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税收体系构建

更新时间:2024-02-0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629 浏览:11434

摘 要 :生态环境在人类的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弥显脆弱.本文从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及开发绿色环保产业等多角度阐述了构建环境税收体系的紧迫性.结合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现实环境,以我国环境保护事业所涵盖的不同领域为视角,从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公众等多个维度,提出了构建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思路与建议.

关 键 词 :环境税收 西部地区 生态环境 资源利用 环保产业

回首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在实现经济空前繁荣的同时,绿色瓶颈亦随之而来.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的触角已延伸至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于生态环境“公地悲剧”愈演愈烈.这一经年积累的环境硬伤如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愈,终将成为中国阔步迈向新的制高点的严重桎梏.值得称道的是,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群体已加盟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队伍中——环境保卫战的集结号已悄然吹响等

一、我国环境税收体系构建的必要性及意义

(一)规避风险,防治生态环境污染 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弥显脆弱.生态环境作为公共物品所固有的公共性和相对稀缺性使然.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原理,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纯公共物品的两大特征.将这一理论片面地运用于实践中,其结果是生态环境中的海量资源被肆意践踏.之所以称其为片面,因为生态环境绝非止于公共性这一单纯属性,实践中人们往往忽略了其内含资源的相对稀缺性.以新疆地区为例,目前,全区缺水草场面积达3.5亿亩,退化草场2亿多亩.由于人们过度垦荒、砍挖灌木,造成河流萎缩,间接导致优质高产低地草甸面积缩小20%-30%,草地可利用面积(主要是荒漠草地)比上个世纪50年代减少240万亩.在草地资源总量急剧减少的同时,草地生产力亦呈直线下降趋势——单位面积产草量比上个世纪60年代下降30%-50%,严重者高达60%-80%.基于新疆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长期超载过牧引致的生态失衡不仅成为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难以承受之重,且殃及周边地区牧草资源的生态安全.那么,如何最大限度地运用制度设计避免因生态环境的上述特点而带来的高风险,使其既能满足多元的消费需求,又不致伤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呢?在这方面,环境税收制度为我们找到了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向特定主体征税和补贴等方式使环境成本内在化,对于达致风险最小化不无裨益.事实上,源自福利经济学之父庇古的“税收-补贴”理论,已在以挪威、瑞典等北欧国家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取得不错的效果.

(二)控制能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我国能源资源总量颇丰,各类能源总量均位居世界前列——耕地总面积仅亚于美国、俄罗斯、印度位居第四,矿产资源总探明储量列探花,草原资源仅次于澳大利亚排名第二.我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资源大国,西部地区在这方面的功绩着实可圈可点.以土地资源为例,西部地区土地总面积约为101.32亿亩,占全国土地调查总面积的71.1%.与东部和中部相比,西部牧草地和林地面积占绝对优势,尤其是牧草地面积遥遥领先.成绩虽然可喜,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能源总量的富足却在短时期内难以改变人均能源拥有量持续萎靡的事实.以煤炭资源为例,我国储煤量达6000亿吨,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储藏量仅约462吨,远远小于世界平均水平.另一方面,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导致能耗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如中国金属矿山采选回收率平均比国际水平低10%-20%;矿山平均资源综合利用率仅为20%,约2/3具有共生、伴生有用组分的矿山未开展综合利用,尾矿利用率仅达10%.与此同时,每年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损失总值约780亿元.这些低效耗用能源的做法,对于本就紧缺的资源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通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措施,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创造条件进行多种资源的集约化开发,营造上下游产业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

(三)助力创新,开发绿色环保产业 背负着科技进步、创新管理、经济腾飞、生态文明等诸多使命的绿色环保产业,正吸引着来自全球的目光.在人们物质生活日益殷实的当下,绿色已不再是单纯用于表示某种特定色彩的名词,跃然成为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一个主流的价值取向.这一华丽转身引致人们生活方式变迁的同时,正潜移默化地改造着陈旧的企业观念和传统的生产方式——新一轮产业升级呼之欲出.陕西省政府连续投资支持了一大批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电厂脱硫和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亦有条不紊地控制在既定范围内.陕西省绿色环保产业产值列全国第8位,成为清洁发展、绿色发展的生力军.我国绿色环保产业仍在诸多方面亟待改进,目前我国绿色环保产业的龙头骨干凤毛麟角,产品质量堪忧.据统计,在我国现有的3.5万余家绿色环保企业中,80%-90%为乡镇企业,大多数绿色环保设备的技术水平平均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20年.在我国现有的绿色环保产品中,35%-40%尚处于国际20世纪70年代的水平.在3000多种绿色环保机械中,约有1/5的产品因性能、可行性及产品结构设计等问题,而遭遇限产甚或淘汰.政府应加快实现从守夜者向干预者的嬗变,运用较为严厉的环境政策,使企业在因购置控污设备而增加成本、雇佣费用的同时,通过技术创新积极组织更有效率的生产,以弥补因前述成本、费用增加而带来的损失.长此以往,中国的绿色环保产业必将实现技术创新、成本低廉、管理高效、收入徒增的多赢格局.

二、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优势及问题

(一)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优势 (1)完备化的政策配套为环境税收体系的构建提供制度保障.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将其纳入重大国策序列.2009年在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紧随其后分别于2008年修订实施的《节约能源法》,2009年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充分表明我国开征环境税的研究已经进入政府的宏观视野.(2)绿色化的税费改革为环境税收体系构建积蓄后备力量.出口退税方面,从2004年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适时取消和降低了部分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对部分不鼓励出口的原材料等产品加征出口关税,同时降低部分资源性产品的进口关税.增值税方面,从2001年1月起,对作为节能建筑原材料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增值税减半征收.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方面,2006年进行的消费调整为自1994年以来规模最大的结构性调整,扩大了征税范围,强化了对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力度.资源税方面,提高了煤炭、锰矿石、钼矿石等的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了有色金属、铁矿石的资源税减征政策,对于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贡献良多.(3)创新化的环保产业为环境税收体系的构建注入源源活力.近年来以挽救渐趋恶化的生态环境为起点的税收阳光普照绿色环保产业.1999年至2008年,我国太阳能电池产量的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00%,近五年来,平均年增速更是达到150%(同期世界光伏产业平均年增速为35%).这一惠及生态环境和环保产业的环境税改革,终将以新一轮环保产业升级来反哺环境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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