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文化(五篇)

更新时间:2024-02-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2020 浏览:104412

1960年的吃

我刚上小学就赶上20世纪60年代的困难时期,整天饿得半死.

粮食不够,小城内外能吃的东西几乎都被吃光了,树叶、树皮、草根乃至一种名叫观音土的白泥.我至今还记得观音土的滋味,微涩,粘口,吃了拉不下来,给你的肠胃一种饱胀感.许多人就在这种幸福的饱胀感中默默地死去.

死的人骨瘦如柴,肚皮胀得像个透明的气球,看得见里边的绿肠子,无声无息地躺在灿烂的阳光下.那时候不懂事,只当心他的肚皮会被晒爆.

可是活着的肚子总得填补.青杨绿柳芳草地早已不复存在,观音土又有前车之鉴,不敢再吃.家里条件好的,父母给一砣盐巴腋着,边上课边舔.我等就去拣垃圾,去煤炭公司偷煤,无烟煤又黑又亮,嘎嘣嘎嘣,嗑芝麻糖似的,越嚼越香.

一天,老师说,印度科学家已经研究出来,喝喝水晒晒太阳,光合作用可以在体内合成淀粉.于是,下课后师生们便顺墙根一溜儿排开晒太阳,一心想着肚子里能晒出个大馒头.且边晒边用手按小腿肌肉,一按一个凹,半天起不来,煞是好玩.我们就比谁的凹深,且凹得长久.

我常常得第一,得第二的老师出于嫉妒,就把我送进居委会抢救院.

抢救院里早已躺了一批极度营养不良的浮肿病人.楼板上打两排地铺,男左女右.家里送来一床小棉毯,把我安置在两个老头之间.第二天早晨起来一看,左边的白胡子老头已悄然无声.那时候也怪,不管发生多大的灾祸,老百姓都悄然无声,不像现在这么浮躁.

进了抢救院可以免费吃康乐丸,早晚各一丸.康乐丸由米糠加蜜糖捻成,小枣般人小,不甚扎嘴,比树皮好咽多了.我喜欢看老太太嚼康乐丸的表情,干瘪多皱的嘴角一抿一抿的,有一种全民总动员战饥斗饿的感觉.而我跟其他“牙好、胃口好、吃嘛嘛香”的人一样,将整个丸子一口吞下.

现在看到一些文学作品描写人的饥饿状态――将半块饼干、一点窝头什么的轻咬一点,细细品味什么什么的,我不禁哑然失笑.那些个著名作家好像就没有真正饿过.饥饿并不是口欲的愿望得不到满足,而是胃里没有东西,这是大实话.

饿得要命的人,无论吃什么都囫囵吞枣,让食物在胃里多滞留,经饱.抢救院偶尔发一个白面馒头,体积大过喉管,男女老少就将那馒头捏瘪搓圆,一口吞掉.昆明筇竹寺里有一副对联,“两手把大地山河捏瘪搓圆撒向空中毫无色相,一口将先天祖气咀来嚼去吞在肚里放出光明”,就深谙饿中之道.

抢救院最幸福的生活是一个月吃一次肉.一吃肉就说过年,所以我们的年过得特别多,每月一次.其次的幸福是星期天加餐.除了康乐丸之外,每人一小包小球藻,其体积如现在方便面里的佐料,用温开水送服.据说小球藻富含多种维生素,于是大家都宝贝得不得了,甚至连包小球藻粉的草纸一起吃下去.

后来饥荒过去,才知道人的肠胃根本不能吸收其中的养份,也才知道小球藻出自人的粪便.制作过程如下:砌错落有致的水泥池数个,将稀释的粪水倾入最高池,沉淀,使浅的水流于下池,加清水沉淀,再流于下.静止数日,最底端的水池清清的水面上出现一层绿藻,取之晒干,即可获得上级提倡的营养食品.

一天,省里来人视察抢救情况,大家正奄奄一息地躺在院子里烤太阳、掐虱子.一个穿列宁装的女干部指着我惊呼:“咩咩奢,那个娃娃太小了!太小了!”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听到昆明话,感到很亲切.

但女干部错了.如今本人身高l米8,我想是吃康乐丸和小球藻的结果.

大饿不死,必定长高.

1970年的吃

也许是城市里没吃的,数百万人便涌到乡下吃,流行语叫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本人虽说刚上初中就“知青”了,到了农村才知道自己吃的知识委实匮乏,根本不知道藤、蚕豆杆、苞谷芯都是人间美味,很有必要接受再教育,跟着农民放开肚皮吃遍天下万物.有脚的除了桌椅板凳,长翅膀的除了飞机,什么都吃.

