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博士生培养计划

更新时间:2024-01-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261 浏览:9595

金融学博士生培养一,招生

1 2.在符合学校的破格标准的条件下,科研成绩突出的,方可破格录取.科研成绩突出的衡量指标是:在南京大学规定的研究生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或者获得省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3.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第一次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和"千人计划"以外的导师招生人数通常为1人.

二,教学计划

(一)先导课非经济管理类硕士毕业生需修读下列课程(任选4门): 1.现代经济学 2.国际经济学 3.发展经济学研究 4.产业组织研究 5.计量经济学 6.货币金融研究 7.财政税收研究 8.企业组织理论 9.现代财务管理

(二)校公共课1. 马列 2. 3. 中国概况--外籍博士生可研修 4. 高级汉语--外籍博士生可修

(三)专业基础课1..(四)专业方向课导师学生开设一门课程,的.三,论文写作必修课程学完后1.开题报告博士生在第学年()举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中至少应包括:选题的意义,研究领域国内外的学术文献回顾与述评,论文研究的基本思路,基本内容和时间安排.开题报告将以学术讲座形式公开进行,相关专业的教授(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参加.

2.论文答辩(1)论文提交时间:导师同意定稿的论文必须在开学月提交给. (2)论文预答辩:论文预答辩在月进行公开答辩预答辩后论文同行专家评审granju.edu./相关规定.

B.延期答辩

(1)延期申请:如果出于论文原因或其它个人原因需要延期论文交稿的,须在最后1学年的第二学期开学后的4月中旬向学院研究生教务提出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后的申请.

(2)论文预答辩和公开答辩:经导师同意后可以直接加入以后年度的按期答辩,或者自行组织3名左右博士候选人进行预答辩,2名以上博士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


3.开题报告及答辩费用按标准,答辩人自行支付答辩的所有费用(包括:评审费,答辩费,招待费).学校规定,三,

鼓励博士生参加学术活动,每个博士生在读期间可凭报销参加学术研讨会博士生参加学术讨会.本院在职攻读博士的教师因学校没有下拨经费,请与所在系所协商解决.

四,科研奖励

博士生在读期间应积极发表高档次研究论文和高层次学术论坛,学校,学院为鼓励博士生从事学术研究,每学年均设各类奖学金以供申请.学校还设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养基金"以供申请.在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后,还可申请参与"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江苏省优秀博士论文"和"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的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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