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对我国低碳经济的影响

更新时间:2024-03-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5501 浏览:118123

【摘 要】近年来,低碳经济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走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需要,当然也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促进.因此,开展相关研究与探索,构建出适合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很有必要.本文归纳了我国现有的与低碳相关的税收政策,并指出了其中的不足.最后,提出了相应的税收政策建议.

【关 键 词 】低碳经济;税收政策;碳税

一、低碳经济的概述

低碳经济是一种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模式.是以低污染、低耗能、低排放为基础,其本质是开发新型能源和提高现有能源的利用效率,通过技术革新、制度创新、发展观的改变达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其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也不容忽视.当前与今后,环境与能源问题都将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阻碍.只有发展低碳经济才能解决环境与发展的矛盾.为此,构建科学合理的低碳经济税收政策支持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二、我国现有低碳税收政策的现状及问题

1.我国现有的低碳税收政策.(1)增值税.全部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优惠政策;以比重不低于90%的废旧石墨为原料生产的石墨异形件、石墨块、石墨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对销售自产、比重不低于90%的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2)消费税.2011年新《消费税暂行条例》中规定,汽油按含铅1.4元/升、不含铅1.0元/升、柴油0.8元/升征收消费税,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实行差别税率.气缸容量3.0升以上至4.0升(含3.0)按25%,4.0升以上按40%征收消费税.(3)所得税.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煤层气监测装置、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对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购写国产设备投资的可抵免40%新增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4)资源税.2011年新《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原油、天然气实行从价计征,按销售额的5%至10%征收,煤炭(焦炭)按每吨8元至20元征收;对地面抽采煤气层(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存在的不足.(1)税收优惠方式比较单一.从总体上来看,现行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方式主要限于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措施,缺乏针对性及灵活性,受益面较窄,对低碳经济的调控力度不够.此外,我国目前的税收优惠主要为事后奖励,激励效果不太明显.(2)优惠政策过于零散.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对于低碳经济的优惠政策较为零散,没有形成完备的体系,难以形成激励.(3)税负偏轻.资源税使用的差别定额税率,使资源税与市场脱钩,没有充分发挥资源税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降低污染的功能;对摩托车征收的消费税税率最高仅为10%,对消费者的影响微乎其微.(4)征税范围过窄.没有将很多具有生态环境价值的森林、水资源、草原等非矿产资源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不仅没起到对珍贵资源的保护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掠夺性开采和使用,阻碍了低碳经济的发展.

三、有利于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1)优化税收优惠模式.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有:一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对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和运用给予优惠.二是鼓励企业低碳技术的研发及应用.调低有关节能减排产品的增值税率,对我国节能减排无形资产转让的营业收入免征营业税.在企业所得税制度中,着重建立起税收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制度.(2)资源税改革.现行资源税由于课税范围过于狭窄,远远没有达到发展低碳经济的目的.应当做出适当调整,一是调整计税依据,将从量计征转变为从价计征,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源的开发效率,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资源,降低浪费.二是扩大征收范围,将所有不可再生资源以及再生周期较长的资源纳入征税范围.三是提高资源税税率.对资源税税率的设计应该考虑我国的资源类型和目前的税收征管水平,适当调增现有征税资源产品的税率.(3)适当调整消费税税负.对不可替代和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征收重税,调整税率构架;而对具有低碳标准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使用较低的税率.(4)开征环保绿色税.针对我国与低碳相关的税收制度的严重缺失,我们应该尽早开征环保绿色税,构建起控制污染物排放的税收制度,并科学的计量征收细则,以此来制约企业的高碳行为.

参 考 文 献

[1]陈昌智.在2010博士山低碳财税政策论坛上的讲话

[2]刘玲娅.低碳经济发展与税收创新[J].经济导刊.2010(7).

[3]孙居涛,方海洲.《税收与循环经济》,《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