那时候人生的最高意境是――天上“淅漓淅漓”地下着小雨,土锅里“扑突扑突”地煮着红烧肉,窗外留得残荷听雨声,屋里氤氲肉香暖肚肠,要吃而未吃、有吃而等着吃的时候.这时候你可以做一些形而上的事:已是黄昏独自喜,拥被向火读菜谱.

不过村里常常没有吃的.炒菜没有油,锅底上用清水写个“油”字,也还凑合;收了稻谷和棉花,有油,就大吃特吃棉籽油炒饭.红米饭被油炒得乌青锃亮,宛如粒粒黑珍珠.黑珍珠滋润了众人生锈的胃,吃完饭,嘴唇染得乌黑锃亮,女知青看上去就像现在涂了黑唇膏的时髦女郎,一个字:酷.不过那时我们觉得她们不酷而“毒”,因为棉花从成株起就要打杀虫剂,油里一股农药味.

有知识的农民不吃棉籽油.门背后挂一片腊肉皮,出门前擦擦嘴唇,看似不经意地在嘴角贴一点辣子皮,别人问:“老表,今天吃什么?”他就自豪地大声回答:“回锅肉”.

也有肉吃,吃狗.因为猪鸡鸭鹅都被冠以“资本主义”的头衔,不准养,狗本来就“资本主义”了,还可以看门,严防阶级敌人破坏,贫下中农可以养.

1970年的夏天,我等谱写了“吃狗史”(吃狗肉的历史的简称)上最光辉的一页:深夜将房东的大黄狗杀煮了大快朵颐.待其寻上门来,男女知青已然肚皮,且将狗皮狗骨埋了屋后美丽的荷花塘里,躺在床上鼾然入梦,其速率之快,令人乍舌.然而,比起村里最瘦最懒的光棍汉“老棠梨”来,我等吃肉的速度就小巫见大巫了.

干农活需要力气,吃得多就力气大,于是最能吃的人地位最高.四囡她爹据说一顿饭能吃十斤大米,就理所当然的生产队长.当时“文化大革命”,社会潮流是“爬得快”,踩着别人的肩膀往上爬,如此世风折射到乡下就变成“吃得快”.“吃得快”应该比“吃得多”地位更高,老棠梨就声称他一锅烟的功夫,能连杀吃掉一只整鸡,向四囡她爹发起挑战.

一场“吃”林高手的“华山论剑”便在村头展开.

晒场上摆了锅碗瓢盆、油盐柴水,四囡她爹捧出自家养的“资本主义”报晓大公鸡,装上一锅烟,胸有成竹地等着看笑话.也不知老棠梨口袋里卖的什么药,他一口锅熬油,一口锅煮水,待油滚水涨,便说开始.四囡他爹在那厢刚点燃草烟,他这里一刀杀了鸡,扔进滚水锅里,连拔毛带开膛剖肚,割了腿肉扔进油锅,瞬间便熟,挑了入口大嚼.

全村男女老少目瞪口呆地看着老棠梨矫健的身手拔、割、扔、挑,咔嚓咔嚓,那鸡肉成条成块流水线似的从这锅到那锅最后进了他从来不兴用牙膏漱口的臭嘴,端的是干净利落,跌满有致,风驰电掣,怎生得了!待四囡她爹咂最后一口烟之时,他已然将油炸鸡头咂净,在那厢津津有味地亮出乌黑的舌头.

从此老棠梨名声大噪.上级拟“选举”他为生产队长,但他不懂农活,初小毕业,能猜着读报纸,就当政治队长.村里长得最漂亮的四囡暗地里去破屋送给他秋天的菠菜(知青们酸溜溜地称之为“暗送秋波”),气得老队长茶饭不思.他老人家使出浑身解数,将女儿打、吊、捆、绑,也无法改变“英雄美人终成眷属”的格局.

前年知青返乡,四囡已老态龙钟,重孙绕膝,全然不见当年的倩影,将人吓了一跳.说起当年的“华山论剑”,老棠梨只感英雄迟暮,说现在没牙,不敢吃鸡,每顿半碗稀饭了事.

同行的女知青少了两人,得了癌症,已不在人世.医生说,也许因为少女时代吃了棉花籽油的缘故.

1980年的吃

昆明做什么事都比内地慢半拍.譬如上馆子,1980年,内地早已改革开放,吃了再算,昆明依旧老规矩,算了再吃.墙上贴着八个大字,“自力更生,丰衣足食”,于是除了亲自下厨掌勺之外,什么都得自己动手,什么都得排队.

