(村落和单位社会),但新的社会联结的建构相对滞后,导致从传统的社会联结中脱域出来的人们流离于制度之外.社会阶层日益分化彰显,且缺乏垂直流动的渠道和机会;个人之间、个人与公共领域之间、个人与政府之间缺乏必要的社会联结及渠道,原子化社会凸显;从而产生“挫折感”和“相对剥夺感”,使社会风险和矛盾集聚.应构建具有政府“合作者”功效的市民社会和非政府组织,以疏通国家和民众间的联结渠道,形成公民社会、市场经济和政治文明三者共同发展的现代社会文明.

关 键 词 :城市化;社会风险;社会联结;社会原子化;社会阶层;公民社会;市民社会;非政府组织

中图分类号:F069.9;C912.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131(2012)02-0046-08

Analysis of Social Risk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in ChinaHU Bin1,2

(1.Wenzhou University, Zhejiang Wenzhou 325035, China,

2.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3, China)

Abstract: “Economic Darwini” and the connection between capital and power in the process of China’s urbanization dissolve traditional social connection methods (villages and unit society), however, new social connection reconstruction is relatively lagging behind, which causes that the people separated from traditional social connection are free out of the institution. The daily increasing differentiation of social hierarchies, insufficient vertical and flowing channel and opportunity, inadequate necessary social connection channels between individuals, between individual and public field and between civil society and governments as well as atomized society make the people produce “frustration sense” and “being-deprived sense” and make social risk and conflict agglomerated. China should construct civil anizations and non-government anization with the function of governmental “cooperators” in order to ooth the connection channel between governments and individuals and to form modern civilized society with triple development among civic society, market economy and political civilization.

Key words: urbanization, social risk, society connection, social atomization, social hierarchy, civic society, residents society, non-government anization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进入了快速发展通道.据世界银行组织的报告,中国城市化水平已经由1980年的19.4%提高到了2010年的49.9%,更有专家预测在未来20―30年中国城市化率将达到70%.按照美国著名城市地理学家诺瑟姆(Ray. M.Northam)的“S”曲线理论,城市化水平从30%到70%是城市化的中期阶段,即快速提升的阶段.从世界城市发展历史来看, 城市化的中期阶段也是诸多社会问题、复杂矛盾的多发阶段.而且,我国城市化是一种政府主导的“制度投入型”城市化,是一种基于经济增长模式和增长想象的城市化,是一种“城市”早熟与“市民社会”晚出的城市化.这种重经济建设而轻社会建设的城市化,将使社会主体,特别是底层群体由于缺乏利益诉求和纵向流动的渠道而深感缺乏“尊严”、“被尊重”和安全感,从而产生挫折感和相对剥夺感,使社会信任度和凝聚度下降,引发社会冲突和失序.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发布的中国首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从整体上已经进入了一个典型的危机频发期,危机事件呈现高频次、多领域、大规模发生的态势.

胡 滨:我国城市化进路中社会风险探析一、城市化与社会风险的勾连

正如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别一样,社会风险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风险指除个人风险以外的任何风险,包含政治、经济、文化、金融等子系统风险;而狭义的社会风险是指与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文化风险、金融风险等相并列的一种风险,主要是指由个人或团体反叛社会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失序和社会混乱的可能性.

