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税法治理公司污染

更新时间:2024-03-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4929 浏览:67337

摘 要 如何治理被传统发展模式破坏的环境,使之与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当务之急,税法是其中重要手段之一.鉴此,本文拟就此问题加以分析.

关 键 词 传统发展模式 环境 税法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092-01

一、税法治理公司污染的必要性

(一)现实基础

1.公司污染行为对环境的破环.水土流失危害:毁坏耕地,加剧洪涝,恶化环境,威胁饮水安全.①近五十年来中国已经有许多物种灭绝,有15%-20%的动植物处于濒临或受威胁状态.②

2.环境破环对公司的负面效应.大气污染降低公司员工身体素质.酸雨加快工业制成品锈蚀.水体污染危害农业生产.噪音污染分散公司员工精力.固体废物污染加剧企业用地矛盾.

(二)理论依据

1.经济学.制度失灵是公司污染行为根源.政府治污行为是正外部性活动,无法解决环境风险的不确定性.同时环境资源产权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地悲剧”.

2.法学.环境税是政府治污重要手段,可以促使公司减少排污量,改进技术,树立环境意识,从而实现社会资源帕累托最优.

二、现行税法及其缺陷

(一)现行税法

1.排污费.依据排污浓度、数量实施分等级收费,依据污染物毒害程度分类别收费.经过多年实行,确立了排污缴费观念,增加了财政收入,解决了环保机构资金缺口.

2.相关税法规范.如增值税、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等以及对污染环境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汽油、柴油等征收消费税等.

(二)缺陷

1.亟待“费改税”.排污费征收数量低,征收范围窄,环保部门征收力量有限同时存在随意性大等问题,收费管理体制缺陷导致体制外循环.还使得部分公司满足于花钱写污染.

2.环境税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善.只有与国家政策结合才能形成合力而限于环保微观角度难以解决问题.如我国没有独立意义排污税使得鼓励性税收政策难以生效于缺乏环保意识的公司.

3.缺乏国际环境斗争眼光.西方国家“绿色非关税壁垒”对我国外贸压力日渐增大.同时,洋垃圾转移我国事件时有发生.此外,在华投资外商中有相当部分是污染行业.

三、税法治理公司污染的思考

(一)加快实施费改税

税收促使公司提高对于污染行为认识,使得征收执行统一于税务部门,加强执行力的同时遏制资金管理混乱与体制外循环.

然而此非一日之功,过渡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对现有排污费加以改革与完善.

1.针对征收数量低.以技术上可测的污染物排放数量为税基,并可依公司性质制定不同体系.的应当因地制宜确立税率,因为各地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发展不同.可对大城市及环境脆弱区实施超额累进税率.

2.针对征收范围窄.确定谁污染谁付费基本原则,实践实行税负“转嫁”制度.直接实施污染环境行为及消费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都应当列入课税对象.

3.针对征收难度大.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赋予更有效执法手段.完善税收复议、税收诉讼制度,既是限制政府滥用权力,也是对于人们权利的救济.

4.针对管理不科学.短期内实施排污费专款专用制度,环保部门具体使用,财政部门监督.虽有争议,但就实践经验,专款专用制度作为过渡型措施广泛应用于环境税初期,长期则应当将其纳入一般财政预算.

(二)建立健全环境税收法律体系

鉴于我国经济发展及现有法律滞后且不成体系,为保护环境可开征新税种.

1.污染物税.针对城市大气污染改革汽油税.税率基于含铅量确定.针对消费群体实施不同税率,如公交推行低铅并实施优惠税率.既有效控制汽车尾气,又促使人们选择公交出行,减轻大气污染同时改善城市交通.

针对工业生产污染物质开征硫税、二氧化碳税.硫税指依据油和泥炭等燃料含硫量征税,刺激消费者选择低硫燃料.二氧化碳税指对于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航空燃料,基于不同燃料平均含碳量和发热量征税,抑制二氧化碳排放量.

以家电下乡为契机,开征臭氧损害化学品税,推广无氟家电.标准为基准税率乘以某种化学品即臭氧损害系数,从而有效保护臭氧层.

2.资源能源税.我国人均占有量低,特别是石油等战略资源严重依赖进口,制约经济发展同时威胁国家安全.鉴此,开征资源能源税势在必行.贵重燃料税.对象是汽油、液化气、煤、石油、天然气、焦炭等贵重燃料.既有利于为我国环保事业筹集资金又可以引导人们选择环保燃料.贵重金属税.对象是金、银等稀有非可再生资源.部分公司低效率、高消耗的生产方式浪费大量贵重金属.我国已有三分之二矿山进入中老年期.能源税.对象是不同种类的能源,如电力等.推行节约现有能源与开发新型能源,可以有效减少公司和家庭能源使用量.如双层玻璃减税,实心粘土砖加税.

(三)建立健全环境税收制度体系

实现从科技支持到设备更新再到废物利用,建立健全环境税收制度体系.

1.国家应当尽早出台有利于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科研税收支出优惠政策,并对推广新型环保科技的公司予以税收减免照顾.

2.对于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符合环保要求的资产实施延缓淘汰制度,反之实施加速淘汰制度.当然实施标准应当以环境状况而动态化.

3.严格对于“三废”利用的税收支出.汇总并宣传减免税收措施,事前鼓励与事后惩罚并重,税收优惠兼顾环保设施与科研开发,废止不利于环保的税收支出,如化肥、农药等.


注释:

①(2009-9-22).

②张建平,马爱民.我国环境保护的成就、问题与“九五”对策.管理世界.1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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