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模式、风险监管

更新时间:2024-02-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638 浏览:142756

作者简介:谢昆谕(1987-),男,云南昆明人.硕士研究生,云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方向:财政学;

刘玉兰(1991-),女,四川资阳人.硕士研究生,云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方向:财政学.

摘 要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已经成为金融领域最为热门的研究话题,然而近期随着一些“P2P”平台老总跑路传闻的不断发酵,使得互联网金融安全亮起了红灯.本文将在深入分析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的基础上,探索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些主要策略和方向.

关 键 词 :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监管策略;P2P

互联网金融是指依托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支付、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和信息相似度检测、理财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从一诞生之日起,便由于其便捷性、广覆盖、草根性等特点吸引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大热也催生了一系列盲目跟风和商业欺诈行为,比如,部分P2P网贷企业以高收益率为诱饵最终难以走出庞氏骗局.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我国出现公司倒闭、高管跑路、提现困难等各种问题的P2P平台75家.一系列事件背后,既给广大投资者敲响了风险警钟,也对金融监管和法律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及风险点

余额宝模式及风险管理.余额宝是最简单的互联网金融代表性产品,也成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余额宝是支付宝公司和天弘基金合作开发的针对支付宝账户所有者的直销运营平台,支付宝用户将闲散资金转入或转出余额宝(其实质是购写或赎回天弘基金公司的理财产品),天弘基金将所筹的资金按照不同的配比建立投资资产组合,并以投资收益作为对支付宝用户的回报.根据支付宝和天弘基金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13年6月13日上市至2013年年底,余额宝客户数已经达到4303万人,资金规模1853亿元,累计收益约为17.9亿元.然而,步入2014年余额宝受政策因素和市场竞争等多方面影响,其收益优势已经不再,进入下半年其收益率更是朝着4%而去,尽管如此余额宝收益率仍高于商业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总体来看,余额宝属于最为安全的一种互联网金融形式.

P2P模式及风险管理.P2P网络融资平台的核心模式是借款人在平台直接发布借款信息,出借人了解对方信息后,可以直接与借款人签署借贷合同,提供小额贷款,并能及时获知借款人的还款进度,获得投资回报.然而P2P模式发展陷入信任危机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目前尚无准入门槛、缺乏行业标准、主管部门不明确的情况.


对于P2P模式的监管而言,本文主张:首先,P2P平台应当有严格的资本金限制;其次,如何为投资者提供真实的贷款客户资料、掌握投资价值、防控投资风险,是P2P平台应着力解决的问题.

众筹模式及风险管理.众筹平台可以看做P2P的一种延伸,具体的运作模式是创意人向公众募集小额资金,公众将闲置资金投资于项目,发起人再将创意实施的结果(投资回报)回馈给出资人.

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策略探析

互联网金融模式无疑给我国金融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将对推进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创造宽松环境助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总体而言对弥补传统金融的不足、满足实体经济资金需求是有很大益处的,不能因为一些风险的暴露而将这一新兴事物扼杀在摇篮之中,相反应当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因此,应当加以正确引导和规范,引入第三方、市场化的信用评级制度等方式,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同时建立健全市场退出、禁入、惩罚机制,保障互联网金融在“阳光下”健康发展.

第二,强化对互联网金融主体的资本金和杠杆监管.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经营资金的业务,在这一点上应当与传统金融机构并无差异,因此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设立相对适宜的资本金门槛;同时,强化对经营杠杆率的要求,当然具体比例可以略低于同类金融机构.从资本金和杠杆率两个维度控制互联网金融风险.

第三,加快完善有关法律制度保障投融资环境健康.目前,我国对互联网金融尚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当务之急是要在现有立法的基础上,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以此弥补现有监管制度在覆盖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空白与不足.根据国内主要财经网站的报道,《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望在近期出台.

第四,强化对平台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对与普通公众投资者而言,很难掌握项目的完全信息,无法全面评估投资风险.对于项目发起人而言,为了募资成功往往会隐藏一些不利信息.因此,互联网金融平台应当强化对项目信息的披露,提示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作者单位: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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