城市化的外在景观是人口和空间的城市化,即人口由农村向城镇、小城镇向中心大城市流动,城市规模、外延的扩张,其实质是乡村传统、封闭的文化向城市现代、开放文化的转变和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趋向于按照城市的存在方式和运行方式去发展的过程.城市化这种对整个社会的解构和重构必然天然地带来张力和社会风险,这已为西方理论界和实践所证实.英国经济学家培笛在1682年发表的《关于伦敦市政发展的政治估计》一书中提出“城市社会问题”后,马克思、恩格斯、诺克斯、帕里罗、列菲弗尔、斯科特、索嘉、哈维等均分析了城市化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及由其所带来的社会风险.如保罗诺克斯等在《城市化》中论述到:城市化必然带来一些城市问题,“其中一些问题根源于整个社会,这些问题在城市中显得特别显著,仅仅因为大都市区中容纳了大部分人口并成为变化的熔炉”,“其中一些问题是因为城市化和城市设置的性质所造成或引起的”.文森特帕里罗等在其《当代城市社会问题》中通过对于社会问题的大量考察和分类,从四个主要角度(个人安康、社会平等、社会机制和社会质量)提出了许多与城市生活相联系的社会问题.列斐伏尔则认为“如果空间作为一个整体已经成为生产关系再生产的场所,那么它也开始成为众多冲突的地方”.可见,城市化,特别是城市空间的社会,将生产包括违章和合法的辩证运动,一座城市的发展是违章合法化的同时又是合法变成违章的历史过程,即社会风险是城市化的天然附属物.


我国城市化是由政府推动的一种自上而下的 “被城市化”,其对人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的改变难免有违背人们意志的地方,致使部分群体的利益需求被忽视或者无法得到满足而受损,从而产生社会挫折感.美国政治学家萨缪尔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提出:“社会动员和经济发展都是现代化过程所造成的必然结果,但两者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社会动员往往会提高人们的期望,而经济发展则会提高社会满足人们期望的能力.但是一般来说,社会动员往往比经济发展的速度更快.这样,‘需求的形成’与‘需求的满足’之间就会形成一个差距,这种差距便会使人们产生‘社会挫折感’.其次,如果社会存在着纵向和横向流动的机会和可能,这种‘社会挫折感’也许会得到缓解.否则,它就会促使人们通过政治参与向政治体系施加压力.最后,如果在这种政治参与迅速扩大的同时,该社会的政治制度化水平仍未相应提高,就会造成政治动乱.”即社会成员的利益受损而产生社会挫折感是反叛社会行为产生进而导致社会风险的根源.另外“相对剥夺”理论也告诉我们,人的挫折感产生于相互比较之中,当人们在某一参照系下经过比较感到利益受损了,就会产生挫折感,从而产生危害社会的行为.

此外,在我国城市化进路中还存在资本和权力的勾连以及“经济达尔文主义”,而且在消解人们间社会联结方式(村庄和单位社会)的同时忽视了社会建设,使城市主体特别是社会底层群体的利益诉求和纵向流动的渠道缺失,结果造成社会阶层分化、大量非正规就业人员充斥的“原子化社会”以及社会认同和信任弱化.

二、我国城市化进路中社会风险生成的“二因说”

1.质料因:资本和权力的勾兑

“城市就是一系列物质结构所构成的人造环境,城市化和城市过程就是各种人造环境的生产和创建过程,这些人造环境的生产和创建过程是在资本控制和作用下的结果,是资本积累的需要”(Harvey,1985).因此,列斐伏尔、哈维等新马克思城市社会学者又称城市化为资本的城市化,是资本按照自己的原则和逻辑不断突破城市空间壁垒和界限的结果,致使城市空间屈服并遵循着资本的规律和逻辑.“资本按其本性来说,力求超越一切空间界限”(马克思,恩格斯:《宣言》).列斐伏尔通过资本在“生产―消费领域”和“不动产领域”的流通和转移来说明,而哈维通过资本积累的“循环”和“时间―空间修复理论”来说明,资本在自身逻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指引下如何不断突破城市空间的壁垒和界限,使城市空间规模、外延不断扩张和延伸.

