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整个生命周期内的税收筹划

更新时间:2024-03-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661 浏览:22023

摘 要:高新技术企业与传统企业相比,它要经历一定的阶段才能实现其价值,为企业创造利润,本文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将企业整个生命周期划分为:创立阶段、融资阶段、投资阶段和经营阶段,并结合案例分析如何有效的进行税收筹划,以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减少纳税,降低税收负担.

关键字:高新技术企业 生命周期 纳税筹划

我国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设有许多的优惠政策,目的在于提高我国的科学创新能力,增强我国的市场竞争力,而要想合理的利用国家所给与的相关税收政策,本文从高新技术企业创立到经营整个过程中,对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合理减轻企业税负.下面分别从四个阶段探讨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问题,以利于企业合理缴税.


一、创立阶段的税收筹划分析

1.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企业在创立阶段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确定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来讲,不同组织形式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进而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投资者在投资设立时可以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其在纳税方面的区别在于: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在税收缴纳环节,不只是缴纳企业所得税,还应将税后利润采用"分红"形式再分配,再分配时,投资者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制企业或独资企业则不交企业所得税,而只是在分红人分得利润收益后,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节税"角度,后者组织形式当然更为有利.

对于规模较小的初创期高新技术企业来说,选择公司制企业则更有利,原因有三:第一,国家的政策优惠大多针对公司制企业,若选择合伙企业,则享受不到这些优惠条件;第二,高新技术企业以人力资本为主,员工报酬相对较高,业主个人所得也不例外,而国家并未对此给与任何优惠,因此选合伙企业,反而会加重税负;第三,高新技术企业属高风险行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较短的生命周期,在这样的高风险领域采用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制,无疑会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不稳定性.综上所述,企业在初创期应结合企业规模和发展要求,从管理角度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组织形式.

2.企业注册地的选择

创立阶段选择注册地点也是企业创立的重要一环.我国为了鼓励某一行业、产业、地区的经济发展,往往采用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把握不同区域的税收差别待遇,可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如国务院发布《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规定,对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再者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项目的,地属西部大开发地区的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减征或免征.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综合考虑现行税收政策,结合行业发展特点,选择较低税负的地区进行投资.

3.企业分支机构的选择

随着企业业务的不断扩张,规模的逐步扩大,通常企业会设立分支机构来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求.企业就要选择设立分支机构来配合公司业务发展.一般企业可以选择分公司和子公司来扩大公司规模.但是税法对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涉税处理不尽相同,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在扩张规模的时候要合理进行筹划.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只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流转税,而所得税则是和总公司汇总缴纳,盈亏相抵后以其净利润缴纳所得税.子公司是独立进行经济核算,需独立承担自身的纳税义务,其纳税必须与母公司分别进行,同时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可享受其所在地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高新科技企业而言,在初创阶段较长时间无法盈利,一般应设置为分公司,这样有利于利用公司扩张成本抵冲总公司的利润,从而减轻税负.但对于税收优惠政策而言,一般都是独立公司优惠政策较多,这就要求纳税人综合考虑注册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设立分支公司所带来的税收利益,合理进行决策.

二、融资阶段的税收筹划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在于前期投资比重大,后期回收不确定,而且无形资产比重大,需要大量资金来支持,所以融资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包括从金融机构借款、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债卷、发行股票、融资租赁、企业自我积累和企业内部积累.不同融资方式的税法待遇及其所造成的税收负担的不同为纳税筹划创造了空间.

1.负责与权益的结构选择

企业各种融资渠道大致可以分为负债和资本金两种方式.两种融资方式在税法上的待遇是不同的.通过负债融资,负债的成本--借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从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而企业通过资本金方式进行融资所支付的股息或红利不能税前扣除,因此,从节税的角度,负债融资方式比权益融资方式较优.

例1:某高新技术企业投资100万元用于一项新技术的开发生产,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制定了三个方案.检测设企业的资本结构如表1所示.三个方案的债务利率均为1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那么,其权益资本投资利润率如表1所示.

由以上三种方案的对比可以看出,在息税前利润和贷款利率不变的条件下,随着企业负责程度的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率在不断增加.通过比较,不同资本结构带来的权益资本收益率不同,选择融资所要采取的融资组合,实现股东收益最大化.我们可以选择方案3作为该高新技术企业投资该项目的融资方案.

