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融资问题

更新时间:2024-01-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7292 浏览:129080

摘 要 :乡镇企业自上世纪五十年怎么发表展至今,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占了举足轻重的位置,在改革开放初期,变动巨大的经济环境给予体制灵活的乡镇企业以广阔的发展空间.而政府将三农问题、新农村建设等问题提上日程,更是赋予了乡镇企业以历史的重任.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乡镇企业的发展环境不断恶化,致使乡镇企业的发展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关 键 词 :乡镇企业;融资状况;融资障碍;解决途径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1

一、乡镇企业的融资定义

融资,即资金融通,指资金在持有者之间流动以调剂余缺的一种经济行为.广义的融资:指资金在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流动,这种流动是双向互动的过程,既包括资金的融入,也包括资金的融出.狭义的融资:仅指外部资金的融入,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和调整资本结构等需要,通过融资渠道和金融市场,运用融资方式,经济有效的筹措和集中资本的活动.

二、乡镇企业融资所面临的问题

(一)银行信贷投入量少,且在投向上偏向国有企业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各部门对资金的需求量急剧增加,国家有限的资金要确保特大型、大型企业的发展的需求,对乡镇企业的贷款投入量则相对较少,使乡镇企业对银行信贷望而却步.目前形式虽有所好转,但总体趋势依然不理想.

(二)抵押、信用担保制度的不健全,使乡镇企业融资难

调查显示,近30%的乡镇企业难以获得贷款的直接原因是没有合格的抵押资产.作者在银行实习期间,在寻找贷款客户时曾多次碰到有资金缺口的企业,但因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无法向银行申请贷款,致使企业发展受到阻碍.我国乡镇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原因是我国缺乏为乡镇企业贷款怎么写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和社会化的企业资信评估机构.银行只认可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作抵押,而乡镇企业尤其是流通行业的乡镇企业多为租赁经营,因而无固定产抵押,或者乡镇企业家的房产多在县和县以下购写或兴建,房产证大都不全,银行不承认,难以获得贷款担保.加之,担保机构创建、开展业务时间较短,作用尚不明显,而且,乡镇企业普遍反映担保手续复杂、担保费用较高、期限短.所以担保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为乡镇企业怎么写作的金融机构不健全,实力弱,怎么写作滞后

从总体上说,不论是国有银行、商业银行,还是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其他中小金融机构,为乡镇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怎么写作的力度在逐渐增大,但与不断发展壮大的乡镇企业对金融怎么写作的需求仍有很大差距.一方面是乡镇企业发展渴求得到金融机构支持,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实力不强,所提供贷款能力有限.

三、影响乡镇企业融资的因素

(一)政府的政策方针

乡镇企业在发展初期,得益于供不应求的市场环境和国家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但随着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的改革,除一些地方对乡镇企业减免应纳所得税的10%用于乡镇企业支农、建农以外,乡镇企业在财政扶持、税收减免、金融贷款方面的其他优惠政策全部取消.这些优惠政策的取消进一步加剧了乡镇企业资金困难.在税收政策上,除了极个别的经济开发区的乡镇企业、部分三资企业在所得税上有所减免和返还外,无论是新建还是拆建企业,乡镇企业都不能享受国家任何税收的减免和优惠政策.

(二)银行等金融机构

我国银企信贷关系中信息不对称主要原因在于:1.由于绝大多数乡镇企业不公开上市,其财务信息的对外披露不受管制.2.受经营者自身素质以及诸如逃税等原因的影响,乡镇企业的信息基本是内部化的,通过一般渠道很难获得.3.乡镇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有关财务信息的书面记录和计算机存储的数据.4.商业银行在信贷方面:相关部门虽有机构但未健全,相关制度虽有改进仍未完善,信贷员素质虽有提高仍然偏低,导致信息收集不全,监管力度不足,部门间推卸责任多,相互协作少,加剧了银企间信息不对称程度.

(三)乡镇企业制度

我国乡镇企业起步较晚,而且没有经历过激烈的市场经济的竞争,所以没有形成自己身后的文化底蕴.我国产权制度改革起步较晚,许多乡镇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遇到问题相互推脱,不负责任;主体界定模糊,利润分配和债务承担没有依据可循;财产所有者与经营者权责利不清,企业内存在不同程度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再加上受传统体制的影响,产权结构单一,产权要素流动困难,最终导致了资金的低效运行,企业风险也因此转嫁给银行和投资者承担.

四、解决乡镇企业融资的对策或途径

(一)优化乡镇企业的融资环境,提高乡镇企业融资信用

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乡镇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要解决这个难题,除了需要采取诸如加快乡镇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建设等具体措施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加强总体对策研究,加大对社会信用环境的治理力度,积极扶持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阶段性转变.

(二)拓展乡镇企业融资渠道,发展融资渠道的多元化

《乡镇企业法》明确规定各地要设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专门用于扶助乡镇企业的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可以由政府、银行、自愿入股者等共同出资,其主要业务是为乡镇企业提供信托、投资、租赁和咨询;对濒临破产、倒闭的乡镇企业实行收购或协助兼并,推进乡镇企业的资产重组,藉以优化乡镇企业结构;乡镇企业高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和应用.

(三)政府为乡镇企业融资提供政策支持

贷款担保.政府设立专门的贷款担保基金,用做中小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担保.这种贷款援助形式最大的好处就是减少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还款能力的担心,提高了中小企业的信誉,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比较公平的贷款环境.


相关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