但资本不断突破城市空间的界限需要政府权力清除一切障碍,为资本积累保驾护航.因为“只有建立了某种法律、私有财产、契约和货币安全制度框架之后,资本积累才能通过以垄断为基础的市场交换而繁荣起来.一个拥有权的强大政府或一个建立在暴力手段之上的垄断者能够保证上述制度框架的运转,并为其提供明确的宪法性安排”(哈维,2009).因此“资本的无限积累必须建立在权力的无限积累之上等以通过持续增长的权力来保护持续增长的财产”(汉娜阿伦特,1982).空间(城市)“它一直都是政治的,战略性的”(列斐伏尔,2008)46,“它是某种权力(比如,一个政府)的工具,是某个统治阶级的工具等空间的表现始终怎么写作于某种战略等是被规划的”(列斐伏尔,2008)30.也就是说城市空间的扩展始终是为政治怎么写作的,是政府权力和资本“增长联盟”的产物,这种增长联盟其实质是将空间工具化,或者说空间战略化,通过政府权力以“规划之手”在资本的指引下不断占领空间、控制空间和创造新空间.正如J Logan和H Molotch(1987)的“城市增长机器”模型所认为,城市的扩张是受到政治、商业和经济精英的操纵,致力于追求土地的“交换价值”的目的.

我国城市化进路中同样彰显着这种权力和资本的逻辑及其相互勾连,特别是政府权力的功效,尤为显著.城市化本身就意味着城市空间重构、外延的扩展,而我国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了只有政府机构按照法律的规定,才能对属于国家所有的城市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进行征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写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意味着我国城市空间的扩张,只有借助政府的权力才能得以进行.也只有政府规划大笔的一挥,才能有深圳一夜之间的拔地而起,才能有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和东部的迅速市场化,才能有各地的新城改造重构、大学城、商务区、新区和各式开发区的崛起.究其实质是基于城市化的“经济性”或为弥合区域差异的需要所进行的“新区域主义”和“尺度修复”,是政府借助“规划之手”在资本的指引下所进行的占有、控制和创造空间,从而实现出让土地收益、经济增长政绩化的合法化.这种政府和资本联姻,一方面拥有资本的开发商得以非常便利地以资本换土地而获取级差收入,另一方面政府则通过政策、法规和权力的运用得以实现对政绩的追求.这种资本权力化、权力资本化的结果就是:一方面,大量城郊的农田和村庄被城市吞并,成为新的城区;另一方面,中心城区经历更为剧烈的改建、重建,以提高土地的交换价值.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趋同于库哈斯笔下的“普通城市”,被资本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取向、被政府精英按照自己的意图进行着空间重组,两者共同拼贴出城市化的美丽画卷.但与此同时,大量失地农民和失去单位依附的市民因城市空间扩张被动而无赖地卷入城市化进程,其传统的社会联结方式――村庄和单位社会就这样被推土机无情碾碎,而新的社会联结仍在稀薄的空气中飘荡着,他们成为被制度遗忘的群体,并在城市适应性与现代性的获得中缺乏基本的心理过渡和弹性,产生自我认同危机,缺乏安全感、尊严和被尊重感.

可见,我国城市化已沦为权力和资本“增长联盟”的产物.政府借助权力运用规划之手,在资本的指引下不断占有、控制和创造空间,空间成为规划师手中神奇的魔棒,可以根据“需要”(设计所满足的“需要”,往往不是来自真正的使用者,而是来自拥有资本或决策权的“甲方”)任意扩张或填充不同功能以实现土地交换价值的不断提升,追逐和吸收城市化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和盈余.同时,由于中国化、法制化进程尚在完善过程中,城市市民社会、非政府组织(NGO)的力量极其微弱,所以,民众被排斥在城市增长联盟之外,并且这种增长联盟不受监督.这样,势必使被制度抛弃的民众产生被剥夺感、社会挫折感、无安全感和对制度的不信任,从而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社会风险集聚.

