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之国内现状与国外经验借鉴

更新时间:2024-02-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532 浏览:22281

摘 要:非税收入作为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重要形式,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日益凸显,对其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践探究也越来越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从理论上阐述非税收入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再结合当前国内非税收入现状以及国外非税收入管理经验,为非税收入的进一步研究提高思路向导.

关 键 词 :非税收入;国内现状;国外经验

一、引言

根据2004年7月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怎么写作、准公共怎么写作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其具体的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本文从理论角度阐述非税收入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再结合当前我国非税收入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国外的管理经验,为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献计献策.

二、理论分析

从根源来看,非税收入的产生是由于存在市场缺陷.非税收入就是政府为了减少社会福利损失以及实现资源配置效率而干预宏观经济的途径之一,它在弥补市场缺陷的同时,参与政府职能地有效实施,满足人们对于公共产品和怎么写作的需求.具体而言,非税收入弥补市场缺陷的机制有如下三点:第一,非税收入是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有力资金保障;第二,非税收入能够矫正外部性效应,政府通过收费等形式的非税收入手段来矫正外部效应,使得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达成一致,进而提高总体社会福利水平,如对污染单位征收排污费,可以有效抑制企业"重经济轻环境"的行为;第三,非税收入是管制自然垄断行业的一个重要方式,政府则可以利用其职权进行公共定价来管制自然垄断行业,抑制高价,提高产品供给量,而合理的公共定价机制实质上就是一种政府收费,也就是一种非税收入形式.

三、国内现状

在我国,非税收入起初是由预算外资金演变而来,自其征收以来,至今已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虽然近年来非税收入的管理正趋于规范化,2011年也将其全部纳入政府预算并进行分类管理,但实践中仍暴露出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非税收入总体规模较大

我国非税收入占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较高,近几年从全国范围来看,非税收入所占比重基本稳定在13%左右的水平上,其中地方占比约为20%,占比约为5%.虽然在比例上,非税收入不及税收,但其比重也是不可忽视的,在地方一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尤为明显,可见我国非税收入的受益主体大部分集中在地方一级.

(二)非税收入增长呈逆经济周期之势

近年数据显示,非税收入的增速与GDP增速呈现出反向变化的趋势,当经济增速放缓处于下行之势时,非税收入的增速反其道而行之,呈现出增长之势,当经济增速加快处于繁荣时期时,非税收入的增速则明显放缓,而相对应的,税收收入、财政收入的增速变化与经济变化则是完全一致的.非税收入的这种逆经济周期的变化特征,是否是人为的宏观调控手段所致,以及非税收入的这种逆势之象对经济是否产生显著的影响,若有影响,程度又是多少,这一系列的问题仍需进一步深究.

(三)非税收入管理政出多门

非税收入隶属于政府财政收入,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其征收管理工作并不是由财政部门统一实施,不仅有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还有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造成大多数非税收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同时进行征管的现象,这将大大降低管理的工作效率,不利于非税收入体制的规范化改革.

四、国外经验借鉴

在发达国家的政府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担任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它是政府财源的重要补充,同时,随着政府级次的降低,非税收入在本级政府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相应增加,其重要性提高.

(一)美国

非税收入的项目需要依据联邦《宪法》和州《宪法》并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予以确定,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成本补偿原则,明确规定政府收费不得以营利性为目的,每个项目的收费水平不超过政府的提供成本,当出现需要设立新的收费项目或修订收费标准时,执行严格的听证制度,在本区域范围内向缴费人说明收费原因、标准控制、现有收费、相关环境分析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并设立答辩程序与缴费人进行磋商.对于非税收入的收缴,美国建立了科学完善的计算机征缴网络系统,对全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并将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管理,综合反映联邦收支情况,坚持非税收入的专用性,并接受来自公众和议会的监督.

(二)加拿大

联邦《财政管理法》规定对使用者收费不能超过供给成本,对政府提供的货物、怎么写作、信息产品、公共设施等收费,按照低于成本或费用的原则来核定收费标准,国库部制定了专门的成本、费用计算公式,供联邦政府部门和机构制定收费标准时参考,对于公共财产的销售、出租或许可证等收费,按照市场价值确定收费标准,对用于商业投资的权利和特许权,按照销售或市场的一定比率确定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听证制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实践多种收缴方式.联邦政府部门和机构取得的所有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缴存到出纳总署的综合收入基金账户中,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规定专项用途,不与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支出挂钩,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支出,必须列入部门预算,并事先需要获得国库委员会和议会的批准,不区分税收和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政府部门和机构应当向国库部和省及地方政府的"收费检查委员会"报告收费的财务管理情况,对政府非税收入收支情况的审计则由审计机构负责,并由国库委员会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非税收支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澳大利亚

政府收费审批权集中在联邦和州两级,收费项目的设立需要依据隶属关系向联邦国库部或州国库部门提出申请,经联邦国会或州议会批准后,以联邦或州法律形式颁布实施,拟定收费标准时,联邦国库部根据生产力委员会提供情况向内阁提交是否同意收费及收费标准报告,经讨论通过后报国会审议并以立法形式确定,州政府的收费标准则由州财政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原则核定.非税收入全部归入政府收入统一账户,相关支出由财政部门通过预算统筹安排.财政部门针对不同的非税收入项目,采取不同的征收管理办法,实施多样化的收缴方式.

(四)小结

总体来看,国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有着一套明晰且规范的执收体系,征收项目及征收标准都需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予以确认,甚至还需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采取听证手段,征收后非税收入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非税收入的收支均有着较高的透明度,这大大提高了非税收入的相关工作效率.

五、结语

我国对于非税收入的规范化改革一直在不断地修订和进行当中,其重要性也越来越被相关部门所识,作为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重要形式,管理的力度已由最初的薄弱慢慢变为现今的系统和规范,这使得公共财政的职能得到了充分地发挥,但与国外实践相比,我国非税收入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程度仍存在很大的向前推进空间,对于非税收入与我国国民经济之间关系的研究仍不够明确和深入,因此,今后应在遵循"正税清费"和"分类规范"的规范化原则基础上,明晰定位非税收入在我国的职能,于非税收入规范化改革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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