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中西文化交融的理想社会

更新时间:2024-02-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9112 浏览:84084

摘 要:林语堂的长篇英文小说《唐人街》在作品中建立了一个中西文化交融的完美理想社会,由于林语堂在其小说中融入了自叙传性质的成分并且受到了白璧德“情理制衡论”的要求,作品中无论是美国现代文明还是中国传统文化都是经过作家美化主观化了的产物.

关 键 词 :《唐人街》;中西文化交融;自传体性质;“情理制衡论”

《唐人街》是林语堂创作的第三部英文长篇小说,1948年由伦敦威廉海涅曼公司出版,与其之前的小说向外国人介绍讲述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所不同的是,这部作品讲述的是在纽约唐人街一户中国家庭将近十年的生活经历,着重点是向国人推崇美国社会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明生活.

一、中西文化和谐共存

《唐人街》中林语堂通过讲述汤姆一家人在纽约唐人街通过自己的勤劳奋斗最终实现梦想获得幸福的故事,从而描绘出作者心目中中西文化完美融合的理想社会.小说中汤姆一家只是普通的洗衣工人家庭,但这个家庭内部就明显存在着中西文化相融的特点——冯老爹的大儿子洛伊娶了一位意大利籍的美国姑娘弗罗拉.不管是家庭内部还是这个华人家庭与纽约现代社会之间虽偶尔有矛盾但最终都能得以顺利化解,总的趋势是和谐共存的.基本上冯家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接受了美国的价值观念和文化思想,并将自己原本的中国传统文化与之相融合形成一套独特的中国化的美国观,从而在这片陌生的国度中落地生根找寻自己的成功之路.在林语堂的笔下,似乎身处于美国这样一个“纳税人最重要”的国家中,你只要凭借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勤苦耐劳、坚持梦想就一定会取得成功,正如小说开头便写到广东南海岸的村民许多人在美国打工虽辛劳却因此让家乡亲人发家致富,“这是生存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成功的,那是奋斗的结果.”这种信念也与著名的“美国梦”的理念不谋而合,这也是林语堂心中的理想国:将中国人传统的勤俭质朴、诚信友爱等等优秀的品质与美国现代化高度发展的物质文明和自由平等的法制社会相结合形成的中西文化交融的完美社会.

然而“理想国”只是作家臆想出来的产物,《唐人街》中片面地极力宣扬冯家获得成功的幸福一面,未涉及主人公内心深处的矛盾纠葛以及奋斗历程中的辛酸始末.冯家人内部之间以及与外部美国社会其实都有存在矛盾冲突的地方,只是在作品中较少涉及或常常一带而过.中西文化中有些观点其实是背道而驰的,并且难以说清孰优孰劣,林语堂也关注到这一点,在作品中也专门探讨过此类话题,但往往采用中庸的态度含糊过去,例如汤姆遭到了美国小孩的攻击,汤姆和妈妈都主张不还手,以柔克刚;二哥则认为应当勇敢还击,因为美国人欣赏那些肯战而好战的人.这看似是一家人之间的分歧,其实就是中美文化冲突难以调和的最好例证.这两种观点难以融合,而林语堂通过冯老爹这位道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表达了一个最好解决的方法:汤姆以后绕开这些孩子选别的路走.这个中庸的方法其实并没有解决矛盾的根源,而是选择逃避问题不去直面,这也是作家简单地消除了中西民族之间种种现实矛盾隔阂.


那么华人在国外的生存状况到底如何?“美国梦”真的如这部小说中所描绘得那样轻而易举就可以实现吗?其实不然,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就真切地反映了“美国梦”的幻灭,美国社会中亦有腐朽堕落的一面.而关于中国人在海外的中国现代文学中,早在20年代老舍就于英国伦敦创作了《二马》,讲述的也是父子俩在异国伦敦开店谋生的故事,只是老舍的作品比林语堂要更加客观现实些,他更多地反映的是中西文化的相异之处以及华人在海外受到不平等待遇的事实,当小说中的中国人老马欲与伦敦的房东太太温都寡妇结为伉俪时受到了来自伦敦各方面的阻碍最后不得而终,这样的情节设置真实地反映了上世纪20年代白种人对黄种人的歧视和偏见,并非都如林语堂笔下西方人和东方人和平共处甚至成为一家人那般美好.

二、主观想象的理想社会

林语堂小说之所以具有强烈主观性,试图构建一个中西文化完美相融的理想社会,究其根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唐人街》这部小说具有作家自传体性质,融入了作家自身童年及成年后的人生经历以及生活中的原型人物;另一个则是与林语堂受到白璧德新人文主义思想分不开.