2.动力因:“经济达尔文主义”

城市化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工业化、现代化,其第一个动力就是经济.城市是一个国家的国土与世界经济发生往来的桥头堡,是经济增长不可替代的发动机.特别是卷入全球化经济洪流中的当今城市,有些大城市的作用已经超过了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是巴西的两倍,生活在日本首都的人口数量超过了瑞典、芬兰、丹麦和挪威四国的人口之和.如此巨大的经济力量并不是与城市化进程相对应的必然结果,而是源自成功的经济战略.基于如此国际经验、全球化大环境和城市化巨大的经济性,注定了我国城市化进路中的经济优先战略,一切让位于经济增长和发展.而资本流动的无地域性限制、无空间阻碍,决定了哪里有利润,哪里有更高的超额利润,资本便流向哪里.资本流向哪里,哪里便会繁荣兴旺;资本流出哪里,哪里就会一片萧条.因此,为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创造力和活力,亦为增强各自城市的竞争力以向上争取更大的话语权,各个地方政府纷纷制订了城市发展战略和展开经济竞争的政策,以图吸引国内外更大更多的资本,推动本地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使自己拥有“国际竞争力”.在这种“经济达尔文主义”和“财政重商主义”的指引下,全国200多个地级市中,有183个城市提出要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约占全国城市总数的27%,这意味着平均4个城市就有一个把自己定位为“国际化大都市”.


基于“经济达尔文主义”的经济竞争性必然要求能吸引比其他城市更多的国内外投资,因此,必须创造出比其他城市更能吸引资本流入的条件和空间.于是,各种土地优惠政策、土地出让租赁政策、税收减免政策在各级政府对经济资本的争夺中纷纷粉墨登场;各种大规模的以追求土地的交换价值提升为目的的旧城拆迁重建、新城扩建、各式各样的CBD、商业圈、步行街、旅游带、工业园和黄金地带等在经济理性催生释放的荷尔蒙激励下,通过各级政府的规划之手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于城市上空不断上演.形成了“以土地吸附资金,再以资金提升土地价值,而土地更多规模地吸附资金”(黄奇帆,1995)的怪圈.蒋省三等(2010)的研究表明:我国城市土地出让收入整体上处于上升通道,从1993年的775.2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14 239亿元.

城市之间的这种“经济达尔文主义”的经济竞争使 “企业家化”、“标准化”、机械复制而缺少历史的记忆成为城市规划和建设的主旋律,政府对房地产开发和土地财政的依赖使城市重构和扩张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模式,而对城市公平与正义则缺乏必要关注.张军(2008)等人的研究亦表明:体制内的竞赛催生了地方政府经营动机.林双双(2009)等人的研究表明:地方政府的经营性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创办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以及与辖区内企业共谋,截留上交利税以增加可支配财力.这样,政府为了保持和提升当地城市的竞争力,必定“意味着(当然这是谁也不会明白说出来的)不要吸引太多其它城市不欢迎的移民”(皮埃尔雅克 等,2010)和不会主动考虑吸纳外来流动人口作为新市民.因为,人口城市化面临着生存成本(包括占用土地、水资源、能源等基础成本,衣食等生活成本,住房等居住成本和医疗成本等)和发展成本(包括人力资源培训等培训成本,就业工作等就业成本和社会保障等社保成本).有人估算,中国城市化的生存成本每人为7.35万元,发展成本每人为2.47万元,这样接纳一位农民工使之市民化的总成本为9.82万元.而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我国流动人口分别为1.44亿和2.61亿,其中大多为农民.于是政府借助权力这一“有形之手”设置各种进入城市的门槛、法规,各种不对等的就业、培训、教育、医疗、社保政策和繁多的税费,阻止和排挤弱势群体的市民化,使之流动不落地、落地不定居.

质言之,城市化进路中对人们间社会联结方式的消解,是用经济来通约、通兑一切,而忽视新的社会联结的建构.然而中国是有着五千年乡村文明根基的农耕定居社会,作为其社会单元的村落和单位绝不会温顺地臣服于城市化而走向终结.如李培林(2002)通过对广州“羊城村”研究发现:“一个由亲缘、地缘、宗族、民间信仰和乡规民约等深层社会网络连接的村落乡土社会,其终结问题不是非农化和工业化就能解决的”.因此,我国城市化过程中所出现的“社会原子化”是一个传统与现代相互交织的复合体,必将导致诸多碰撞、冲突乃至社会风险.

