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环境监管中混合策略Nash均衡

更新时间:2024-04-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1114 浏览:144151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06-081-02

摘 要 在电力环境监管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使得企业易于与监管者合谋.本文针对这种现实,从博弈论的角度进行分析,并利用混合策略的方法来求解,发现降低政府成本和提高核查率,有利于防范合谋,从分权制衡和建立统一协调的电力监管系统的角度两方面来提出建议,认为通过权力均衡和制定协调的电力监管政策和手段以及通过构建统一的政府监管组织框架,有利于降低政府成本和提高核查率,从而有利于防范企业和监管者之间的合谋.

关 键 词环境监管 Nash均衡 企业 政府监管

一、概述

近几年,受益于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电力行业取得了迅猛发展.但是,中国电力工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电源结构不合理

由于电力供应紧张,促使各地燃煤机组大量建设,小机组关停步伐明显放缓,企业自建燃油机组现象增多,造成部分地区燃煤和燃油小机组比重增高,煤电比重进一步增加.2004年底,全国0.6~5万千瓦火电机组有3796台,共计4666万千瓦,另有不上网的单机0.6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近1500万千瓦,还有燃油机组约2500万千瓦,均呈上升趋势.这种状况恶化了电源结构,增加今后结构调整的工作难度,而且也不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2.环境污染严重

2003和2004两年,将近四分之三的新增发电能力来自燃煤火力发电厂,这些火电厂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2003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了2160万吨,是1998年以来首次突破2000万吨.形势的突变使我国政府在2005年之前将硫化物排放量达降至1800万吨的目标无法实现.

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有着深层次的原因,许多都需要政府的参与.而现在政府的参与,很多都是通过委托成立独特的委托机构来进行管理的(以下称为监管者),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性,在很多情况下,政府对监管者的执行力度并不了解,易出现监管者与企业合谋现象.

当前,对环境监控文献很多如杨凤的《电力产业的监管需求及其变化》主张从电力和市场准入的角度进行分析,唐松林、任玉珑、甘文媛的《现在电力监管新视角-协调监管》一文中对电能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冲突进行分析,主张从电能的经济与环境协调监管来完善现代电力监管机制,叶和平的《供电企业配合政府整治违法排污之策略》主张企业应依法办事,国家发改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副司长周长益的《有效控制电力工业环境污染》主张采取严格的措施,要实行非常严厉的监管.


本文主要就电力环境监管中合谋问题,从博弈论的角度建立博弈模型进行分析,最后就模型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电力监管博弈分析

在电力监管过程中,政府通过授权给监管者,让监管者负责监管企业,监管者为了谋求自身的利益往往会选择与企业合谋.企业为了更好的瞒过政府设定的环境达标标准,也会选择与监管者合谋,这样就需要政府介入,三者之间存在一个博弈的过程.

1.模型的检测设和构建

(1)监管者和发电企业之间没有合谋行为,政府也不进行核查.则监管者和发电企业的额外收益(或支付)为零,政府收益为m(m规范了社会的诚信行为,社会总收益增加).政府、监管者和发电企业(下同)的收益记为(m,0,0).

(2)监管者和发电企业之间没有合谋行为,但政府仍进行核查.则它们的收益记为(m-c,0,0)(c是政府监管部门因核查而增加的成本).

(3)监管者和发电企业之间有合谋行为,政府不进行核查.则监管者、发电企业的收益分别为n (因为合谋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收入)、g(因合谋行为而获得的各类机会及额外收益),政府收益为0 (因社会诚信缺失导致),它们的收益记为(0,n,g).

(4)监管者和发电企业有合谋行为,政府虽核查,但没有发现.它们的收益记为(-c,n,g).

(5)监管者和发电企业有合谋行为,政府核查时查实,并给予暴光和惩罚,则政府、监管者和发电企业收益分别为m-c、-w(因合谋行为被暴光和惩罚而带来的总损失)、-y(因合谋行为被暴光和惩罚而带来的总损失).它们的收益记为(m-c,-w,-y).

(6)监管者和发电企业之间有合谋行为的概率为P0,政府进行核查的概率为P1,P2 为政府核查时查实其有合谋行为的概率.

