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

更新时间:2023-12-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451 浏览:7888

摘 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义是指中国人民践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处于核心地位的价值观.这一价值观的提炼和培育应当注重特质性,兼顾普适性;注重根基性,兼顾引领性;注重现时性,兼顾久远性;注重民族性,兼顾世界性.“共富”“互助”“自强”应列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范畴.

关 键 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富;互助;自强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04(2013)05―0050-04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倡导富强、、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战略任务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所作的最新概括.这一概括将我们现在倡导的价值理念鲜明地提了出来,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国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同时,这一概括采取的是开放性的表述方式,而不是简单的下结论,这就为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留有充分余地,利于在进一步实践研究、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的基础上,提炼、概括更为简洁、更为有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色和旺盛生命力,展示了我们党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的勇气和智慧.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念的由来及本义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使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科学命题,并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党的十七大报告也重点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必须强化教育引导,增进社会共识,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

近两年来,特别是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各方面普遍反映,应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础上作进一步提炼概括,鲜明地提出简明扼要、便于传播践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些地方和行业为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城市(省)精神、行业精神;理论界、学术界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一些报刊如《红旗文稿》《光明日报》等还就此开辟专栏.总的来看,这种探索和讨论取得了重要进展,形成了诸多共识,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义内涵、提炼原则、基本范畴等重要问题的认识还不尽一致,观点还不尽相同,有待于做进一步的探索研究.

笔者认为,核心价值观是一定社会形态社会性质的集中体现,在社会思想观念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决定着社会制度、社会运行的基本原则,制约着社会发展的方向.我们所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本义就是中国人民践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处于核心地位的价值观.“价值观”是这一命题的中心词,“核心”表明这一命题所称价值观的地位,“社会主义”表示这一命题所称价值观的性质,“中国人民”是这一命题所称价值观的主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精神和价值层面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性.提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铸魂工程”,可以从价值层面为深入回答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为我国社会长远、稳定发展提供根本价值观,为制度设计、决策部署、法律制订提供最终价值依托,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全面健康发展.


二、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遵循的原则

明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念的本义之后,在探讨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范畴之前,必须明晰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遵循的原则.理论界许多同仁提出了自己认为必须遵循的原则,皆自有道理,然而,诸多原则,孰真孰伪,孰主孰次,孰重孰轻,孰先孰后,也需要辨析梳理.我认为,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遵循的原则内生于这一命题的本义.换句话说,这种原则是这一命题本义内在地要求人们去遵循的,而不是由什么人任意主观设定的.从该命题的本义出发,做好“提炼”应循的原则主要有:

第一,注重特质性,兼顾普适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充分体现其“社会主义”的特殊本质,应当从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性中去探寻、提炼和升华,而不宜在既往社会(如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修修补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制度性质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价值本质的鲜明彰显,是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终代替者,因此,它应当、也必然能够用不同于资本主义(乃至资本主义之前)核心价值观的范畴来表达自己.如果沿用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范畴,在此基础上的一些含义的修补发挥,不便于广大民众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对立和冲突,不利于打破资本主义在价值观问题上的话语霸权.所谓普适性,就是这种“提炼”要力求反映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诉求,既积极借鉴又科学超越既往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还要前瞻“初级阶段”之后的社会主义的价值诉求,站到人类文明和价值观形态的制高点上来进行.其实,社会主义本身就体现着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普遍要求,是目前为止最能体现人类社会活动的本质要求的社会形态,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就是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最高价值的角度做出的.从这个意义上看,特质性与普适性是辩证统一的,越是体现社会主义的“特质”,就越是对人类社会“普适”. 第二,注重根基性,兼顾引领性.注重根基性,就是要高度重视我们所要提炼和培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根”之“基”.价值观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植根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同时它又反作用于社会经济基础,对社会的经济活动起到引领、导向和规范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要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运作义理中提炼、升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此,也决定了要从社会主义国家的广大民众的物质生活(生产)条件、物质生活(生产)方式中去探寻.因此,要避免和防止远离了现实的物质生产方式和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从抽象的人性或善良的道义或美好的理想出发去做这种探寻和提炼.讨论中许多学者提出做好“提炼”要坚持实践性原则,要以实践为源泉,笔者非常赞成,但又觉得还需深入一步、前进一步,应当明确这个“实践”最基本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的、面广量大的、日常的物质生产活动,故用了“根基性”这一目前尚不多见的词语概念.同上,根基性与引领性是辩证统一的,越是具有根基性,就越是能够发挥引领、导向和规范的作用.

