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统计

更新时间:2024-02-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46 浏览:7562

摘 要 :通过社会责任报告披露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改善社会责任管理.本文对食品饮料业上市公司2006~2010年间发布的53份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发布报告的企业数量较低;报告撰写时缺乏统一的编制指南;报告整体水平不高,实质性信息缺失;披露的信息以定性描述为主,缺乏可读性和可比性;普遍未设置反馈意见表,不重视社会关注度.

关 键 词 :食品饮料业 社会责任报告 信息披露

一、引言

食品是人们生存生活的基本前提,是社会正常运行的基础.食品安全关系重大,而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却层出不穷.特别是接连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如三鹿、双汇等曾在行业中享有良好声誉的领导者都涉足其中,更对行业形象造成极大打击.如何使行业走出失信困境,并使民众真正享有安全、健康的食品,除了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更需要食品企业自身的努力和提升.从信息披露的角度来看,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对食品安全等相关信息进行详细的披露,有利于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改善社会责任管理,更是重拾公众信心的有效手段.食品饮料行业上市公司有责任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披露环境信息,承担社会责任.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上市公司共有13个行业大类,其中食品饮料业包括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和饮料制造业.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的概念是1924年美国学者奥立佛谢尔顿首先提出的.他认为企业经营战略对社区提供的怎么写作有利于增进社区利益,社区利益作为一项衡量尺度,远远高于企业的盈利.随后,受托人观念、利益平衡观念和怎么写作观念扩大了传统的社会责任理念的范畴.人们认为作为个体的企业及管理者不仅要满足股东的权益,而且要满足顾客、雇员和社会的需要,有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去造福公众.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等理念的广泛传播及各国政府和组织制定的法律法规、相关标准的颁布,企业普遍被认为负有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慈善责任在内的多项责任.随着企业活动对社会的影响日益深入,以及不断高涨的社会责任运动,人们要求企业扩大其披露范围特别是披露其政策和经营活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20世纪早期就有企业开始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以简单描述的形式披露一些社会责任信息.例如美国钢铁公司从1905年起,开始在年报中披露雇员住所、建设社区等相关信息.20世纪80年代起,为了应对激进环保组织的责难,西方企业不再满足于只在财务领域或媒体中提及其在环境领域的表现,开始发布独立于年度报告专门披露有关环境内容的环境报告.1989年,挪威的Norsk Hydro公司公布了全世界第一份独立的企业环境报告.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利益相关者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推行,逐渐演变出“健康、安全和环境报告”、“企业责任报告”、“三重底线(Tripe Bottom Line)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诸多不同名称命名的非财务报告.目前,全球优秀公司通常都会将其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战略、方式方法,以及其经营活动对经济、环境、社会等领域造成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取得的成绩及不足等信息,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并通过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向利益相关方进行披露.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中,学术界一直努力在寻找能够客观衡量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计量方法.Waddock和Gres(1997)将企业社会责任的计量方法归纳为调查工具选择法、声誉指数法、内容分析法、行为感知计量法、案例研究法等.Maignan和Ferrell(2000)则将计量方法分为三大类:专家评估法、单项和多重指标评价法和管理者分析法.Turker(2009)综合他们的观点,归纳出声誉指数法、单项和多重指标评价法、内容分析法、个体层次上的CSR计量法和组织层次上的CSR计量法.我国学者李皎予、宋献中(1989)和孟凡利(1994)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计量的基本方法,包括成本效益法、成本支出法和文字表述法等.李正、向锐(2007)归纳出社会责任会计方法、声誉评分法、内容分析法和指数法,并认为指数法是较为公正客观的企业社会责任衡量方法.由上可知,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计量方法上,界限比较模糊.综合以上观点,本文采用了国内外学者运用比较普遍,能够较好体现出利益相关者理论思想,被认为是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设计较好、也较容易理解的指数法来进行研究.本文选取了沪深两市食品饮料业上市公司2006年至2010年间公开发布的53份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详细分析,研究了报告的披露概况并对报告中各小类信息分定性和定量描述两种情况进行分析,以试图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饮料业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提供经验.