三、我国城市化进路中社会风险的凸显途径

1.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彰显

城市化将大批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吸引到城市,但他们往往只能依靠出租自己低廉的劳动力在城市建设中从事繁重的、简单而又机械的劳动,处于城市的底层.他们的生活水准即使同城市普通居民相比亦存在很大的差距,更遑论在城市化进路中掌握了资本和权利的少数“精英”通过大规模的城市开发而愈加富有者,与其相比更是天上人间.据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介绍,按照每天2美元的国际标准,中国应该有近1亿穷人;而在贫困线之上附近,达不到平均收入水平的易于陷入贫困的人口约在2亿人.在城市化之前,这些弱势群体尚不清楚富人们过着怎样一个与他们十分不同的生活,而城市化将大量的人口压缩在越来越窄小的城市空间,加剧了这种社会差别,从而使他们深感社会的不公、不平,产生十分强烈的“相对剥夺感”、严重的心理落差和社会挫折感.

然而,城市化通过大规模的城市资源开发运动,并没有通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另一部分人富起来”来消解社会的两极分化,反而在权力和资本的结合下,通过土地、资金和人口的大规模运作,使拥有资本和权力的人撮取了城市化的大量成果,甚至通过房价、会所等将居民强制性地分为三六九等和ABC区,比如现在的富人区、穷人区、棚户区等,一如雷克斯、墨尔所说的“住房阶级”.据中经网统计数据表明,1994年后我国的基尼系数一直都超过国际警戒线0.4,从2000年后一直都接近0.5,这意味着社会财富中50%用于不公平分配上.

据2010年年底《人民论坛》和《新京报》的调查显示,我国城市公众的自我阶层认同有向下偏移的趋势.《人民论坛》调查显示:近半数党政干部受访者自称为“弱势群体”,同样有这种感觉的公司白领受访者达57.8%,知识分子受访者达55.4%.而《新京报》的结果则表明:认为自己处在“非常弱势”位置的占18.8%,“一般弱势”的占61.9%,整体上有近八成人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只有12.2%的人认为自己“一点也不弱势”.这不仅体现出当前中国社会特有的社会阶层结构,更反映出潜藏在社会公众内心深处的心理活动变化,而这种悄然而来的心理变化,使他们内心中的“相对剥夺感”迅速发酵,社会不公和挫折感的生发也就成为自然,比如现在愈演愈烈的“仇富”、“仇官”现象.李培林等人(2005)的研究结果表明,越是将自己认同为下层阶层的人,就越认为现在和将来阶级阶层的冲突严重,反之则认为冲突较小.

同时,我国五千年的以血缘为基础的等级制农耕定居社会传统,严重阻碍着社会阶层间的社会流动.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论述到,一个社会流动较弱的社会过于严重的社会分化若失去控制则有可能导致社会断裂,甚至社会解体.依此而论,我国城市化所致的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加深,在权力、资本和等级制度的壁垒下,社会阶层的流动仍主要是横向的复制式,缺乏纵向的替代性的社会流动,其后果就是人们社会挫折感、不公感的加剧,当遇到“导火线”后极易引发巨大的社会风险,比如当下许多群体事件的起源都是极小的日常生活中的冲突.