第三,注重现时性,兼顾久远性.注重现时性,就是要以现时存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蓝本来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既往社会主义模式的传承和超越,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成功实践.离开了现时实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求从普遍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后的社会主义出发来做“提炼”,那只能是好高骛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重要、最鲜明的制度创新就是建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这便是现时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是我们所要提炼的核心价值观的根基所在.再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身也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我党奋斗90多年,新中国建立60多年,改革开放30多年,我们才“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走好走完这条道路,肯定是很久远的事.所以,真正从现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也不乏具有久远性.

第四,注重民族性,兼顾世界性.我们要提炼和培育的是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核心价值观,自然要有中国元素,要与中华民族精神相贯通,为我国广大民众易懂易行、高度认同.同时,民族性与世界性是统一的,越是民族的,也越是世界的.

以上原则仅是最主要的,并且,这四条也不是并列并重的,越列前面的越为重要;每一条中对应的两个方面则以前者为主,后者为次(兼顾).

三、“共富”“互助”“自强”应列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范畴

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义及其提炼原则,笔者认为,“共富”“互助”“自强”最适宜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范畴.

“共富”,即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包括一个目标――共同富裕,两个要求――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这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针对姓“资”姓“社”的争论而对社会主义本质作出的概括,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追求.确立“共富”的核心价值观,意味着要摒弃贫穷、平均主义、同步富裕、剥削、两极分化、少数人富多数人穷.“共富”是区别于以往一切剥削阶级社会的最鲜亮的价值标识,只有社会主义才敢于、才能够把它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共富”作为核心价值观念立根于社会主义的经济特征又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政治、文化特征(“富”首先是但不仅仅是物质的,还包括精神的、文化的),可以统摄和派生诸多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应有的价值观念,能够在诸多社会主义价值观念组成的体系中起到主导作用.“共富”也合乎华夏民族千百年来的价值取向,国人历来都将“富”列为崇尚价值“富、贵、荣、华”之首,只是在“阶级斗争为纲”的一段时期内形成了仇富怕富的扭曲心态.所以,完全可以将“共富”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位价值”、最高价值.

“互助”,即互助合作.它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体(个人、单位、地区)之间相互关系的最普遍形式.社会主义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在与他人、社会的交换、交往中做到平等、互助、互利,力求付出与获取相一致.“互助”是“为人民怎么写作”中的广泛性要求(“为人民怎么写作”包含道德的先进性要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和广泛性要求“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两个层次).“互助”(包括互尊、互帮、互爱、互谅等等)是双向的、对应的,也是能够持久的,它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目的与手段、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求利性与怎么写作性等诸多方面的统一,它导引人们把实现自身利益与实现他人、集体和社会的利益结合起来、一致起来.正因为如此,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出的目标是“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互助合作,还是人的社会性之所在,人的本质之体现.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可以说,互助合作是人类社会对社会人的普遍性、衡久性要求,以往剥削阶级社会异化了人的本质,社会主义则超越以往剥削阶级社会,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真正互助合作的关系,使人回归到真正社会人的本质上去.

“自强”,即自强不息,它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之精华.从《周易》提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一直到党的十六大报告概括的“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自强不息”始终是我们民族奉为至尊的精神财富.“自强”也是社会主义的内在禀赋.我国选择社会主义,就是要改变进入近代以来一百年间我们曾经积贫积弱、任人宰割的悲惨命运,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把发愤图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作为建国方针;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把“富强”(不仅要“富”,而且要“强”)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首位目标.“自强”还是全世界无产者乃至人类解放的价值诉求.“自强”的价值指向是,每个主体(个人、单位、民族、国家)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做强自己,自己解放自己,不能“等”、“靠”、“要”.这就要求主体善于学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超越,所以,它又内含着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强”是主体对自身的价值取向,在核心价值观中不能或缺,它与“共富”、“互助”合成完整的辩证统一体.有了“自强”,才能防止和避免“共富”、“互助”仅仅是穷者、弱者的价值祈求;有了“自强”,才能在全社会真正形成“互助”的人际关系,实现“共富”的社会愿景.

概而言之,“共富”“互助”“自强”具备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有的特质性、根基性、现时性和民族性,并兼有普适性、引领性、久远性和世界性,可以而且应当成为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处于核心地位的价值观范畴.

(责任编辑 潘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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