三方博弈模型如下表所示:

2.计算模型

(1)企业和监管者进行合谋的概率为p0,政府进行核查和不核查,设核查的收益为h1,不核查的收益为x1,则依据混合策略可得:

h1等于p0[p2(m-c)+(1-p2)(-c)]+(1-p0)[p2(m-c)+(1-p2)(m-c)]

x1等于p0*0+(1-p0) m

当政府核查的收益与不核查的收益相等时达到均衡:

P1*等于c/(p2)m(1)

(2)政府进行核查时,企业合谋的收益是h2,不合谋的收益是x2:

h2等于p1[p2(-y)+(1-p2)g]+(1-p1)g

x2等于p1[p2*0+(1-p2)*0]+(1-p1)*0

当政府进行核查时,企业合谋的收益和不合谋的收益相等时:

P2*等于g/p1(y+g)(2)

(3)政府进行核查时,监管者合谋的收益会h3,不合谋的收益x3:

h3等于p1[p2(-w)+(1-p2)n]+(1-p1)n

x3等于0

当政府进行核查时,企业合谋的收益和不合谋的收益相等时:

P3*等于n/p1(w+n)(3)

由(1)、(2)、(3)可得政府、企业、监管者三者之间的混合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为:

P1*等于c/(p2)m P2*等于g/p1(y+g) 或 P1*等于c/(p2)m P3*等于n/p1(w+n)

3.讨论

由(1)可知企业和监管者进行合谋的概率与政府核查的成本成正比,与政府的收益和核查的概率成反比,也是说政府核查的概率越高,企业和监管者进行合谋的概率就越高.另外政府核查的成本越高,政府就越不可能进行核查.

由(2)可知核查的概率越高,合谋的效率就越低,只有当p1< g/p1(y+g)就合谋,反之就不合谋.由(3)可知p1< n/p1(w+n)就合谋,反之就不合谋.因此,政府加大惩处力度,是减少合谋的关键.

三、结论及建议

从以上博弈论的分析中得出促使企业和监管者进行合谋的主要是政府防合谋成本及发现合谋的概率,政府进行核查的概率和合谋双方的收益,合谋交易成本与防合谋激励报酬.降低政府防合谋成本对于防范监管者与发电企业的合谋是十分必要而且有效的措施.若政府的防合谋成本较低,通过恰当的惩罚机制就有可能保证监管者在固定报酬下也没有合谋的动机,而无须支付激励报酬,但若政府防合谋的成本较高,则要求对监管者支付激励报酬.而且,若合谋利益越大,发电企业越有动机收写监管者,政府就越需要向监管者支付较高激励报酬.因此有必要减少政府成本,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统一协调的电力监管系统.

制定协调的电力监管政策和手段在制定经济性监管政策和手段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环境保护、社会公平等其它监管目标,这主要包括:将环境保护纳入到统一的电力监管框架中来.主要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

1.构建统一的政府监管组织框架

中国可以构建多层次的电力监管组织框架.具体来说,包括行业监管层、国有企业监管层、综合管理层等层次.


(1)行业监管层

行业监管层包括电监会和各级环保机构,其主要任务就是根据国家授权,贯彻和执行电力行业的各项监管政策.作为专门的电力行业监管机构―――电监会的成立,对于建立和保持一个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电监会不可能单独承担电力监管的所有职能.环境监管职能就应该由专门的环境监管机构来承担.这样通过分权,使得政府一方面降低了成本,提高核查力度,另一方面又提高了企业与监管者之间合谋的成本,这样有利于防谋.

(2)国有企业监管层

国有电力企业的大量存在是中国电力行业的一大特点,并且这种局面在短期内也不可能得到改变.国有电力企业行为方式的差异使中国的电力市场与国外市场化国家的电力市场存在很大的不同.如果要想改变目前的状况,就必须改变目前由政府综合管理部门行政干预电力企业的投资、决策行为的管理方式.

对国有电力企业的内部监管,使它们能够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这就需要国资委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企业绩效评价与监管体系.

(3)综合管理层

与电力监管相关的政府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发改委、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这些部门主要的职责就是制定与电力行业相关的能源(发改委) 、产业(发改委) 、环境(环境保护部) 、财政(财政部) 及税收政策(税务总局) 等.相关的政府综合管理部门还需要对电力监管中的一些社会性目标,如能源安全(发改委)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部) 、社会公平(发改委) 等负责.另外,政府的财政和税收部门也需要为环境保护、发展清洁能源等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

2.加强各监管机构及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

在设计中国电力监管的整体框架时,应注意构建以下几个方面的协调与沟通机制:电监会与环保总局之间的协调与沟通.经济性监管与环境监管作为电力监管中的两大重要职能具有很强的互补性(IEA,2006).因此电监会和环保总局应该在加强彼此信息交流和沟通的同时,对双方的监管措施进行协调,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建立固定的信息交流及通报机制和定期的双边会议都是不错的选择.协调委员会对各监管及政策机构的协调.科林(2003) 指出,尽管沟通对于协调各参与者的决策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博弈过程中协调失败是普遍存在的.这时,就需要第三方协调(Third - party coordination) 电力环境监管中的协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电力监管机制需要与电力改革的进程相适应,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做相应地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