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后北平市法制体系变革与北平经济场景之互动

更新时间:2024-02-1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2628 浏览:147542

摘 要:抗日战争后北平光复,北平市政府颁布了集中在税收、工业、农业、商业、金融业、公用事业六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然而,此次法制体系变革与北平经济之间并没有产生较好效果的良性互动,这主要表现在法制体系变革的实际效果不尽人意,税收在其中占据了过于重要的位置等方面.

关 键 词 :抗日战争后;北平市;法制体系;经济;税收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9-0297-02

晚清以降,随着天朝的逐步崩溃,中国社会逐步进入了条约体制社会.面对欧风美雨的侵蚀和滋润,近代中国社会要想重新由边缘走回中心只有选择两条路,即国家近代化之路和民族国家构建之路.在近代中国社会,这两条路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法制体系变革正是民族国家构建的重要内容之一,也为国家的近代化提供了法制上和制度上的保障;同时法制体系变革还是国家近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也为民族国家的构建提供了法制上和制度上的保障.因此,研究抗战后北平市法制体系变革与北平经济场景之间的互动则可以更好地折射出战后中国社会的本质特征.在当代中国,这两项基本任务也还没有完全实现,因此研究抗战后北平市法制体系变革与北平经济场景之间的互动还可能为当代北京乃至全国的立法、执法等法制体系的建设提供一些经验和教训.

一、抗战后北平市法制体系变革之素描

1945年8月抗战结束后,北平光复,一切都百废待举.为了增加市政府的财政税收,同时也为了提高北平居民的生活水平,北平市市政府颁布了大量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大都集中在税收、工业、农业、商业、金融业、公用事业六个方面.

税收是抗战后北平市政府推行法制体系变革的中心事项,因此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完备的.在有关税收管理上,北平市市政府先后颁布了《北平市佃租委员会组织规程》、《北平市财政局稽征所组织章程及办事员细则》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北平市税收的机构组织、人事管理等一系列事项.在具体税收征收上,北平市政府先后颁布了《北平市营业牌照税征收细则》、《北平市屠宰税征收细则》、《北平市房捐征收细则》、《北平市政府关于印花税法施行细则》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就这些具体税务的征税标准、征税方法以及赏罚措施等事项都一一做了规定.

在农业方面北平市政府先后颁布了《北平市农作物耕种工作竞赛办法》、《北平市农业增产工作竞赛奖励暂行办法》、《北平市政府关于春耕货款办法》、《北平市政府减租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竞赛办法、减租方案、贷款优惠措施等事项,并借以提高北平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在商业方面北平市政府首先制定了有关商业登记及管理的法律法规,如《北平市社会局工商业登记整理办法》、《北平市社会局工商业登记暂行规则》、《北平市工商业管理规则》等等.在市场及摊贩管理方面北平市政府先后颁布了《北平市食粮市场章程》、《北平市市场商场管理暂行办法》、《北平市流动商贩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市场管理原则、纳税金额、赏罚方法等事项.

在金融业方面,北平市政府首先颁布了一些规范金融业管理的法规法律,如《北平市银行章程》、《北平市政府合作金库章程北平市政府关于商业银行调整资本办法的训令》、《北平市关于加强金融业务管制办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金融机构的组织原则、人事管理等事项.另外,针对通货膨胀,北平市政府为了稳定金融先后颁布了《北平市取缔黄金交易暂行办法》、《北平市政府取缔黑银号办法草案》、《北平市局关于加强金融业务管制办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金融稳定的措施以及赏罚办法等一系列事项.

公用事业也是北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北平市政府也颁布了大量有关公用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在自来水方面,北平市政府先后颁布了《水表租金征收办法》、《出租水表收费办法》、《北平市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检定水表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北平市自来水事业的管理机构、股份分配以及赏罚标准等事项.在电业方面,北平市政府先后颁布了《北平市政府管理电料商行规则草案》、《北平市公共电气设备检验规则》、《北平市路灯管理委员会组织规程》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北平市电业的管理原则、机构组织、人事管理、赏罚方法等一系列事项.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抗战后北平法制体系变革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去殖民化色彩明显.由于日伪北京市政府在占领北平期间颁布了大量具有殖民色彩的法律法规,因此抗战后北平法制体系变革的当务之急就是去殖民化问题.第二,税收是其法制体系变革的中心事项.抗日战争结束后,国共内战很快开始,因此税收成为了北平市政府所关注的最重要问题.同时,又由于物价飞涨及社会的动荡,税收方面法规法律的变革也十分频繁,如自来水收费金额三年内变革了六次.但是,战后北平居民的生活水平也急待提高,因此,“在增加税收和改善人民生活之间保持平衡”[1]便成为了北平市法制体系变革所面对的严重问题.


