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城市体系中主体的个体生态化建设

更新时间:2024-03-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742 浏览:17983

摘 要:城市创新主体的个体生态化建设,是遏制生态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将生态位理论引入到城市创新的研究之中,是对城市创新体系理论研究的一次全新的尝试,指出创新主体个体生态化发展障碍,并针对性提出具体生态化策略.

关 键 词 :城市创新体系;创新主体;个体;生态化;生态位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5-0138-02

一、城市创新主体的个体生态化建设的必然性

城市创新体系生态化是运用生态学或整体论理论来看待科技创新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作用,对科技创新的构思、成果转化、技术扩散等提出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建议.在保证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又注重生态效益,从而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支撑.

1.创新主体的个体生态化建设是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迫切需要

中国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人口剧增、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的生态压力.据《2005 中国环境绿皮书》预测,到2020年,中国人口将达到14.6亿,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按现在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控制水平,不断增长的经济规模和人口将使生态环境负荷增加4~5倍[1].拯救自然、保护环境,刻不容缓.

显然,传统的以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只有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在传统的技术上进行创新,才能越走越远.进行城市创新体系生态化建设是良性路径之一.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深化,城市创新系统已经形成独特的自组织结构和各主体要素相互依赖的战略生态系统.在整个创新活动中各创新主体要素居于主导地位并具有主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等功能的一方,对城市创新生态化建设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召唤生态文明的今天,它们不仅担负起创新的重任,更为创建美好的明天,生态的明天而尽心尽力.所以说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方面,进行创新主体的个体生态化建设尤为重要.

2.创新主体的个体生态化建设是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内在诉求

所谓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然而中国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深入,用高消耗高污染来发展经济,已经严重的制约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进行创新主体的个体生态化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城市创新主体的个体是人或者由人组成的群体,只有具备一定创新能力并从事一定创新活动的人才是现实的创新主体.它们居于主导地位,对城市创新系统形成及其诸要素的结合方式起着决定作用,其生态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中国城市创新生态化实践的进程.从创新主体个体的生态学的角度来看,它们又有作为生命有机体的诸多生命体征,它必须时刻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才能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他们更加需要准确确立自己的生态位,与其他主题有序竞争,互惠互利,以获得生命体发展的持续能量.进行城市创新体系主体的个体生态化建设研究,有助于提升中国核心竞争能力,最终实现国家整体经济的快速、可持续性发展.

二、制约城市创新主体的个体生态化建设的主要障碍

当下,中国存在着缺乏生态观念、政策和法律不健全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中国城市创新生态化的进程.

1.缺乏生态观念

长期以来,在经济利益的诱导下,片面追求经济价值的传统技术创新观一直主导着中国技术创新的发展.某些政府部门没有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待科技创新生态化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也没有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以此为基础的生态政策往往表现出被动性、滞后性,不能对技术创新生态化起主导和鞭策作用.中国大多数企业和部门缺乏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感,他们受利益的驱使,只注重眼前利益,从不进行长远考虑.他们甚至宁愿牺牲后期的预期经济效益也不愿投资开展生态化技术创新.

2.政策、法规不健全

中国在制定科技发展战略时没有注重生态产业发展规划,对生态化技术创新缺乏总体规划和宏观指导.对开展技术创新生态化的企业没有给予相应的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不能调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生态化的积极性.虽然中国已经认识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并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仍不够健全.从总体上看还没有形成促进技术创新生态化发展的法律框架.知识产权法及其相关法规,没有对生态技术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也不对其具有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城市创新主体的个体的生态化建设的对策研究

Grinnell在1917年首先应用“生态位”(Niche)一词来表示对栖息地再划分的空间单位.后来又有不少学者对生态位定义进行了扩展,提出了生态元、潜在生态位、非存在生态位等概念.按照生态位理论创新主体个体生态化要求创新主体能够依据资源、环境等条件的变化,动态地确立最适宜自己生存、发展的生态位.

1.准确定位创新主体的个体的生态位

从生态位理论的角度看,城市创新体系就是一个仿生群落,其中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府和科技相似度检测怎么写作机构等就是这一生态群落中的生态元,他们都各自占据着适宜自己生存的、一定的资源和条件,处于某种生态位状态.他们都渴望占据着最适宜自己生存的资源和条件,处于基础生态位状态,才能在多边的竞争环境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能量自存,保持自己在体系内不可动摇的独特地位,这是城市创新体系生态化形成的重要前提[2].

城市创新主体的个体如何准确定位自己的生态位?一般来说,科研院所在的城市创新体系中承担着科学知识的创新、扩散和转移责任.因此,科研院所要加快改革的步伐,于内,要不断进行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于外,要紧密联系市场,关注市场需求,加速科研成果的产业化.高等院校承担着知识生产、技术生产和知识传播三合一功能,是产学研三者连接的枢纽.在发展战略的调整过程中,各高校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实现高校资源的生态效益.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帮助知识创新产出.扮演着将科技由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任,是整个创新体系生态链的价值应用点.企业要找准自己的生态位,就要进行绿色创新,即企业在技术创新的活动中,除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外,还要把生态保护和社会发展纳入到技术创新目标中.政府是城市创新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它通过规划目标、创造条件与环境、监督与评价等作用弥补市场失效和外部负效应的缺陷,保证体系合力的形成.

2.创新主体个体生态位的优化

生态位的确立是个复杂的动态的过程,各创新主体的个体还必须对自己的生态位进行优化,以此来应对千变万化的市场、资源和环境.

首先,各城市创新主体要善于扩充生态位.根据生态位扩充与压缩理论来说,生态元的生态位扩充是在资源有限或竞争激烈的条件下发生的,某一物种生态位的扩充就是对另一物种生态位的入侵,导致某生态元在竞争中被淘汰而释放出所占有的资源空间,同时优势物种的生态位得到了扩充.各创新主体在创新活动中,充分发挥各自的潜能,在有限的资源环境中通过竞争找到更加适合自己的生存空间.当然这种生态位的扩充不是在现有的市场份额中霸道的抢占他人的阵地,而是有助于各创新主体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去更有效的利用资源.生态位的扩充能够实现城市创新体系能量的扩张.

其次,各创新主体的个体要避免生态位的重叠.即当两种生物利用共同占有某种资源,就会出现生态位重叠现象.根据GAUSE原理,在两个生态位的重叠部分都必然要发生竞争排斥作用.生态位重叠越大,为某一物种所独用的资源空间就越小,竞争作用就越强.如果竞争是强烈的(远超过了资源环境容纳的限度),那么只能保留一种物种[3].因此,在城市创新活动中,一方面必须城市资源环境进行评价,了解其空余生态位,避免生态位过多重叠.各创新主体应当尽量实施错位研发战略,错位研发实际上是指创新主体应当尽量发挥各自的优势,选择与其他主体不同的研发方向和内容,突出差异性,这样既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又可以摆脱不必要的牺牲.


城市创新体系中创新主体个体的生态化建设研究是一门边缘性的交叉学科,涉及到生态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它的研究对于中国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