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无标底招标风险

更新时间:2024-03-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091 浏览:15309

【摘 要 】 结合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无标底招标在我国的发展背景及现状,详细阐述了无标底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给出了针对风险的相应解决措施.

【关 键 词 】 工程量清单,无标底招标,风险,措施

一、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无标底招标在我国的发展背景及现状

无标底招标是指招标单位在招标中不设标底或者即使设标底也不作为评标标准,而是将项目合同授予投标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具有最低评标的投标人.无标底招投标是国际上通行的工程招投标方式,在美英等国已经拥有悠久的发展历史,也形成了相当成熟的运行机制.我国早在1999年就开始试行无标底招标,由于当时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各种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在我国长期形成的定额计价模式下,有关文件均强调必须编制标底,并以其作为衡量报价的基准尺度,这使得无标底招标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发展缓慢.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实施,无标底招投标开始在我国迅速发展.

在我国现行的无标底招投标中,多是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模式.合理低价评标模式是对于最低价评标模式的一种修正,目的是防止不合理低价的出现.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无标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的招评标方法已开始逐渐替代“标底式”招评标方法,在我国的招投标市场上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运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各种监管体制、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能够实现招标方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最低价中标必将取代合理低价中标而成为无标底招标的主要评标模式.


二、无标底招标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及相应解决措施

1.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投标过程串标、围标现象及相应应对策略.串标包括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人之间串通、与写作技巧机构串通等.围标一般指某一投标人召集若干具有投标资格的单位报名,这一做法又得到了招标人的认可的行为.针对串标、围标现象,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精简资格审查内容,将资格后审评审委员会与评标委员会分离,二是取消资格预审,实行资格后审方法,三是实行网上答疑制度,取消集中招标答疑、踏勘现场,四是加快推行网上招投标,取消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五是尽量扩大投标人数量,六是最大限度消除招标方有人与投标者共同围标,全面推行招标文件统一范本.另外,从博弈论角度,不同的评标标准对串标、围标现象也将产生很大的影响,根据目前我国的招投标发展现状,合理低价中标法是比较理想的方法.

2.合同签订后的道德风险问题及相应应对策略.

首先,招标人可以规定,当无合理降价因素时,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各投标报价平均数的某一百分数时,即将该投标人的报价作废标处理,当存在降价因素时,其非降价部分低于各投标人相应非降价部分的平均数的某一百分数时,即将该投标人的报价作废标处理等.

其次,是实行工程担保,具体是指由政府强制规定执行的承包商委托第三方向业主提供一定金额的经济和责任保证,如承包商不能全面履行工程合同,由第三方代替承包商按原合约条款继续完成合约义务和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业主可视实际情况,坚持高保额有条件担保和低保额无条件担保联合运用.

3.基准价的确定风险及相应应对策略.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报价评分法时需要确定投标基准价,基准价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可能会被人透露给某投标人造成围标现象,给业主带来高价风险.此外,在评标过程中采用双向扣分的形式给商务标打分,如果基准价确定过低会出现高分较少、低分较多的情况,可能产生选择低于成本价投标的投标人中标,如果基准价确定的过高,会出现高分较多、低分较少的情况,可能会给业主带来高价风险.

目前,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主要有如下一些:一是采用去掉最高价、最低价后的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二是采用各投标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当最高报价明显高于次高报价或最低报价明显低于次低报价时(偏差一般不大于5%),最高或最低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三是事先规定一个有效标的范围,再确定基准价,四是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折算系数(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在开标后由专家随机抽取)后作为基准价.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中标,保护了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