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期公民政治参与的限度

更新时间:2024-01-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201 浏览:11923

摘 要 :政治参与的水平代表着一个国家政治现代化和政治的水平.本文从中国目前的国情出发,对社会转型期公民政治参与的限度进行分析,公民政治参与要保持国家政治稳定、尊重经济发展所能提供的客观条件、维护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尊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关 键 词 :社会转型 政治参与 限度

政治参与,也叫参与政治,是指“公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公民的政治参与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政治和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尺度.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公民的政治参与水平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公民政治参与状况也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问题,因而如何准确掌握公民政治参与的限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中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是一个“正在由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正在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正在由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正在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型社会转型,正在由型社会向法理型社会转型”的过程.这些变化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也体现在对政治参与的影响中.

在伊斯顿的“政治系统输入输出模式”里,把政治视为一个“输入”、“输出”的过程.在它的一端是社会要求和支持,另一端是政治系统对这些要求作出的反应,公民的政治参与行为就是在这一个系统过程中得以体现的.

当前中国处于转型期,随着利益意识的觉醒,对应的对政治系统的要求也多了起来.但如果政治系统“输入”过多,就会对政治系统造成压力,对政治体制形成 “超负荷的压力”.目前中国公民参与的扩大虽然尚未对政治系统构成“超负荷压力”,但也表现出一些新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如我国公民政治参与水平不断进步,但总体水平仍然比较偏低;公民政治参与的不平衡性日益突出;动员参与多,自动参与少,正式组织功能较弱,非正式组织少,部分特殊群体尚未有自己的组织;非制度政治参与、非理性政治参与行为目前有日益增多的趋势等.

“人类可以无自由而有秩序,但不能无秩序而有自由”.根据亨廷顿的观点在政治参与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会引起不稳定,甚至是政治参与负功能的进一步扩大,因此政治参与必须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转型期的各种社会现象错综复杂,社会矛盾相对尖锐,因而对限度的把握显得尤为重要.

一、公民政治参与要保持国家政治稳定

政治稳定主要是指政治体系中的政治权力能不断获得能量补给和政治输出,能对社会利益需求不断整合.在亨廷顿的理论中,政治稳定依赖于政治参与的扩大,但政治参与又在一定程度上威胁政治稳定,原因是政治参与的急剧扩大,而政治的制度化水平又无法满足这种要求,如当政府的统治能力薄弱,不能对应政治参与的高涨,必然导致政治的不稳定.用如下公式表示:1、社会流动化/经济发展等于社会的挫折感;2、社会的挫折感/移动的机会等于政治参与;3、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等于政治不稳定.在政治稳定和政治参与之间,亨廷顿更强调政治稳定.

政治稳定的状态包括三个层次,即政权体系的持续状态、国家权力的合理状态、政治过程的有序状态.在政治稳定的状态下,利益的表达和参与活动才能成为疏缓社会矛盾的安全阀. “”国家倡导并且不加限制地扩大政治参与,却导致了国家的不稳定甚至是政权的崩溃.所以说只有在政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政治参与才是有效的,过度和无序的政治参与会对国家稳定构成威胁,我们多年来改革的政治成果和经济成果都会遭到破坏.而有效的政治参与不仅能促进政治系统的良性运行,更能增加社会秩序和政治的稳定感,有助于把各种影响不稳定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最终形成保持政治稳定的良性机制.

二、政治参与不能超过经济发展所能提供的可能的客观条件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公民的政治参与需要经济发展为其提供物质条件.“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为政治参与提供物质基础和硬件支持,对政治参与进行成本投入.如果一个人连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根据人的需求理论,他的需求也不会由生理和安全需要上升到更高的层次,参与政治活动也就成为不可能.我国目前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困人口不在少数.对于物质生活不充裕、处于贫困状态或者刚达到温饱生活水平的群众,他们无暇顾及政治生活,也就无法获知参与公共事务的足够信息,对公共事务无法进行有效讨论,参与的自觉性也随之降低.

在中国向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和转型过程中,良性的市场经济发展在客观上可以培育人们的自由意识、平等意识、竞争意识、权利意识和主体意识,这些意识都有利于政治参与的活跃.“社会—经济发展促进政治参与的扩大,造就参与基础的多样化,并导致自动参与代替动员参与.”首先, 经济发展了才能给人们提供可能多的机会,锻炼更多的参与型公民.其次,经济发展促成了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紧张和对立,集团意识不断增强,这些也都提高了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再之,经济发展扩大了政府在社会中的作用,为了靠近政府公民不得不提高政治参与的程度.最后,公民随着经济的发展,为了要求政治自由和权利从而更积极地参与政治.

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程度对于政治参与提供的物质条件尚不完善,如果只是一味地要求政治参与,而不考虑所能满足公民的现实条件,就有可能导致参与爆炸的后果.因此对于政治参与的扩大也应该是一个有序而持续的过程,应该坚持总体渐进过程,在条件比较成熟或者风险相对易于控制的某些领域和环节可以谋求更快更深入的发展.而对于不同地区,不同问题领域存在着不平衡的状态下,就应该根据现实的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三、公民政治参与要在维护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进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国公民参与政治的最重要的政治方式,通过它实行的政治参与具有最高权威性、最高效力和广泛性.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确立,体现根本政治层面上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理念,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参与要求,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根本保证.首先,在全国人大的具体职权中,有修改宪法并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制定基本法律的权力;选举并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力;审查、批准和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的权力以及对其他国家机关进行监督的权力.从宏观到具体,这都是维护公民根本制度保证,同时也是实现参与的有效途径.其次,个人或利益群体的价值追求与社会的价值目标是一个矛盾统一体.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多元而复杂,人群之间利益相悖,价值向左,追求各异.在发生冲突时,必须以国家的利益为重进行取舍,这样的参与结果才能有利于国家,受益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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