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与和谐社会构建

更新时间:2024-02-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498 浏览:143505

摘 要 :本研究立足于分析经济法同和谐社会的关系,探析经济法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发挥的作用,并提出相关对策,研究认为:经济法能够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规范发展,能够协调“经济人”与“社会人”的关系,能够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和谐.为进一步发挥经济法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应在经济法建设过程中注重市场自由、秩序、公平、效率与社会整体利益问题.

关 键 词 :经济法;和谐社会;作用;路径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1

一、前言

“和谐社会”概念最早提出是在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后经过系列研讨,和谐社会内涵逐步得到丰富,并逐步形成六大基本特征,其中法治就是其中之一.实现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通过发挥法治,能够更为高效的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塑造和谐的基本环境.经济法是发挥法治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社会和谐的重要法治构成,因此探求经济法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关系十分必要,有利于更好的理清经济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为构建和谐社会怎么写作.

二、经济法在和谐社会构建的关系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正在深化改革中,各类市场失灵问题经常发生,在一定程度上给经济发展造成了影响,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构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为了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其良性发展,国家市场经济发展就需要经济法作为保障,降低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滞后性等问题,弥补市场和政府互动性差的问题.而我国经济法发展历程相对较短,仍然需要依托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进行补充和完善,因此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既是促进经济法更好怎么写作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也是经济法不断完善自己的过程,两者具有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关系.

三、经济法在和谐社会构建的过程中的作用

(一)通过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市场行为规范不规范直接影响市场的稳定.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处于初级阶段,企业市场发展不和谐因素经常发生,这与市场监管和调节不到位具有直接的关系.市场监管和调节离不开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现代经济法着眼于通过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来实现企业权责明晰、规范发展.例如,经济法主体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都明确规定了市场中各类企业的设立以及应有的权责,这就使得企业在市场中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能够促进企业间建立互信合作的关系,形成规范化自由的市场竞争平台.

(二)协调“经济人”与“社会人”的关系

市场竞争的主体往往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因此在市场环境中,市场竞争主体以“经纪人”角色在市场实现追求利益最大化时往往会牺牲他人或者整个行业的整体利益.这种经济人行为以往仅依靠“民法”来维护,但民法无法实现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和谐发展.经济法通过主体法律能够规范“经济人”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行为,同时促进其参与社会公共政策的参与,实现创造就业机会、增加社会救济、加强环境保护等社会行为,进而实现实现个体利益同整体利益的协调发展.

(三)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和谐

我国市场经济越来越注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但是我国市场制机制尚不完善,市场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差等问题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因此,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加大对市场经营主体监管,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制裁非法收入势在必行.这一系列问题集中在一点就是要规范市场秩序.经济法通过完善市场法规,能够有效连接政府行政手段与市场手段,避免单一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调节所造成的弊端.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是市场竞争法的主体,能够限制市场主体一己之私,使其能够遵循诚信原则,提高市场道德约束,按市场制度进行经营.

四、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法建设路径

(一)注重维护市场自由与秩序建设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正在逐步放宽政府的围观行政干预,给予市场相对自由的环境来实现资源配置.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仍旧不彻底、不完善,充分维护好市场自由,使市场能够在良好的秩序下运行是和谐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因此,政府在完善经济法建设时,应多注重市场自由和秩序的建设,一方面要严格经济法执行力,严禁个别政府机构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非法干预市场调节机制;另一方面要重视调研市场运行机制,深入把握市场先行运行机制缺陷,并依据市场现状力促经济法主体的完善.其中完善市场利益均衡机制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既要注重为企业提供盈利的秩序环境,又要把握利益均衡,实现企业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双发展.

(二)注重维护市场效率与公平建设

要充分利用经济法主体引导调节机制,解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效率低、公平性差等问题.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保障,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仍旧面临城乡差异、区域差异、阶层差异等矛盾问题,使得在经济结构、人民利益分配等方面不和谐因素突出.因此,经济法建设要将建设市场效率与公平作为重要职责,重点解决目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失业、环保、社保等问题,逐步引导和调节社会利益体,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基本保障平台,以实现市场经营效率最大化.

(三)注重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建设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注重整体性.以往的经济发展模式往往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建立可持续性的经济发展模式成为我国经济改革的重要目标.因此本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经济法建设要重点关注经济发展同社会发展、人的发展、自然的发展相协调,既要关注当前发展的利益,又要考虑到长远的经济发展利益,既抓局部利益,又着眼于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