2.融资租赁的纳税筹划

融资租赁是由三方当事人和两个合同组成,即由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购货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组成.对于企业来讲,要引进一项新设备,主要有三种方式:自由资金、长期贷款和融资租赁.三种方式均能实现增加生产设备的目的,但是不同的融资方式所引起的净流量不同.所带来的节税效益就存在差异. 例2:上海某高新技术企业要增加一大型设备,总共需要资金200玩,预计使用寿命6年,净残值8万元,采用平均年限法,折现系数为10%.该企业有三种融资方案可供选择:第一,自用资金购写;第二,贷款都写,银行提供5年期的长期贷款,每年还贷40万元本金及利息,利率10%;第三,融资租赁,5年后取得所有权,每年支付租赁费40万元,手续费为1%,融资利率为9%,请比较三种方案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第一种方案的流量现值如表2所示:

通过三种方案分析,可以看出仅仅从节税的角度用贷款购写设备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最大,因为这部分资金的成本可以在税前扣除,而且自有资金购写设备就不能享受税前扣除的待遇,因此所获得的税收优惠是最小的.但是从税后流出量现值来看,融资租赁所获得的利润最大,用贷款购写设备次之,用自有资金购写设备是最次的方案.

综上可知,高新技术企业所需资金量大,所以应该合理的筹划融资阶段的税收问题,以减轻企业税负.

三、投资阶段的税收筹划分析

投资和再投资是企业生产及扩大再生产必须经历的阶段,投资结构的筹划是该阶段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所必须的环节.在具体的纳税筹划操作中,应使企业收益的来源主要集中在零税率或低税率的投资上,如投资国库券,其收益税率为零,投资收益额即是税后利润额;另外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特区、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也往往能享受低税率的优惠,达到较好的节税效果.

投资过程当中的纳税筹划包括投资规模的筹划、投资项目的确定、投资意向和投资伙伴的选择及投资决策的管理等.投资规模的确定需要考虑企业运营能力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投资项目的选择则需要考虑不同项目税收优惠待遇的不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考虑对国家鼓励开发产品和项目,如国家鼓励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软件产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l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对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对于投资意向的选择,应与自身经营状况紧密联系,综合考虑;在选择投资伙伴时,这主要应考虑合作伙伴的税收待遇和实力,如与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开办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可获得更多国家给予的优惠待遇.

而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其设备技术含量高,技术更新改造速度快,固定资产的投资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地位十分重要,其纳税筹划的空间也较大.固定资产投资的纳税筹划主要考虑利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冲减利润的办法进行节税,在我国现行税制中,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时可在使用期内分期计提折旧,尽量采用加速折旧;在固定资产投资的筹划中也需要对投资年限进行筹划,尽量缩短折旧年限;在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以及企业资金的占用情况下,加速折旧法使固定资产的成本在使用期前期内加速得到补偿,企业前期内利润少,纳税少,后期利润多,纳税也多;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前期的研发阶段利润很少,其设备更新换代也更为频繁,故加速折旧法对其更为有利.

四、经营阶段的税收筹划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主要是利用成本费用来实现,企业对于收入、成本费用的纳税筹划比较细致,涉及多方面的筹划思维.

1.研究开发费用的纳税筹划

比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研发费用占企业很大一部分,做好研究开发费用的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带来很大的纳税优势.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简称"三新")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支出的纳税筹划

我国税法对企业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等的所得税前扣除作了具体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对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一方面三费支出很高,另一方面这三费不同于企业的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部扣除,而这三费却是按一定的比例扣除,因此对其进行纳税筹划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可以采用以下两个方案来进行纳税扣除:

(1)运用扣除技术控制开支比例.即企业在日常业务、宣传推广产品及自身形象的时候.应特别注意把握将这四项支出在各年度根据当年预计收入状况分别控制在一定比例内.

(2)运用分劈技术加大扣除比例的基数.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是以营业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标准的,如果纳税人将企业的销售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企业产品销售给公司,再由公司对外销售,这样就增加了一道营业收入,而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费用扣除的限制都可获得增长.

3.延期纳税的税收筹划

企业销售货物的结算方式有多种,不同结算方式下收入的确认时间有不同的标准,而货物销售方式、货款结算方式不同,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存在差别.通过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收入确认时间的控制,就可以合理延迟收入的归属年度,达到递延纳税的税收利益.在其他因素既定的情况下,若对方的资金运作情况比较好,货物提走后很快就有资金回笼,则合同可以约定采用直接收款等销售方式.纳税义务当天发生,若对方资金流转情况不太好,货物提走后货款不能很快回笼,甚至可能要拖延很长时间,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则考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给企业可能带来的资金压力,尽可能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从而将纳税义务向后推移.这样操作的结果,公司既可以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造成纳税成本增加的后果.又使得税款得以合法延迟.获得了延迟税款的时间价值.另外税法对每个税种的纳税期限都有规定,例如增值税为15日、营业税为15日或一个月、企业所得税为5个月.那么企业可以在纳税期间范围内尽量延迟纳税,例如可以在最后一天纳税,这样即可以避免过了纳税期间被加收滞纳金.又可以得以合法延迟纳税,获得了延迟税款的时间价值.

总之,一个高新技术产业的规模及水平决定该过经济发展水平和产品在国际中的竞争力,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们应该有效利用国家在市场机制、资金、财税方面的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政策的优惠政策,以合理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提供自身的竞争优势.纳税筹划是企业一种长期行为和事前筹划活动,企业要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上,选择是企业总体收益最大最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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