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青少年犯罪创建和谐社会

更新时间:2024-02-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562 浏览:19447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犯罪行为却有增无减,并出现了新的特征和趋势.剖析其产生的原因,并且尽快找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当前我们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一项迫切而艰巨的任务.本文分析探究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并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提出预防和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应对策.

社会转轨期成长起来的青少年,在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具有鲜明的个性,有的甚至出现反叛行为,这对社会的安定造成一定的冲击.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始终高发,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明显.如何有效控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和“三个”文明建设顺利实现的根本保障.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要针对性的开展防治青少年犯罪,必须全面了解和正确把握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根据调查分析,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新特点:

(一)闲散青少年等群体违法犯罪凸显

闲散青少年是指无固定工作,游手好闲,处于社会边缘的青少年.包括一些不爱读书,经常旷课的在校生;无一技之长,文化较低且好逸恶劳的没有工作青年;刑满释放,改造效果不明显的回籍青年;部分外来无固定工作,流动性较大的青年.这些闲散青少年平时经常出入电子游戏厅、网吧、场所等,他们相互结伙,联系较紧密,哥们义气强,江湖习气重,目无法纪,狂妄自大,好吃懒做,经常想不劳而获.团对2361名青少年罪犯调查后发现,闲散青少年为1445人,占61.2%,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体.

(二)犯罪年龄呈下降趋势,且团伙性犯罪居多

据有关数据分析,青少年作案平均年龄下降2岁,由17.6周岁降为15.7岁.年龄低,作案往往无法单独完成,所以,他们常常是结伙行动、一起作案、一拍即和、互相壮胆,具有纠合性的特点,有的形成犯罪集团.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中75%属于团伙作案.

(三)犯罪类型增多,以侵犯财产犯罪为主

9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新类型比以往明显增多,特别是涉毒、涉、绑架、利用计算机网络诈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伪造各种专用等新型犯罪出现.因非法网吧、毒品等不良因素导致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以侵犯财产犯罪为主.据资料表明,青少年抢劫罪、盗窃罪,两项共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1%.

(四)青少年犯罪报复性、突发性和暴力性明显

青少年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青少年犯罪一般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一时冲动,就可能立即萌生犯意,突发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手段残忍,从而酿成恶性犯罪.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有效防治青少年犯罪必须从控制和消除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手.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很多,主要有:

(一)家庭因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导致孩子不良成长的家庭因素:一是家庭破裂;二是父母素质偏低,亲子沟通不足;三是家庭教育观念偏差,教育方式方法不对.有的父母对子女严格要求过少,娇生惯养、过度溺爱、纵容庇护其不良行为,养成孩子好逸恶劳、自私任性、骄纵霸道等性格.

(二)学校因素

学校教育在青少年教育中起关键作用.现行教育体制存在的弊端一是道德和法制教育滞后.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是忽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是人格成长的关键时期.三是部分学校为省事,对于成绩差、品德差的“双差生”不是有针对性地教育、管理,而是置之不理.资料表明,失学辍学问题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明显,有近一半的青少年罪犯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社会因素

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指出,犯罪是社会不协调的产物,而非仅仅教育导致的结果.社会上的负面影响,会使所有正面的教育功亏一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5+2等于0现象(五天学校教育后,学生在社会上受两天的影响,学校正面教育就等于零).社会上的负面因素;一是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二是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以及其它有损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青少年研究所的调查表明,有59.6%的中学生认为社会不安全,他们渴望找到保护伞,这恰好被社会上一些居心不良的坏人所利用.

(四)青少年自身因素

青少年这个特殊的年龄阶段常被人称为“危险期”,主要是因为这个时期的个体集众多矛盾于一身,既渴望摆脱束缚,但又受到能力的限制;既想得到认同,被同伴接纳,但自我中心意识太强;既想张扬个性,但又比较偏激.再加上这段时期心理发育还不成熟,思想简单,情绪不稳定,逆反心理强,自尊心强,好胜心强,易感情用事,分辨事非能力较差,自制力和自控力比较差,心理承受力弱.这些特点很容易激化矛盾,使青少年无所适从.如果再得不到正确的引导,青少年就会成为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三、防治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青少年之所以犯罪,是多方面的原因和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解决的办法也只有采取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在加大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力度的同时,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一)完善立法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

国外有《少年法》、《少年法庭法》,许多国家都是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青少年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青少年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保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许多青少年家长和有识之士,呼吁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全面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从源头上遏制、减少青少年犯罪

首先,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青少年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其次,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要按照《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关于青少年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的规定,通过采取专家授课、录像观摩、模拟情景训练等多种形式,向广大青少年普及自我保护知识,帮助青少年增强自护意识,提高防御能力.第三,坚持以德育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围绕促进素质教育,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第四,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心理咨询机构,及时对学生出现的心理障碍进行疏导.

(三)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清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

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倡导新风正气.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共青团、、文化等有关部门应联合行动,对学校周边的各种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彻底的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危害学校正常秩序,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要联合有关部门,强化对文化市场、娱乐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消除精神“污染源”,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远离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等不宜进入和涉足的营业性娱乐怎么写作场所和怎么写作网,要鼓励青少年文明上网,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营造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对青少年工作的理论研究

我们必须坚持科学的态度,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青少年犯罪的新因素和新规律,特别要开展青少年司法制度的专题调研,制定并实施科学的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战略,才能把青少年违法犯罪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上,保持社会的持续稳定和经济的健康迅速发展.

(大连市科技馆 辽宁大连 11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