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审计面面观

更新时间:2024-01-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0073 浏览:43528

樟树市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去年以来,樟树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对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审计意见建议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落实,针对具体问题制定了整改落实措施.日前,樟树市审计局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对2009年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的重要内容向人大和政府做了汇报.


对审计发现的政府财政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未做收入列暂存的问题,该市财政、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收入征管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依法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了国家金库.对于政府工程项目结余款未收入回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加大了对政府采购工程监管力度,首先在保证政府采购工程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合理高度财政资金,加大政府工程项目结余款清理缴库力度;其次对有关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严格实行“2332”分期付款方式,对已完工程验收后先预付20%工程款,以后在一个保质期内进一步审验工程质量基础上,再次分期付款.对往来款未清理的问题,一方面,市财政在年初支出预算时,将上级财政每年性的慰藉补助尽量纳入预算,在平时预算执行中按月均衡拨付;另一方面,对上级临时性、一次性专项补助资金在年底尽量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对于随意调剂财政收入性质的问题,该市进一步加强了税收征管,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和《预算法》的规定组织预算收入,做到依法征收,依率计征,应缴尽缴,维护税收正常秩序,防止少征多征现象的发生,规范收入缴库,加强预算级次的管理,将应缴的预算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提高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对于国有资本收益未按规定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的问题,该市财政、税务部门按照应收尽收,及时缴库的原则,将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收入以及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出资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认后及时上缴了国库.对于预算收入款未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该市进一步加强了财政非税收入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精神,结合《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赣财预[2009]169号)精神,2010年该市对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部门预算,将单位收支统一纳入了预算国库管理.对于漏交税费问题,该市国资经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之规定,将收取的店面租金、国有水库经营权和河道采砂权收入应缴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及时了缴库手续.

对于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和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该市也逐一进行了整改落实.如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年初报市人大预算数和年底报上级财政部门决算数口径不一致的问题,财政部门努力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编制年初预算时尽可能将上级固定转移支付补助、一般性工资性转移支付补助、市本级经常性追加项目列入年初财政支出预算,年底根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市人大报告财政调整预算情况;在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方面,该市实行了政府性固定资产项目必审制度,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工程建设管理逐步规范,高估冒算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该市财政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会保障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格管理,严格按规定核算和拨付资金;对国有资产隐性流失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加强了财产管理和登记,并建立保管账,往来款项已进行清理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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