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亟待加强

更新时间:2023-12-2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5581 浏览:69161

修水县审计局于近期派出审计组对修水县2010年至2013年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表明:近些年来,财政扶贫资金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村容村貌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脱贫致富,推进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各项公益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报账票据不规范.项目承包人及相关人员,仅凭一账白条领取工程款,无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除少数村以外,无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签章,报账手续不规范.白条报账极为严重.此次审计的乡镇所属村级财务,财政扶贫项目普遍存在白条报账现象,除向税务部门完税的票据为正式票据外,其余的几乎全部是白纸条,一账白条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容易成为滋生村官腐败的温床.

2.财务管理混乱,未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本次审计的乡镇和村级财务来看,部份乡镇未实行专账专户核算,尤其是村级表现更为突出,所有村均没有进行专账专户核算,未实行专账专户管理,通过抽审村级项目发现,一些村上级下达的扶贫资金均未按照扶贫资金性质进行核算,乱记会计科目,有的村将与收益相关的财政资金如转移支付资金等记入公积金公益金科目,有的村将与资产相关的村村通水泥路资金、饮水解困资金等记入收益科目.账务处理上也未实行专账反映,而与村其他财务收支相混淆.

3.虚报项目套取专项资金.部份乡镇政府以村级名义申报项目,套取项目资金,在村级财务报账,而资金根本没有下拨到村相关项目上,被乡镇政府套取挪作他用.

4.挤占挪用现象严重.从所审的村来看,每个村每年的转移支付资金只有6万元,而村干当年工资支出就达几万元,另外还有办公费、招待费、业务联系费及其他一些日常开支,仅6万元远远不能满足支出,相当一部份财政扶贫资金被挪用于公务接待、业务联系及交通费等方面,有一个村近几年招待费达17万多元,业务联系费8万多元,挤占挪用相当严重.

5.未履行审计手续.根据《修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修府办发[2010]48号)之规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等实际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县审计局进行审计”.大部份村实施的10万元以上扶贫项目,在未经审计部门审计的情况下,直接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价款结算,没有按规定报县审计部门审计.

6.工程项目疏于监管.大部分项目由村委会当业主,多采取义标,重大工程项目没有实行招投标和预决算,由村干说了算,项目施工方资质、项目质量、峻工验收等未按照严格的程序,增加工程量未有签证.对项目实施过程没有进行监督,导致一些项目未按立项要求和标准实施,达不到设计要求,影响项目质量.

7.随意调整项目.审计发现一些项目申报时为农业产业化项目,可实施时变成了公路工程或其他项目,未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

8.存在真检测两套账.如有的乡镇做两套账,看似手续齐全,资金收入和支出相对应,没有任何问题,实际是用来应付上级检查,而另外和村级经费账混在一起做的那套账才是真账,存在问题较多,经不起检查.

9.账务处理不及时.本次审计发现大部分乡(镇)所属村财务账目处理均以农历年为记账年度,未按会计年度(公历年)处理账务,属于2013年发生的会计业务,到2014年才做账或没有做账,有的甚至是用报纸捆好的零星票据,有一个村班子调整后,尚有以前在店铺购写的各种货款10多万元没有结账,原出纳处还存有100多万元的票据未移接交手续,至审计时止还没有做账,财务相当混乱.

10.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一些相关主管部门资金拨付环节较多,审批手续较为繁琐,导致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专项资金安排的时间与项目实施的时间相差甚远,既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也使项目难以及时发挥效益.

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建议:

严格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资金使用单位要增强专款管理意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行为.要规范工程项目发包、承包、预决算等行为,通过正常的发包、承包程序,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工程竣工后要经过相关单位验收,投资大的项目还要按规定报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村级支出要经过村会计、村支书、村民理财小组和乡镇经管站逐级审核,确保支出票据规范、事实清楚.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坚决制止白条报账,规范村级财务核算,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虚报项目套取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对乡镇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从本次审计的情况看,村级财务账目均由乡镇经管员负责做账,而乡镇经管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财会业务知识难以更新等问题.如有一个乡镇至现在还是聘用一位已经退休的60多岁的老经管员在做账,这些与新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对一些不合规的票据他们也很难坚持原则予以抵制,不愿意得罪人,财务核算也是沿用传统的做账方法,因此县扶贫、农经等主管部门应适时组织对乡镇经管人员的财会业务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同时,针对目前农村财会人员的现状,建议县人事等主管部门招聘一批大专院校科班毕业生,集中时间进行集中培训,然后由县统一分配到乡镇基层经管站,充实基层财会人员队伍,以解决乡镇财会人员严重缺乏和青黄不接的问题.

建立扶贫资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扶贫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配合,针对目前扶贫资金重拨款,轻监督的现状,结合农村实际情况,订立一套符合实情的操作性强的监督管理制度,变分散撒“胡椒面”为集中投入,切实解决多头拨款、职责不清、各行其是的问题,使各项资金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配合使用、及时拨付、便于监管,简化审批手续.同时将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扶贫、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的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监管的长效机制.

增强村级造血功能,培植村级集体经济.审计表明,我县各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大部分村为“空壳村”,基本没有村办经济实体,大多数村“等靠要”思想严重,对上级扶贫资金依赖性强.针对这个现状,必须结合农村实际,因地制宜,在资金扶持上,通过增加行政村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项目数量和资金数额,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投入,减轻村级集体公益事业建设负担,大力发展蚕桑、茶叶、花卉、蔬菜等特色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变单纯的“输血”向“以输血促造血”的良性发展转变,以达到从根本上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目的.对一些人口少、位置偏、潜力小的行政村实行整体移民搬迁,实施移民扶贫.


扶贫对象和项目力求公开、公平、公正.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的公开透明力度,对扶贫资金的扶持对象,项目的立项、申报、计划、资金投向以及资金使用情况均向社会和村民公告,让全社会和扶贫对象直接参与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杜绝扶贫资金投向非贫困户,“扶富不扶贫”的现象,力求做到科学扶贫、精准扶贫、扶真贫、真扶贫.(作者单位:修水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