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财政监督检查权存在的问题

更新时间:2024-04-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6057 浏览:119510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8-000-02

摘 要 财政监督部门需要通过财政监督检查权的行使去履行部门职责,这项权利的行使关系到财政监督工作的质量及其层次.当前因为财政监督检查权在行使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财政监督质量受到很大的影响,甚至导致财政监督风险的诱发.本文从专员行使监督检查权的现状进行分析,阐述之间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最后针对问题提出一些规范专员办财政监督检查权行使的对策.

关 键 词政府 财政监督 检查权

一、简述目前财政监督检查权行使过程的现状及其出现的问题

我国自专员办正式组建十多年以来,政府财政部门派驻各地的财政专员在具体行使财政监督检查权的过程中,经过内部管理的不断强化、队伍建设的加强,执法水准的提升以及的政治思想教育等,财政监察工作正不断地进一步的规范化,取得很大的进步.就总体情势来看,专员办可以将财政检查权较好的实施到位,在行使检查权利的同时,也在组织的准备上、执法程序的严明上、检查力度的强韧上以及执法质量的保障和相关制约措施上都积累了许多非常好的经验.在执行检查权的过程中基本上都贯彻落实了从客观情况出发,合法公正有效地进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这主要在工作中体现为:检查工作有计划的开展,按照相关既定程序执行;监督检查权得到注重,并且在工作中有效地防止了监督检查权的乱用滥用情况的出现.

就当前专员办实行财政监督权力的具体情况来看,相关人员在行使财政监督检查权的过程中出现以下方面的问题:第一,监督检查程序没有切实履行到位.在执行检查权的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以至于监督检查权的履行出现越位和缺位的现象;第二,监督检查权质量考核没有一个细致的执行标准;第三;没有真正贯彻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的追究制度,导致无法判定责任和责任追究不明确.

与监督检查工程程序及其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行使监督检查权的过程中,相关问题主要在以下以下方面出现:在人员这个层次中,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出现问题主要在检查过程中间,而领导层人员出现问题主要在检查后的处理环节中或者是处理完之后的执行环节.从检查层面分析,检查工作的问题有可能出在任何一个环节,包括检查人员的拟定,检查工作的复核;检查权对惩处的执行以及监督等.以上任何一个环节有纰漏,检查权的执行与成果都会受到影响.从工作层面看,各种专项的检查和调查及审核工作都应该是专员办行使权力的工作岗位,一旦控制不当都会出现问题.

二、分析财政监督检查权行使失范的原因

就主观因素上而言,财政监督检查队伍整体上比较不错,但也还存有不足之处.第一,一部分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涵养没能达到要求的高度;第二,部分监督检查人员缺乏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第三个别干部存在一些腐败思想,自我败意识不足;第四,很多干部某一项办事能力比较强但是综合办事能力和素质还有待提高.从客观因素上分析,外部的原因比较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思想已经随着经济的发展呈现多元化、多样化;二是目前还没有一部健全完善的相关制度,既有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又不能彻底落实;三是一些政策缺乏科学性,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缺乏连续性;四是缺乏完善的奖励惩罚机制,干部薪资待遇方面不够优厚;五是在进行干部考核选拔的过程中没有完善科学的方法;六是来自社会腐败现象所形成的负面冲击.


三、财政监督检查权在行使过程中进行规范的相关对策

l.将教育的先导作用充分发挥

第一要将已有的先进性教育成果进行巩固和扩大,对干部要坚持实行马克思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念.除了对干部进行培训式的教育学习,还可以利用各式各样的活动对干部进行政治理论知识的继续教育,丰富他们的理论知识,让干部能够更好的利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价值观及相关的科学方法去对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让自己的思想政治观念一直沿着马克思主义这条路线走下去.

第二让员的先进的长效性的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坚持做好党员的教育工作,切实抓好党员管理,在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要以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为中心,坚持定期开展批评总结工作,从马克思主义观上认真听取他人的报告,做好自我认识与批评总结.让党员骨干拥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组织观念,让他们不断地增加自己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依法执行自己的权利,正确的行使监督检查权.若是某项检查工作的时间比较长,过程较为复杂,参与的人员比较多,那么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成立临时的党领导小组,以便各项检查任务的完成时间和质量从组织上得到可靠地保障.

2.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体系

(1)建立与完善财政的监督检查机制、复核机制及处理机制,三者之间相互分离,简称“三离机制”.检查工作、审理工作和处理工作三个环节的分离,可以让专员在行使财政监督检查权的时候规范其行为,有助于建立从工作初始阶段就对腐败起到预防和治理的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奖惩分明的人员激励机制.将正面激励和反面激励等相关的具体激励工具落实用到实处利用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晋升机会、职务提拔等激励人员,让专员办的职员干部感受到动力,同时也能感受到惩罚机制给他们带来的压力.第三要选好检查组长和复核组的成员.检查组长要选择有事业心、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检查组长和复核组长二者之间要搭配好,让复核的作用充分显示出来.

(2)建立和完善与检查工作相关的制度和奖惩措施

第一,建立和完善与被检查单位的纪检部门相联系的制度.被检查单位进驻财政监督检查小组之后,通常情况下都要县召开一个双方领导人都参加的相关会议.检查组长作为主要参与人员需要在会上将检查的执行标准和要求阐述明白,还须将自身携带的专员办党风廉政监督当面交与被检查单位的领导人员手中,表明自己及专员办立场,即四项公开承诺和工作标准.要求双方人员都要积极配合工作、自觉遵守相关准则.这些程序的执行对于检查中的监督检查权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二,建立和完善考评制度和奖惩办法.专员办的考核办法就目前来看虽然已经能够顺利的执行,但是仍有待加强建设和完善.其中包括干部平时工作的考察,将其考核分值计入年度考核体系中,对于专项成绩考查突出的个人或者小组应该适当的进行加分表扬.同时要认真做好专项检查中的其他量化考评工作.在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中不断地对考核方法进行完善.

第三,最大程度的为财政监督干部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机制,让专员办成为干部成长的摇篮.干部积极工作的强劲动力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一个良好的成长记住.专员办要给干部各个方面的锻炼提供良好的平台,为干部的进出打通渠道,让优秀的人才有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

3.加强对监督检查权行使过程的监督

(1)大力畅行财政监督检查的政务阳光化,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监督检查政务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化制度.首先要公开的是检查人员的组成情况、相关检查程序的执行、检查出的问题的具体依据、处罚依据及被检查单位拥有的权力等;其次要公开的事检查工作中所涉及到的纪律条款,廉政相关要求,被检查单位需要清楚知道;再者就是关于处理或者惩罚的结果要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加强检查结束工作完成之后的监督

任何一项检查工作的结束都不代表检查权的行使也终结.检查权具有其自身的延续效应,必须把检查期间的检查行为与检查后期工作相结合,将复核与处理日常规范和审核结合在一起,这样才能将财政检查的运用和执行充分结合.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检查回访制度.通过这个程序,将各项事项的检查落实到位.

(3)认真执行责任制并将其落实的规范财政检查权的核心观念

责任追究制度要想更具有实际操作性,可以现将其划分为两级,政纪处分和专员办党员党纪党率问题必须明确.通常情况下去发现问题和解决处理问题,处理完成之后实行备案.遇到重要问题与财政司局发现的问题要经由纪检部门、监察部门协同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类的事件要交由司法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