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现状分析

(一)数量分布 截至2011年7月1日,沪深两市的食品饮料业上市公司共有90家.本文通过上交所网站、深交所网站、企业网站、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资源中心等途径收集了2006年至2010年总计21家食品饮料行业上市公司累计发布的53份社会责任报告.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从表(1)所示,可发现以下特点:第一,从2008年开始,报告的披露数量有所增加,但发布报告的企业数量仅占该行业上市公司总数的30%左右,数量仍然较低.第二,报告发布还未形成固写作度,虽然大多采用年度报告的形式,但缺乏连续性.如在2006年发布报告的5家上市公司均未在2007年继续发布报告;还有的上市公司在某一年发布报告后就再没有发布过,如南宁糖业和通威啤酒都仅在2008年发布过一次.

(二)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依据 目前,社会责任报告仍处于自愿披露的阶段,还没有被统一认可的编制指南,形式和结构比较散乱.现有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依据如表(2)所示.从表(2)可见,在2006年至2010年间我国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21家食品饮料上市公司中,大多数企业没有明确的编制依据,只有7家企业在报告中直接指明了其编制依据,且编制依据呈多元趋势,即没有任何一种指引被该行业上市公司普遍使用.其中较具影响力的是表(2)中编号为①、②、③的规范.而上述三者中前两者只是方向性的指导,只有社科院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有较详细的操作规范.因此,可以说我国食品饮料业上市公司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尚缺乏统一规范,编制的随意性比较大,可比性较差. 三、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内容解读及可信度测试

(一)社会责任报告的定性披露信息分析 李正和向锐将社会责任信息的范畴界定为环境问题类、员工问题类、社区问题类、一般社会问题类、消费者类、其他类共六大类十七小类的活动,以此来研究报告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本文参考这一观点来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进行定性披露信息分析.在食品饮料行业,最为重要的社会责任就是确保其产品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不对其安全和健康造成损害.考虑到在食品生产中,原辅料的卫生安全对于产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健康安全的原辅料,绝对生产不出安全的食品.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有效运行是确保产品质量达到顾客放心、满意的关键.因此,本文将消费者类信息扩充,细分为质量标准认证信息、供应链管理信息、关注产品安全的其他举措等具体小类,以反映企业在产品安全上的政策和管理措施.最后为了解企业对社会关注度的重视程度,增加了对意见反馈表的统计.按照这一思路,整理出六大类二十一小类信息如表(3)所示.表(3)结果显示:(1)对于环境类信息,报告披露程度参差不齐.披露最为详尽的是污染控制及节约资源与能源方面的信息,分别有46份和42份报告进行了披露,占到报告总数的86.79%和79.25,披露较少的是环境污染恢复和支持有利于环保的产品,均不足25%.这说明该行业上市公司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还停留在比较被动的层面,普遍认为有责任去控制污染、节约能源,但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努力恢复和努力研发以主动提供支持环保的产品的意识尚未形成.(2)员工类信息披露的比较全面,主要注重员工健康与安全和员工培训以及其他(主要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文化活动以增强员工精神凝聚力),但对员工失业安置信息披露的很少.(3)社会类信息披露的比较全面,披露最多的是公益捐赠、考虑社区利益和关注医疗、公共安全或教育,其他项目披露的比例也都超过了35%.(4)消费者类信息作为食品饮料业的关键信息,各具体信息的披露比例都不足65%,披露的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公众需要.特别是供应链管理和质量标准认证信息这两个关键指标,披露比例仅有60.38%和54.72%.从内容上看,对披露的信息描述的也较粗略,较多是概括式的叙述或表决心,流于形式.如有报告称“打造了一条完整的、有足够控制力的从农田到餐桌的新型食品安全供应链”,但没有供应链如何完整及关键控制点的描述,缺乏更为详细的在政策和标准管理上的信息;或只是提及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哪些,没有对其如何有效运行的描述,更缺乏具体数据或实例的统计说明.另外,许多公司担心在报告中公开违规事件会带来不良影响而选择不披露此类事件及其后续处理情况的说明.如双汇发展在2011年3月15日被出 “”事件,但在随后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对此重大违规事件只字不提.如果公司能够采取正面态度披露此事造成的影响以及为防控此类事件而采取的整改措施,确保消费者和公众的知情权,完全可以借此来传递公司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以及积极补救的态度和行动.(5)其他类信息中,主要披露考虑了供应商的利益,对债权人的利益关注披露的较少.(6)只有4份报告设置了反馈意见表,不便于读者和公司沟通,可见公司不太注意社会责任信息的社会关注度.(7)大部分企业第一次编制的报告比较详细,其后几年的报告内容重复,缺乏新意,看不出针对性的持续改进计划.有个别企业甚至发布了第一份报告后就偃旗息鼓,终止报告工作.

