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促进和谐浙江建设

更新时间:2024-01-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1823 浏览:145705

代表建议

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王水福等7位代表和钟天华等11位代表分别提出了关于制订《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的建议、关于制定《浙江省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导意见》的建议.代表们认为,积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不仅是推进和谐浙江建设的要求,同时也是浙江企业进入跨国供应链的重要“通行证”,是应对竞争,超越竞争,实现成功转型的内在诉求,是提升自身软实力和影响力的现实需要.代表们建议,要由政府整体促进,企业自主承担,在国内率先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具体措施包括:第一,对接国际标准,制定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标准.同时以第三方认证的方式,加强评估和通报,确认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第二,充分调研,制定浙江省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导意见.对企业积极承担社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责任、慈善责任的,要给予大力扶持和积极鼓励,予以政府奖励和政策优惠.第三,采取必要的经济和行政手段,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加大不担负社会责任企业的成本.第四,积极引导企业向公众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结果:明确任务确定重点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对于代表们这两件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其列为今年重点建议,交省政府.省政府成立了两个建议工作小组,吕祖善省长亲自领办,省经贸委会同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等12家单位具体.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不同阶段,提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目标任务:围绕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部署,现阶段,促进企业在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规范劳动用工、爱护员工、加强安全生产、加强保护环境、反对不正当竞争以及重合同、守信用、节约资源等方面履行基本社会责任;2010年,全省所有企业履行基本社会责任,上市公司、外向型企业、合资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品牌企业、享受政府资源等重点企业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的评估和监督;2020年,全省所有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规模以上企业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近期内,研究制定《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办法》,2010年前,形成地方性法规.

二是确定工作重点.省政府组织完成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研究.根据行业企业特点,对于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商贸流通业等,着重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健康安全、商业道德、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方面进行规范指导.对于上市公司、外向型企业、合资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品牌企业、享受政府资源等重点企业,率先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要求达到基本社会责任,鼓励承担更高层次社会责任.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要在信贷、土地、政府扶持等方面予以倾斜.对表现优异的企业,给予表彰.同时,加大对缺乏信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等漠视社会责任的企业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

三是大力推进宣传.明确由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省政府加大推进力度,按照省委领导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的批示,充分征求社会、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尽快形成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见,并召开专门会议作出工作部署.选择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示范单位进行舆论宣传,由点带面推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由主流媒体在黄金时段、版面有计划策划宣传.同时采取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家培训、研讨会等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的方式,大力弘扬社会责任感,营造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的舆论氛围、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相似度检测和各类相关社团、行业组织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作用.

四是制订工作措施.搞好试点示范.开展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5950”试点示范工程,即以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商贸流通业等5大行业作为试点行业;以发展、诚信、守法、资源、环境、文化、慈善、就业、安全等9个方面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承诺;以50家重点企业作为示范试点.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在全省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同时,配套建立相应的评估、考核办法,加强考评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