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

更新时间:2024-01-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8140 浏览:131138

摘 要:实现新疆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提高牧民收入、建设富有新疆特色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根据分析制约新疆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深层次原因,结合新疆的具体区情,提出了新疆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

关 键 词 :新疆;牧民;剩余劳动力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7-0155-02

新疆由于历史、地理环境等因素制约,在经济上属于欠发达地区,工业化和现代化水平较低,对牧区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不强,大量的富余劳动力转移不出去,滞留在本地,对提高牧民收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具有很强的制约作用.因此,从新疆具体的区情出发,多角度探讨新疆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路径,对加快新疆农村现代化进程,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的进程;加大反贫困力度,构建和谐新疆、平安新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战略的层面看,搞好新疆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

一、牧区劳动力转移是新疆草原畜牧业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新疆的草原畜牧业转型就是要把建立在传统游牧方式和直接经验基础上的传统畜牧业转变为以现代科学技术、生产资料的管理方法为基础的现代畜牧业.实现高产、高效的牧业产业体系,良好的饲养条件和畜产品加工产业的高转换效率的畜牧业生态系统.显然新疆畜牧业现代化的过程既是牧业劳动生产率加速提高的过程,又是现代牧业排挤传统牧业人口的过程.随着畜牧业转型进程的深入,牧区分散游牧人口将大大减少,并形成由牧民定居,牧区劳动力非牧转移的小城镇构建.非牧业劳动力的转移是提高畜牧业劳动生产率和牧业人口人均收入水平的前提条件之一,然而新疆牧业人口的现状却令人不容乐观.

新疆牧区人口数量巨大、素质低下、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2012年,新疆牧业人口为146.52万人,劳动力人口数为66万人,其中,文盲和半文盲占8%,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18%,初中文化程度的占72%,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由此可见,新疆牧民受教育程度较低.在实施牧民定居的前提下,定居村落的建立需要有相当一部分劳动力的转移,这有助于畜牧业产业不断的延伸和非牧产业的引进.牧业人口的传统化是牧业现代化难以实现的根基,畜牧业现代化是以科学技术与机械化、信息化及生态化环境为依托的.在新疆牧业人口劳动力的条件下,产业化和机械化优势显现不出来,游牧的人口难以被解放出来,并不能得到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水平的培养和培训,直接影响了牧业现代化水平的延伸和拓展.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牧区内,妨碍了科技成果与技术的引入,使得信息技术应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难以得到落实,以至于新疆牧业劳动率处于低水平发展中.

二、制约新疆牧区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因素

面对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现实市场化形势,新疆牧业劳动力的转移也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加快进行.但是,由于牧区的历史和区情等原因,使新疆牧业劳动转移仍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牧区“二元经济结构”的制约

从新疆牧区社会、历史等多因素出发,总结出新疆牧区属于二元经济结构,即传统的畜牧业部门和现代的城市工业部门.新疆牧区工业化水平低,甚至新疆牧区的传统的畜牧业部门和现代化城市工业部门经济联系的“绝缘度”很高,产业关联度很低,处于两张皮不相粘合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现代化城市工业部门对牧区剩余劳动力的拉动力度,导致农牧区剩余劳动力以隐蔽的方式继续存在于畜牧业之中.

(二)牧业劳动力转移严重不足

新疆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农牧业就业率偏高,而产出效应比重偏低,这不仅仅反映了第一产业中农牧业劳动生产率偏低,而且反映了农牧业劳动力转移的不足.地区内第一产业中主要产业就业比重过高、附加产值过低,说明资源要素禀赋转换效率低下.而新疆城市化水平低,难以与发达地区相比(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比较),且自20世纪90年代末一直滞后其相应发展水平的标准结构的城市化率.显然,它从另一方面反映了解决新疆农牧业劳动力转移不足的客观现实.

(三)牧民整体素质偏低,思想观念保守

一是牧区劳动力文化结构不合理,初中及以下比例偏高,掌握劳动技能的程度较低.二是牧区劳动力普遍存在小农意识强的问题,小富即满、小进即安思想较重,只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发展眼光.三是由于牧区劳动力受自身素质限制,对技能培训的知识掌握程度较低,致使牧民对技能开发的现实作用和长远意义认识不足.

(四)培训难度较大,培训效果不理想

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参与主体的配合和支持.一是目前牧区劳动力人群情况复杂、知识水平偏低,组织培训的难度较大.二是培训专业设置与牧区实际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对口,培训存在较大盲目性,影响了培训的实施效果.三是从劳动力供需总量来看,新疆供大于求的现象比较突出,造成培训后没有就业岗位,也已成为限制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相关制度的制约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提出,“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一种提供适当的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促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在草场承包制的前提下,牧区最大限度的下放了生产资料和经营自主权,解放了牧区的生产关系,提高牧民的生产积极性,农牧民的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但是在新形式下这种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必然要求牧区的经营制度要创新.再加上受国家大环境的影响,在呈刚性“二元结构”条件下,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都为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设置了人为的制度壁垒.

三、实现新疆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路径选择

(一)抓住机遇,拓宽经济发展空间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和措施以来,新疆经济发展迅速,走向跨越式发展阶段,为新疆的长治久安奠定基础.再加上和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援,为新疆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大量的就业空间,并且在当地开展了很多项目,这些项目大多是与农牧民、农牧业生产、生活相关的基础项目,因此为牧区劳动力转移打开方便之门. (二)强化政府怎么写作职能,维护牧区转移劳动力的权益

由于新疆牧区市场经济发育水平低,再加上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政治方面的影响,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政府的职能除了具有怎么写作性还要一定程度地干预生产.在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政府应强化怎么写作职能,要联合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交通部门等相关部门做好牧民的教育培训和劳务输出工作,给牧民提供相应的就业信息,并且组织相关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实现牧区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由自发向自觉转变,由无序向有序转变,由无组织向有组织转变,切实的维护牧民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引导新型的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引导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在扶持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时,政府应给予财政、税收、政策方面的优惠,发挥好牧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牧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牧民在市场经济中的谈判地位,加快牧业产业化进程,形成优质畜产品产业带,带动牧民生产方式转变,提高牧区剩余劳动力就业.

(四)政府利用援疆省份资源,积极开拓就业渠道

政府除要积极争取援疆省份的援助,把牧区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和援疆资金的使用方向更好的结合起来.要有组织的安排好牧区剩余劳动力到援疆的兄弟省、市的企业去发展.以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开阔他们的思想眼界,提高他们的知识技能,然后回到自己的家乡,进行创业,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形成农牧区剩余劳动力的走出去―回过来―走出去的良性循环机制.

(五)整合培训资源,全方位开展牧区职业技术培训工作

以县职教中心为龙头,以乡镇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为基础,以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为补充,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带动作用的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完善教学培训条件,整合培训资源,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创造整体效应.加强劳动力需求总量和结构预测,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在培训内容上突出专用性与实效性,加强以产业化为重点的牧区劳动力就地转移和以“绿色证书”为重点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搞好就地就近转移前的职业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