2.社会联结缺失,原子化社会凸显

城市化不仅是人们生活居住地理空间由农村转向城市,更是其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社会历史进程,即涂尔干所说的物质密度和精神密度均衡同构.但综观我国城市化,权力和资本之手催动的仅仅只是地理空间的变迁和居住模式的改变,仅完成了物理空间意义上的积聚,即仅完成了物质城市化,而精神城市化和社会学意义上的凝聚并未完成.我国城市化进路中,在“规划之手”和“市场之手”指引下的对经济理性的片面追求,给人以“只要是经济能解决的问题一切都不是问题”和“经济通约、通兑一切”的“经济幻象”.譬如,城市化中日渐平常化的征占农地修建高尔夫、高档别墅和度检测村等,这些也许使一个企业或行业改善了其利润表,而许多原本在此安居乐业的农民所承受的隐成本、社会成本却被漂亮的利润表所忽视、所掩盖.忽视社会建设,其后果就是原子化的个体和异质化的社会,具象于社会中就是大量的非正规就业人数的激增和“本体性安全焦虑”.图1 1990―2009年我国非正规就业人数与总就业人数趋势图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经网数据库相应数据整理

由图1可知,随着城市化推进,我国城市化率稳步上升的同时伴随着非正规就业人数的稳步增加,同时非正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百分比也大致呈稳步上升之势.在城市化率由1990年的26.4%上升到2009年的46.6%的同时,非正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百分比相应的由17.5%上升到67.8%.非正规就业人群急剧增加所映射的就是大量人群游离于组织之外,成为原子化的孤独个体.而“一个社会只有当其能够给予其个体成员以社会身份和社会功能,并且社会的决定权利具有合法性时,社会才能够成为社会.前者建立社会生活的基本骨架――社会的宗旨和意义,而后者则为这一骨架丰满血肉――给社会赋形并创造社会制度.如果个人被剥夺了社会身份和社会功能,那就不会有社会,有的只是一堆杂乱无章的社会原子,在社会空间中毫无目标地飘游浮荡”(彼得德鲁克,2006).这种缺乏凝聚力的社会必然是失序和失范的社会.托克维尔更是直言社会原子化将无可避免地带来混乱与暴政,“如果每个公民随着个人的日益软弱无力和最后不再能单匹马地保住自己的自由,并更加无法联合同胞去保护自由,那么,暴政必将随着平等的扩大而加强”(托克维尔,2004)40.


这种失序和失范体现在原子化的个人的利益诉求和意见表达的相似度检测――“社区、社会团体”的缺失,从而使国家直接面对民众个体,个体直接面对国家和社会,这样“国家和个人的距离越来越远,两者的关系越来越流于表面,越来越时断时续,国家无法切入到个人的意识深处,无法把它们结合起来”(涂尔干,2000).所以城市化虽带来了形态各异、光怪陆离的现代、后现代楼群,带来了名头花哨、功能各异的智能、智慧社区、城市,还有遍布楼道、社区和街道的探头、、防盗门和24小时安保,在许多人眼中是现代、生动,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但掀开其盖头则是分化的、孤立的、缺乏信任的社会和个体的本体安全威胁、社会焦虑.

这种本体性安全威胁和社会焦虑的产生,在于我国城市化的过度市场化,对城市化经济性的过度追求而忽视社会理性.城市化在解构传统社会联结后,新的社会联结尚未建立,使个人之间、个人与公共领域之间、个人与政府之间缺乏必要的社会联结及渠道.公众的意志的形成受阻、利益诉求无法上达政府,政府的相关政策下行管道也不畅通,从而,民众认同分化、政府公信力弱化,安全感缺乏,产生“本体性安全威胁”和社会焦虑情绪.具象在现实社会中就是共同安全等群体事件发生率、事关民生的社会保障和住房问题以及官员腐败案件的发生率等均在国际警戒线的要求之上.《社会蓝皮书》(2005)显示,从1993年到2003年间,件已由一万起增加到六万起,参与人数亦增加到307万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在接受《望东方周刊》访谈时透露,从2006年到2010年,件的数量增加了一倍,达到至少18万起.上海交通大学《2010中国危机管理年度报告》则显示,影响较大的危机舆件有72宗,即平均每五天便发生一宗.


