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2016年第10期

更新时间:2024-04-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4774 浏览:117008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在“”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钱冠林说,“中国当前的总税收约占GDP比重的20%,这个税负水平在国际的横向比较中并不高,甚至可以说是低的”.此说法,我颇不以为然,因为中国的税收负担重不重,不单单取决于税收的多少.我们一直在说中国特色,中国在财政收入上也有它的特色,就是除了税以外,还要收很多的费,而且国外通常把社保收入算在税收里面,而我们没有把它计算在内,由于统计口径上的差异,我们的实际税负水平被大大低估了.


另一方面,一般高税率国家所提供的公共怎么写作要远远优于我们,比如我们交了那么多税,但走高速公路仍然要交钱,而国外基本上高速公路不用收费;又比如,我们的社会福利,包括养老、医疗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都要远低于其他国家.实际上,中国的税收有减的需要,也有减的空间.

一直在提倡“结构性减税”,但其实结构性减税只是一个名词,事实上不存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结构性调整的结果是税收总量在不断增加.每年政府既定的财政收入目标都会超额完成,甚至比预算目标高出好几倍,其原因就是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总是倾向于让政府多拿一点,各种各样的税收调整说起来是有增有减,但实际上总的效果是增.这里有地区竞争的因素,如果政府部门没有适当制约的话,这个心理再自然不过了.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有制约机制,而现在就是缺少这种制约机制.为什么缺少?首要原因在于税收的立法权问题,1985年人大把税收立法权授予国务院,只要国务院制定条例就可以开始征税,这样就等于收税的阀门控制在政府手上,而政府永远有扩张的愿望,但把税收制定权回归人大,并不就能解决高税负的问题,它只是一个必备条件,如果没有这一点的话,税收肯定要膨胀,但有了这一点,我们还需要具备其他条件,比如制定税收的过程要让社会公众充分讨论,人大必须考虑到社会公众的要求和愿望,如果人大只是跟着政府走,不考虑老百姓的要求,那回归了也没用.另外,未来的税负改革必须增加直接税的比重,降低间接税的比重,因为间接税对低收入群体不利,直接税比间接税更能起到调节收入的作用,如果直接税比重过少,这种效果就显现不出来.

(本报记者徐伟、严友良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