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业龙头企业技术的财政支持

更新时间:2024-01-3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1304 浏览:46418

[摘 要 ] 本文在阐述了财政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必要性基础上,针对陕西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及财政支持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财政支持陕西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对策.

[关 键 词 ] 龙头企业 技术创新 产学研合作 财政政策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现代企业之间竞争的核心是知识管理和技术创新的竞争.由于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带动者、市场开拓者,内联千家万户,外联国内外市场,既是生产加工中心,又是信息怎么写作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具有开拓市场、深化加工、为农户提供全程怎么写作的综合功能.因此,提高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对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财政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必要性

1.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具有较大的外部效益

依托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与培训、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怎么写作,带动农户发展优质高效种养业、能够促使农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 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因此,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及其推广应用不仅能够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力,而且对农业乃至国民经济全面发展具有较大的外部效益.

2.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

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大多数具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公共产品在供给和使用上具有非竞争性及非排他性.由于非竞争性,很多企业同时使用并不减少对其他人的供给;由于非排他性,就存在“免费搭车”现象,创新者的创新成果会被别人无偿使用,无法独占其收益,严重弱化了创新者的创新动力.所以完全依靠市场机制会使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严重不足,需要政府的调节和矫正.

3.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

农业属于弱质产业,比较效益低.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及其应用面临着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有其自身的特点:

(1)农业科技成果从投入到产出所需的时间较长,加之受自然条件及地域差别的影响,增加了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和成本.

(2)由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和收入弹性都很低,运用技术创新成果提高生产力,增加农产品供给,导致农产品下降,可能增产不增收.因而,一般企业往往不愿意成为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主体.

4.龙头企业是农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

广大农户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具体实践者和受益者.在我国现阶段, 因为农户经营规模小、资金积累少、文化素质低、市场信息不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户很难从事农业科技创新活动,而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其必须承担起技术创新的任务.

二、陕西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尽管陕西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技术创新成为龙头企业绩效增长的关键要素.但是,陕西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整体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名牌产品少,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难以提高.据有关资料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率达到80%,我国的平均水平约为45%,而陕西只有20%~30%.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发达国家高达3∶1,我国为0.6∶1,陕西仅为0.1∶1.

1.政府政策激励不足和支持力度不够

尽管陕西各级政府都已出台“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相关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但这些政策的激励不足、力度不够,并在实际操作和执行中落实不到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涉农财税优惠政策存在一定的缺陷.另一方面是地方财税部门在执行涉农财税优惠政策时极易产生随意性.

2.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严重不足

衡量企业创新能力的一个常用指标是企业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国际上一般认为,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费用占销售额的比重为2% ,企业方可维持生存,而占到5% 的企业在市场才有竞争力.据统计,发达国家科技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大约占企业销售收入的5%~15% .根据陕西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对省内133家重点农业企业进行跟踪检测, 2004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仅占主营业务收人的1.35%.

导致该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陕西省农业龙头企业大多数处在企业成长初期,受制于企业的规模和经营实力,自我积累能力弱,几乎没有研发经费.二是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难以获得信贷支持.三是风险投资机制发展缓慢,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高风险创业投资的财税政策措施还很不完善,使得陕西省大多数企业的融资途径狭窄,难以形成有规模的研发投入,企业自主创新所需资金严重不足.

3.龙头企业科技人才缺乏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拥有创新能力的人才队伍是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然而,由于陕西省属欠发达省份,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尤其是对涉农企业投入更少,从而影响了农业科技队伍的稳定.加之,龙头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还很不健全、知识参与分配未能落实,加剧了企业的人才流失,直接制约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的发展.

4.产学研合作不够,成果转化能力弱.

建立有效的产学研合作体系, 是满足企业对科技成果的需求,增强企业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虽然近年来陕西产学研合作有些进展, 但由于技术成果交流平台建设滞后和技术供求错位的矛盾,导致产学研合作深度不够、规模不大、持续性不强, 成果转化率低.


三、加快陕西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对策

1.完善财政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

要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等相关科技政策,结合陕西涉农企业发展实际,从科技协作、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陕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为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及其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2.转变财政投资方式,构建多元化科技投资机制

(1)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的科技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财政的科技专项投资支持外,陕西各级政府财政每年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要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年增长速度;政府财政预算中农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的投入比重,不低于农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

(2)通过财政补贴、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金融部门等社会力量增加农业技术创新投入,建立成果奖励制度,实行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科技成果归投资者所有.

(3)现有的由政府出资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 要拓展怎么写作范围,增加对农业龙头企业从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资金需求提供信用担保,引导金融机构等社会力量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

(4)建立健全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机制,加强创新成果与资本市场的结合, 开辟出比较灵活的科技创新风险资本的撤出渠道,分担创新风险.

3.健全各种激励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实现农业科技创新的关键,要逐步建立起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克服目前人才不足与人才闲置并存的状况,形成新的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流动、人才竞争机制,努力提高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创新的积极性.

(1)要尽快建立企业与高等院校联合机制.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加大企业人才的培养,使企业管理人员成为既能熟悉技术,又能善于运用先进的管理技术, 具有创新精神和市场意识的企业家, 为企业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此外,也可以通过高校在企业建立科技人才的培养基地、企业科研基地等引智基地,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发展.

(2)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要制定科技要素参与分配的实施方法,使科技人员的报酬与绩效(如科技成果转化率)直接挂钩,增强科技人员参与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加大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研发力度.探索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科研机构为依托的产学研联合的新模式,使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到龙头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工作之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扩大生产规模.

(2)政府科技部门要以项目为纽带,引导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按产业特点组织长期合作的创新战略联盟,以此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建立以实现共享为核心的合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建立技术中心,或通过联营、投资、参股等多种方式实现与企业的联合.

(3)要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认证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的转让、抵押和处置制度.

(4)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在龙头企业建立中试基地.有条件、有实力的龙头企业要吸引高校科研单位建立科技成果的中试基地、重点实验室等, 提高科技成果成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使企业能够充分利用企业已有的科技存量. 在重大高技术项目中,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协同参与的科技产业化开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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