四、对我国城市化社会风险的反思

纵观世界现代化发展史,城市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现象.我国城市化通过对资源的聚集效应、城市的磁场效应促使资源和要素在产业间转移和空间上扩散与集聚,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居功至伟,然而其亦系统地生产着风险:终结村落和消解单位社会,使人们间的社会联结缺失而风险集聚.托克维尔面对欧美社会的剧烈变迁,发现在告别传统社会的过程中,因传统的“社会联结”被破坏而引发出严重的“社会退化”的危机,其后果表现为:“一种倾向是使人们径自独立,并且可能使人们立即陷入无政府状态;另一种倾向是使人们沿着一条漫长的、隐而不现的、但却实存的道路上走上被奴役的状态”(托尔维克,2004)838.依此而论,我国城市化所凸显的社会风险其实质是“社会联结”的缺席,在国家和民众间缺乏相应有效的缓冲机制和相似度检测.因此,应大力培育市民社会,扩大市民在公共事务上的参与,将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纳入体制化轨道,为利益调和提供一个宣泄口和解压阀,化解社会风险.

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经济起源》中认为,非政府组织的兴起和发展是社会自我保护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与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兴起、社会结构剧烈变迁相伴生的社会解组运动所带来的社会原子化危机的回应,因此其呼吁市场与社会的反向互动,即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来提升社会认同.“就近百年而言,现代社会由一种双向运动支配着:市场的不断扩张以及它所遭遇的反向运动.市场体系快速地发育着,它吞没了空间和时间.与此同时,同步的反向运动也在进行中.它不只是社会面临时的一般防御行为,更是对损害社会组织的那种混乱的反抗,并且,这种混乱将摧毁的正是市场所呼唤形成的生产组织.”哈贝马斯、伊斯顿等均把政府的合法性首先界定在民众对政治秩序的认可,或者是对治权的认可,即国家的行动必须有其边界和范围,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侵越个人的基本权利(财产权、生命权与自由权)为其底线.在某种意义上,这意味着对公民社会的重构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培育和发育.通过市民社会和非政府组织的培育来制约政府权力和资本的放纵,来表达市民作为主人的心声.西方城市化发展的实践和理论也证实“城市化社会风险必然指向公民社会”,这也是为何欧洲国家工会、行业组织力量强盛的缘由.

在我国城市化进路中,面对“二因说”所带来的原子化社会危机,工会、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社会规范和社会制度应该而且可以应运而生.通过培育和建设个人主体性意见表达和利益诉求的相似度检测――社区、社会团体,加强“意见支配世界”的逻辑,加强具有独立于国家之外的自我管理、高度自治的“市民社会”和非政府组织的建构,以疏通国家和民众间的联结渠道,提升国家和民众间的流动性,形成公民社会、市场经济和政治文明三者共同发展的现代社会文明.

然而,我国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却仍处于一种“强政府弱社会”的状态,“社会”独立空间的发展仍是政府主导和出让的,即政府“选择性培育”的.一方面,政府对于那些在环保、扶贫、教育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的非政府组织给予了很大的鼓励和支持,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活跃在公共维权、反歧视、法律援助等领域的非政府组织却进行诸多的限制.这种政府对社会空间的侵入使我国的非政府组织等社团丧失其自主性.同时,社团、民间组织等基于增强其自身合法性和影响力,亦不断地在“呼唤政府”,使市民社会的标志“自主性”进一步削弱.其结果就是非政府组织的目标功能、成员结构等具有非性,但是其组织关系和组织形式却体现了性.如此,在我国,市民社会仅扮演着政府的“帮手”角色,作为政府的补充而存在,而非“合作者”的角色.致使哈贝马斯论述过的,对西方市场经济和公民参与意识的发展至关重要的“公共领域”的丧失.因此,在我国现代化、城市化进路中应构建具有政府“合作者”功效的市民社会和非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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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夏 冬;校对:段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