(一)小说的自传体性质

林语堂在传记文学的创作上甚为丰盛,尤其是自传作品《林语堂自传》、《八十自叙》堪称现代自传文学的经典,可以看出他善于将自己的人生经历、生活感悟乃至思维个性以文学作品的形式展示出来,在主人公人物身上寄托自己的理想观念,《唐人街》就是这样一部具有明显的自叙传性质的小说.首先,小说中主人公的家庭氛围与作家的生活经历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汤姆一家人每天勤勤恳恳洗衣工作赚钱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林语堂童年时期在故乡一家人友爱互助的生活场景,因而不难理解小说《唐人街》中虽然是一个大家庭居住在一间狭小的房子里,但作家并没有描述家长里短的矛盾冲突,更多表现的是大家庭里的温馨.林语堂曾与妻子早年拮据地在外国游学四年,当时他在准备考博,妻子怀孕在家,经济上较为困难,除了购写生活必需品,其他的开销一应取消,这也与小说中汤姆全家勤俭生活存钱开餐厅的情节不谋而合.其次,小说中的部分主人公在作家的生活环境中有其原型形象.小汤姆的父亲冯老爹的生活原型便是林语堂自己的父亲.林父和冯老爹一样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去海外留学,接受西方文化,林语堂在其自传中就称其父有极热的心肠和远大的眼光,“对于西方及西洋的一切东西皆极为热心,甚至深心钦羡英国维多利亚后期的光荣,复因而决心要他的儿子个个读英文和得受西洋教育.”林语堂童年受其父影响甚大,后来进入当时全国最著名的教会大学上海圣约翰大学学习也与此有关,父亲的形象往往是林语堂小说主人公人生的向导,决定了主人公一生的思想观念,像《京华烟云》第一章题名“道家的女儿”,指的就是姚木兰受其父姚思安道家思想的影响.不仅如此,林语堂几乎每部小说中都会出现不只一位完性的形象,《唐人街》冯家洋媳妇弗罗拉就像《京华烟云》中的曼娘一样,符合中国传统贤良淑德的女性标准;艾丝更是个富有中国古典气息才貌兼备的女子,可以说这些完性皆来源于林语堂的妻子廖翠凤女士.林语堂与妻子感情十分要好,曾在自传中多次夸赞妻子贤惠,她本是富商的女儿,却没有大小姐的娇气,欣赏丈夫的博学多才而不嫌其贫寒,注重家庭生活细节,对自己却十分简朴,与《京华烟云》中的姚莫愁如出一辙,这也更加证明林语堂小说里常常融入个人自叙传的成分.这种原型形象虽来自于作家现实生活中,但也由于融入个人主观感情,经过作家提纯美化,展示在作品中的都是现实人物与作家理想化人物的结合,但也因其过于完美平面化,使得人物形象显得有些苍白. (二)白璧德“情理制衡论”

林语堂在小说中构建了一个中西合璧的理想社会,并不全然因为作品里自传体性质的主观情感诱导,还有一点来自于林语堂早期接受的白璧德“情理制衡论”的影响,这也是他理性而为之的一面.

1919年林语堂就读于哈佛大学比较文学研究所时,曾师从白璧德,受到了其“情理制衡论”的巨大启发.白璧德将人性分为“理性”与“”两种既对立又制衡的二元,这种二元化的思维方式在林语堂的作品中皆有体现,《京华烟云》中将中国传统文化分为“儒”、“道”两派,前者最像西方的人本主义,后者则接近于浪漫主义,1936年林语堂应赛珍珠之邀赴美之后,以全球眼光又将世界文化分为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两大类型.他认为“中国民族为最近人情之民族,中国哲学为最近人情之哲学”,是主张“人情”多点,而西方文化则更偏重理性,由白璧德相互制衡的二元化模式来看,林语堂也是主张“情”、“理”平衡的,正如他在提倡社会改革的问题上,认为应当采取中庸之道一样,林语堂认为中西文化相互融合才是理想的文化类型,其想象的中西合璧就是将美国社会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和独立自由的法律制度与中国文化中关于个人立身持家的传统观点相结合

作家用欣赏式的语言大篇幅描述美国的百货公司、西餐礼仪以及美国宪法等等,可见对美国城市化的发达水平是极为钦羡的,但是在平衡的二元化思维方式下,又并不赞同全盘西化,认为仍应保留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勤劳质朴、谦恭有礼、讲仁义、重责任的优良品质,对于完全被美国文化同化的人物如弗雷迪和其妻席茵,作者持否定讽刺的态度,其婚姻结局亦是破裂的,在这一点上林语堂与老舍是相同的.无论是冯家人勤俭耐劳、诚信本分地工作,还是相互理解、互敬互爱地生活在一个大家庭中,这样一种典型的中国传统家庭文化都是林语堂《唐人街》中大力赞扬和推崇的.总结来说,林语堂理想化的中西文化相融的场景应该是:公民们按照中国传统文化的要求工作和生活,享受美国发达的物质生活并得到公正健全的法律制度的保护.不管是对待西方文明还是中国文化,都保持不偏不倚的中庸态度,这也是情理制衡的根本要求.

林语堂这种中西文化相互平衡的观点其实是有一定道理的,它不偏执于守旧,也不迷信于西方,取长补短,权衡利弊,有利于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但欠缺的是他将中国和欧美这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类型的异同想象得过于简单,既漠视了美国现代社会中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一面,又把中国传统文化中腐朽落后的文化过于粉饰美化,变成了文化自恋,并且完全忽略了这两种文明融合的艰难性和复杂性.

注释:

[1]林语堂著,唐强译:《唐人街》[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第6页

[2]林语堂:《林语堂自传》[M],江苏文艺出版社,1995年9月第1版,第12页

[3]林语堂:《林语堂作品精选》[M],长江文艺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第88页

作者简介:李晓娴(1989-),江苏南京人,扬州大学文学院201硕士生,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