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配比专项资金在高校的实践与

更新时间:2024-04-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274 浏览:95488

摘 要: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教育经费问题日益凸显,经费不足已成为抑制教育发展的瓶颈.如何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增加教育经费投入成为高等教育发展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财政配比政策的实施,是对我国高校社会捐赠的激励,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本文首先对我国高等学校社会捐赠现状进行描述,然后对财政配比资金的管理和实施影响进行分析,最后提出政策建议.

关 键 词 :捐赠 财政配比资金 影响及建议


1.我国高校社会捐赠现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经费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高校常常陷入教育经费紧张的困境.尽管近年来我国对教育的投入逐年增大,但仍无法满足人们对优质教育的日益增长的需求.如何拓宽资金来源,筹集更多资金,改善和提升办学条件,已成为各高校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随着高等教育成本的上升,政府拨款的单一化经费来源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高等学校接受社会捐赠,是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筹措机制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以美国哈佛大学为例,该校2008年捐赠基金的总额为369亿美元,其中来自捐赠基金的收入占到了每年35亿美元预算的35%.然而,我国的教育捐赠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我国高校主动吸引、接受社会捐赠的机制还不健全,积极性也未调动起来.2007年我国教育捐赠占学校经费的比重为0.8%,与美英日等国高校相比,我国教育捐赠不仅在高等教育经费总额中所占的比例明显偏低,而且呈现出的波动趋势,社会捐赠还远未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稳定的收入来源,社会捐赠在相当一部分普通高等院校的经费来源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目前它还难以成为支撑我国高等教育大发展的重要经费来源渠道之一(见表1、表2).

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向高校捐赠,拓宽高校筹资渠道,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从2009年起,财政设立配比资金,对级普通高校接受的捐赠收入实行奖励补助.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制定了《级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各高校所获配比资金实行上限控制.配比资金适当向财力薄弱高校倾斜.根据《暂行办法》,认定的捐赠收入,仅指高校上年度通过基金会接受的实际到账的货币资金,仪器设备、建筑物以及长期设立的奖学金、基金运作利息等投资收入,均不包括在内.2009年,全国110多所级普通高校共接受社会捐赠收入15.6亿元,同时财政部根据各高校捐赠收入情况,财政配比10亿元.2011年财政为高校募捐配比资金达20亿元.财政设立配比资金,启发了高校的发展思路,有效激励了高校开拓更多的渠道主动吸引社会捐赠;对整个社会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关注、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促进社会捐助风尚的形成.这一举措,对于缓解我国教育经费紧张,进一步完善我国高校社会捐赠体制,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2.财政配比专项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配比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执行工作,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高等学校应采取以下措施:

2.1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范围,使用捐赠收入财政专项配比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2建立项目预算支出责任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支出预算情况负完全责任.高校财务部门定期将各项目预算的使用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3坚持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高校相关部门对每一笔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追踪问效,做出书面的绩效评价,及时有效地实施监控、跟踪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避免违反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专项实施影响

3.1拓展筹资渠道,促使筹措经费渠道多元化.财政配比资金的实施,激发高等学校筹资积极性,积极拓宽捐赠渠道,推动高校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2促进高校重视校友工作及与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高校成立了董事会、基金会和校友会,旨在进一步凝聚全体校友和董事单位的力量,为高校建设添砖加瓦,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捐赠,并时刻关心、积极帮助校友和董事单位的发展,形成了良好的感情互动.

3.3校友捐赠意识增强,回馈母校热情高涨.近年来,在扎实有力的校友联络和怎么写作工作基础上,校友的教育捐赠意识正逐步普及,有意愿回报母校的校友逐渐增多,并取得了较好地成效,高校通过校友会成功地获取了一定数量的办学资源.

4.加强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相关工作的建议

4.1筹措办学资金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持.我国应尽快制定与公益捐赠有关的政策和法规,确保捐赠行为的任何一个环节都能做到有法可依.目前,我国对捐赠的激励机制似乎尚不完善,力度也不够大,没有完善的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高等教育,使社会团体、企业与个人的捐赠与冲动不是很强烈.

4.2政府应扩大财政配比资金支持范围.目前,各高校的教育捐赠规模并不是很大,财政只对高校申报的货币资金单笔捐赠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且通过基金会接受捐赠的项目实行配比,不足10万元的项目不予配比.各高校所获配比资金实行上限控制.这些财政配比资金对高校发展来说杯水车薪,不能满足高校资金需求.而高校接受的仪器设备、建筑物、书画等实物捐赠、小额货币资金(10万元以下)捐赠及没有通过基金会获得的捐赠等得不到财政配比资金.目前资金的配比仍然主要在部属高校进行,不包括地方高校、独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政府应扩大支持范围,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为各种高校捐款.

4.3支持高校捐赠机构建设,加强监管.高校教育基金的募捐工作任然任重而道远,需要健全机制,完善监管.政府鼓励高校配备专业化的人员从事基金会工作,以提高筹款能力,鼓励高校教育基金会通过有效的资产运作方式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应对高校教育基金会加强监管,特别是财务监管,让全社会、特别是捐赠人知晓捐赠基金的运作和使用情况,确保社会捐赠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