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现状和特点税收筹划

更新时间:2024-03-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560 浏览:20456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8-000-01

摘 要 基于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税收政策,是广电文化产业财务管理的重要部分.本文对广电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对税收政策的特点及税收筹划进行分析.

关 键 词广电文化产业 税收政策 现状 特点 税收筹划

一、广电文化产业税收构成

广电文化产业税率和税种.各广电文化单位保持基本一致的税种,其税种内容主要有: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维护建设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等,而与土地增值税、消费税则没有太大联系.

二、广电文化产业税收政策现状

首先,针对有线数字电视,免征三年基本收视维护费的营业税.国家十分重视数字电视的发展,自2000年起,国家针对有线数字电视,制定三年营业税免征的政策,即全国无论什么区域,都可享受一次免征权利.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已基本完成这个优惠.

其次,经营性单位向企业转制的税收政策优惠.2009年财税明确规定,文化事业经营性单位向企业转制,自注册转制日起,实行企业所得税免征.转制主要分为文化单位分离经营部分或整体转制为企业.

第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优惠.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免15%的企业所得税.或文化企业研发新工艺、新产品及新技术,加计扣除50%的应缴纳所得税额.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资格相当严格,程序和条件较为复杂,成本也非常高.因此,目前可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电文化单位较少.另外,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体系、归集研发费用准确的企业,方可实行加计扣除.

第四,海外市场的节税.根据2009年财税政策相关规定,出口电视、电影、影像、报纸、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可享受出口增值税退税优惠.

第五,电影企事业单位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2009年财税相关规定,电影集团公司若通过广电行政部门转制,从事电影销售、拷贝、放映、发行、制片所得收入,电影版权转让收入,可免征营业税、增值税.

第六,动漫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2009年65号财税规定,国内动漫产业营业税、进口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口关税、增值税等,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因动漫产业属于高花费行业,国家实行相关优惠政策,可推动动漫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三、广电文化产业税后特点及税收筹划

首先,改制上市企业的税收优惠.随着国家优惠政策的颁发,各文化单位均实行业务重组措施,向文化企业改制.有些改制企业为提升竞争力、引进资本、组建为上市公司.因此,企业所得税、税负成本将成为上市公司未来的主要经营成本.若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有利于上市公司降低成本、吸引投资.但如今的广电上市公司,能否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目前尚不明确.笔者认为可有两种发展趋势:其一,上市公司承袭原有改制税收优惠,根据2009年34号财税相关规定,改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政策,至2013年12月31日截止;其二,上市公司不可承袭原有改制税收优惠.根据2009年105号财税相关规定,可享受原有改制税收优惠的上市公司,前身属于事业性单位.然而上市公司前身属于已改制企业,因此不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广电文化产业的制播分离税务特点.从税负角度来说,如果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分离,企业可享有企业所得随免征优惠政策.但由于制播分离的主公司和子公司的分属不同,导致纳税主体各异,改变了以往的交易模式,而是实行独立法人业务交易,使得业务流转环节增多.在现行税收政策下,制作企业的营业税将会大幅度增加,增加了经营成本,不利于企业在市场中竞争.可以说,制播分离导致企业处于税务两难的窘境.因此,国家应在制播分离企业实行部分税收减免政策,鼓励广电文化产业的经营创新.

第三,广电文化单位中的资金管理.目前,我国许多单位尽管实行企业改制和组建,但仍存在传统事业单位的形态,对于资金管理业较为分散,融资成本高、管理效率、水平低下的问题.广电文化企业若想使资金使用率、资金调度水平提高,实行集中管理资金模式,是文化企业和集团的必然选择.集团设立相关财务公司,或选择委托贷款形式,实现在集团内部资金的调剂划拨.值得注意的是,向关联企业所发放的资金贷款费用,应根据规定缴纳营业税.因举债融资可达到节税、财务杠杆的作用,站在税务角度来说,集团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为有利、且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

第四,组织结构税收筹划.广电文化单位的组织结构,税负取决于其法律形式.因此,在进行组织形式选择时,必须考量税务问题.因集团内部个单位间的增税范围不同,如有单位可享有国家减免税政策,有利于集团通过战略调整、财务决策,达到降低税负水平的目的.站在集团整体角度考虑,整体的税收筹划优势远大于单个单位.集团在拓展规模、发展经营过程中,往往需考虑选择分公司、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说,分、子公司的税收利益既有利也有弊.针对企业所得税,在预计盈利、可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的基础上,再成立子公司.而预计将亏损,不可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时,应成立分公司.针对流转税,若成立子公司,将会使母子公司在交易时,产生相应的流转税.

四、结语

广电文化产业作为我国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它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思维方式.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是为鼓励广电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创新.因此,广电文化单位在发展和运作的过程中,应结合国家税收的现行优惠政策及特点,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以确保广电文化产业的正常、有序、正确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