(二)社会责任报告的定量信息分析 根据《可持续报告发展指南》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的相关规定,报告的绩效指标主要分为经济业绩指标、社会业绩指标、环境业绩指标.本文参考了规定中的具体指标并借鉴了许家林和刘海英在研究央企社会责任报告中对关键绩效指标的选择,共选取了二十三个具体指标进行报告定量信息分析.需要说明的是,按上述指南的要求,某些关键绩效指标如经济业绩指标中的客户投诉率和责任采购比率等本应进行选取,但53份报告无一对这些指标进行披露.对此类披露比例为0的指标,就未纳入分析.据此得出的各年具体情况如表(4)所示.从表(4)结果可以看出,2006年至2010年间,食品饮料业上市公司发布的报告的关键绩效指标披露整体披露比例较低,表明报告的定量披露水平远不如定性披露.除主营业务收入、公益捐赠数和环保总投资三项指标外,其他关键绩效指标的披露比例都不到50%.就三大类关键绩效指标披露来看:(1)在经济业绩指标方面,多披露了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净)额,而对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的披露比例都在10%以下.(2)在社会业绩指标方面,披露最多的是公益捐赠数量,有44份报告进行了披露;其次是纳税额和员工培训投入,分别为43.4%和32.08%;披露仅为10%左右或以下的是职业病发生次数、工伤事故、女性职工比例、残疾人雇佣率、志愿者人数以及员工流失率.反映出企业在自己应负担的对顾客和员工方面的责任不重视,多愿披露正面信息,对负面信息缺少披露.(3)在环境业绩指标方面,披露最高的是环保总投资、节约能源量以及废气废水排放量,而对单位产值能耗、单位水值能耗和废渣排放量披露较少,这可能和企业不太重视节能降耗的统计有关.


(三)社会责任报告的可信度测试 由独立的第三方出具审验报告,验证和评价报告的真实公允性,可以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的可信,增加决策的有用性.53份报告第三方审验情况如表(5)所示.从表(5)可以看出,现有报告均没有独立的第三方审验意见.只有个别报告采用引述第三方点评的形式来证明其可信性.其他绝大多数报告未经过任何审验,缺乏可信度和公众认可度.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对我国食品饮料业2006年至2010年间公开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发布报告的上市公司总体数量很低.如2010年90家上市公司仅有17家上市公司发布报告,且大多数是酒类公司,食品类公司只有6家.报告大多采用年度报告形式,但发布时间未形成固写作度,缺乏连续性.(2)各企业在编制报告时缺乏统一的具体编制指南,形式和结构比较散乱.(3)已发布的报告整体水平不高,内容空洞,与食品安全相关实质性信息缺失.许多报告用大篇幅描述企业所获荣誉,而对负面事件及其处理情况避而不谈.(4)报告的信息披露以定性描述为主,缺乏量化指标,对关键绩效指标的披露普遍不足,缺乏可读性和可比性.(5)发布的报告普遍未设置反馈意见表,不重视社会关注度.(6)由于缺乏强制性的第三方审计制度,发布的食品饮料业社会责任报告普遍缺乏可信度和公信力.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并有规律地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并针对各行业制定可操作的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南.(2)引入第三方审计制度,以增加社会责任报告的可信度.(3)企业在编制报告时应突出重要性,客观报告消费者等关注的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应主动披露负面信息及采取的预防、治理和善后措施.建议在报告后附反馈意见表发送给各利益相关方,以提高公众的关注度.(4)鼓励企业成立专门的社会责任职能部门规划、发展社会责任工作,以促进企业不断改进社会责任管理,提升社会责任报告质量,使报告真正成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管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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