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勤益科技大学教师以学位论文取代专门着作审查意见表(甲表)
表格甲:
着作编号送审单位送审
等级□ 副 教 授
□ 助理教授
□ 讲师姓名代表作品名称本案及格底线分数为 70 分.着作评分项目:
包括研究主题,文字与结构,研究方法及参考资料,学术或应用价值等项.
*注:如有7年内及前一等级至本次申请等级间个人学术与专业之整体成就乙项可参考纳入评分送审等级总分副教授助理教授讲师审查人签章审毕日期 年 月 日※审查评定基准:1. 副教授:应在该学术领域内有持续性着作并有具体之贡献者.
2. 助理教授:应有相当於博士论文水准之着作并有独立研究之能力者.
3. 讲师:应有相当於硕士论文水准之着作.
※附注:1.以整理,增删,组合或编排他人着作而成之编着不得送审.
2.以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0条之1送审副教授可以博士论文送审,惟仍须符合修正分级後副教
授水准.
联络:(04)23924505#2131
国立勤益科技大学教师以学位论文取代专门着作审查意见表(乙表)
表格乙:
送审单位姓名送审
等级 □ 副 教 授
□ 助理教授
□ 讲师代表作品名称审查意见:(本页於送审人不通过时提供其参考,审查意见务请具体明确,可以条列方式叙述,并尽量以电脑打字,并勾选优缺点栏位及总评栏.审查意见勿少於300字为原则.)优良缺点□内容充实见解创新
□所获结论具学术价值
□所获结论具实用价值
□研究能力佳
□取材丰富组织严谨
□七年内研究成果优良
其他:□无特殊创见
□学术性不高
□实用价值不高
□研究方法及理论基础均弱
□不符合该类科学术论文写作格式
□析论欠深入
□内容不完整
□违反学术
□着作有抄袭之嫌
(请於审查意见栏指出具体事实)
其他:总 评※本案及格底线分数为_ 70__分. 评定总分为:________,本人评定本案为□及格.□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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