二、抗战后北平法制体系变革与经济场景互动之解读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由于国共内战的爆发及美国经济侵略的加深,北平经济发展十分缓慢,而从1948—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这段期间则基本上呈现出了崩溃的迹象.

抗战结束后,北平的公用事业也得到了缓慢的发展.据1 946所国民资源委员会冀北电力公司北平分公司统计,“北平市道路中间悬挂的路灯数为2 829个,道旁电杆上装设10 945个”[2].从路灯数的增长上,我们可以看出北平交通事业的发展.另外北平市的自来水业和电业也得到了缓慢发展,以自来水业为例,至1948年全市用水记数达32 035户[3].

但是抗战结束后至1948年北平经济的发展是十分缓慢的,且经济结构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根据国民党经济部1947年的调查资料,当时“北平的工厂数仅占全国厂数总数的1.93%”[4],数量特别之少. 再让我们分析分析北平的经济结构.1947年北平经济结构较以前相比并没有明显的改善,商业从业人数仍占总从业人数的16.456%,农业为二位,占总从业人数12.115%,另外无业人数也达到了总人数的38.47%.这说明在北平法制体系变革推动下的1945—1948年之间的北平经济发展是非常缓慢的发展.下述的两个因素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出现.第一,北平市法制体系变革以税收为中心,税收之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据当时的描述,“每一工厂所担负之捐税,约有十五种之多,往往一年之利润不足以供捐税和摊派”[5].捐税不仅种类多,而且税率十分之重,有的甚至达到了销售额的50%以上.第二,战后美国对中国经济侵略加深的影响.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政府为了发动反共反人民的内战而同美国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这些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大大有利于美国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在美国经济侵略的影响下,中国经济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阻碍.

从1948年开始,随着国共战略决战的到来,北平经济陷入了崩溃的边缘,北平的法制体系变革也走进了死胡同.北平经济的崩溃首先表现在通货膨胀的严重上,北平物价“以民国26年为基数,民国37年的物体指数为37万倍”[6].通货膨胀的严重及物价的畸形上涨意味着北平经济的崩溃.

抗战后北平法制体系变革与北平经济场景之间同样也没有产生较好效果的良性互动,这主要表现在法制体系变革的实际效果不尽人意,而且还表现为税收在其中占据了过于重要的位置.当然,造成上述情况出现的原因除了北平市政府缺乏革新的魄力外,还缘于国共内战所造成的社会动荡以及美国对北平所进行的经济侵略.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北平法制体系变革与北平经济场景互动之启示

无论是中国传统史学的“以史为鉴”,还是西方新史学的“历史现实效用性”都要求我们必须站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汇点上思考历史留给我们的启示.通过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北平法制体系变革与经济场景互动的研究,我们可能会得出以下启示.

第一,社会稳定是实现法制体系变革与经济场景之间良性互动的重要条件.只有社会实现真正的稳定,政府所主导的法制体系变革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贯彻,经济才有可能获得发展.也只有社会实现真正的稳定,政府和民众才有可能更全心地推动法制体系变革的进一步全面发展.抗战结束后,由于社会动荡所造成的北平法制体系变革与北平经济场景之间的非良性互动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第二,法制体系变革不仅包括立法体系的变革还包括执法体系的变革.立法工作仅仅只是法制体系变革的第一步,我们还应该关注执法工作,力求实现法制体系变革实际效果的最优化.如果不注重法律的实际效果,那么立法工作仅是一纸空文而已.抗战后北平市政府在推进法制体系变革过程中如果能更多地关注一下法制体系变革的实际效果的话,北平经济可能会获得更快、更好的发展.

第三,税收只是法制体系变革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不是基础内容.税收是政府用于调节经济的杠杆,因此其作用和地位十分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制体系变革必须要以税收为中心进行.过于关注税收只会打击社会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不利于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当然也应该兼顾公平.抗战后北平市政府法制体系变革与经济场景之间的非良性互动正说明了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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