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地方财政“信贷化”可能引发的风险

更新时间:2024-03-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1570 浏览:144467

和以前地方政府的隐形债务不同,2009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暴增,基本上是在适度宽松的宏观政策背景下的公开大规模扩张的行为.

总体来看,2009年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基本有三个路径:一是政府怎么发表的2000亿元的地方公债.这个显性债务在地方政府债务的总规模里占比甚小,加之政府在偿还和风险控制方面设计了严密的制度,引发大规模坏账的可能性很小.二是要求地方政府跟进的4万亿元的配套资金.这一部分资金,应该通过地方财政来解决.国家审计署的公告显示,2008年第四季度下达的投资和2009年第一、第二批投资项目中,有些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仅为48%.对于不到位的资金,只能通过银行举债的方式实现,据估计,有些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与银行贷款的比例高达1:10.三是在要求的配套项目之外,地方政府充分利用2009年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乃至投资政策都比较宽松的历史机遇,通过建立各种融资平台,以“城投债”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带动项目投资,负债规模呈10倍甚至20倍的增长.按此三大路径粗略计算,2009年全国地方政府形成的债务将高达6万亿元,这还不包括隐性债务,相当于2008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00%多,远远超过了风险控制预警线.尤以财政实力不济的我国西部省份为甚.如宁夏石嘴山市2008年可支配财政收入为19.98亿元,而该市2009年确定的项目投资达466亿元,杠杆比例高达20多倍.这意味着,一年的财政收入恐怕连银行的利息都还不起,遑论本金了.

银行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前8个月的8万多亿元信贷中,有近5万亿元贷给了地方政府的各类融资平台,仅4个直辖市通过该方式就融资近1万亿元,负债规模急剧扩大.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降低银行贷款的名义规模,在城建等项目上通过“股权信托”的方式,将银行的贷款通过信托转换成在建项目公司的股权,再通过未来回购的方式归还银行.如果考虑到这部分在数字上被隐藏的债务,显然,地方政府的真实债务规模要远远高于目前统计数字显示的风险水平.但同时,与地方政府债务暴增形成对比的则是投资项目的效益令人堪忧.地方政府投资的项目大多属于回收周期较长的基建项目,难免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

这意味着.在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难料的情况下,银行会成为最终的写单者.考虑到地方政府债务的实际规模,即使按照保守的估计,也会提升金融系统的整体风险,如果不对此有足够的警惕,有可能造成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的“双输”.

对目前各地疯狂的举债行为和地方财政“信贷化”可能引发的风险必须充分考量.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绝不是鼓励地方政府疯狂举债,一定要严格控制地方政府信贷投资的方向、规模,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加强对地方债务的监控,建立并完善地方债务风险预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