因为吃饭难,一般人见面的问候语是“吃了吗”,谈恋爱的人就惨了,因为吃饭问题,其成功率大约为1%.那时候我在昆明郊区某中学教书,眼见得有约会的同僚往往仰天大笑出门去,垂头丧气黯然归.因为两人在翠湖、圆通山憧憬了美丽而飘渺的爱情之后,肚子里总得塞点现实的东西.进了馆子,人声鼎沸,摩肩接踵,有两行人排队.一队排队写票,另一队排队端饭菜.这时,其昆明女友便表现出某种贵族习气,率先坐于一隅.待他老兄排队写票,再排队一一端来饭菜之时,缺乏耐心的早已杳如黄鹤,一去不复返.

也有耐力兼定力十足的女士:永远端坐于斯,将自己最上镜的左脸颊呈45度角,对准满头大汗来回端过桥米线的白马王子,只可惜她的相貌就不会那么精致了.于是,那米线就成了两人最后的晚餐,那桥就成了断桥.

一顿饭拆散了多少鸳鸯,这次第,怎一个“吃”字了得!


一位教物理的同僚谈一个飞一个.到圆通山看完猴子,两人进了馆子,他总是遥指售票口对那只曾经依人的小鸟说:“你去那儿排队,我在这边排.从物理学的角度看,男人牛顿大,好端米线.”女的只好去排队写票,既出钱又出汗.如此下套,小鸟当然不再依人,吃完米线,两人便作鸟兽散.

直到80年代后期,昆明市的馆子与时俱进,都实施了“吃了埋单”的有效措施,逐渐培养起男人们的绅士风度,这位吃小鸟的野兽才入了洞房.

本人拍拖多年也不敢进馆子,不是怕埋单,而是怕“不简单”.

一般说来,昆明女人的胃口较为简单,一碗端仕街的小锅米线或象眼街的豆面汤圆足矣.小吃店里的品种也单调,水牌上就写米线、饵块、面条三样.不像外地,如果不弄出二三十样类别,你就甭想开小吃店.说不简单的,乃昆明女人的心态.

米线因制作工艺的不同分干浆、酸浆两种,这在外地人看起来差异不大,但昆明女人却非得指定其中一种不可.她兰花根一指,米线要酸浆,你给她端来干浆,“咩咩奢!你口格是活得不耐烦了?”她如愿以偿地得到那碗酸浆,你却为自己吃什么而踌躇再三.跟她一起吃米线,她说你“女里女气”;吃面条罢,问题是大碗还是小碗?大碗她说你“憨包气喘”,小碗又说你“锈头钉铛”.

无论你吃什么都自绝于人民.

另一方面,本人吃相贪婪凶恶,喝汤吧嗒有声,剔骨手齿并用,擤涕旁若无人,委实不雅,怕惊跑了梦中情人.终于有一大,在街上与梦中情人邂逅,看看已到午餐时间,只得进馆.因为在农村接受了“再亏不能亏肚子”的再教育,我忍无可忍地将“梦中情菜”一股脑地点将上来――淹菜炒肉冲锋,红烧粉蒸主打,神腿千张殿后.一桌子的大肉大军,浩浩荡荡,丰腴肥硕,惹得她花容失色,惊诧不已.我毫不理会,豁出命去开怀大嚼.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吃肉故,二者皆可抛!

没想到我贪婪凶恶的吃相却搏得的青睐.她手杵香腮,目光恍惚,若有所思地看着我,问:“张蠡,你说世界上什么东西最好吃?”我本来想说千张肉,但满嘴的“千张”,无法“一张”.她便自己回答自己:“你的吃相最好吃.”

我还是没法咽下那块可恶、肥硕的千张肉,狼狈不堪地“唔”了一声,表示疑问.

她欣欣然解释道:“看你吃饭的模样,如狼似虎,风卷残云,真使人胃口大开.所以说你的吃相最好吃.”我破肉而笑.

1990年的吃

中国历史上缺吃少穿的年代长,翻开史书,常见“饿殍千里”之类的字眼.孔夫子以“民以食为天”的宣言告白天下,于是成了圣人.

因为吃饭难,以皇室为代表的大户人家就将吃的过程,包括怎么做、怎么吃、用什么器具吃乃至与吃相关的礼仪、道德等等,弄得十分繁琐,以示高贵.

1990年,温饱似乎已经不是问题,于是旧时皇室吃喝风,飞入寻常百姓家.满街这“宫廷”、那“全席”,杂以“×大菜”、“×风味”之类,各种名吃铺天盖地,南北食客觥筹交错,社会学家便将此现象形而上为文化范畴.

吃因为文化了,品位就高.人们吃什么都挑三拣四,吃相温文尔雅,貌似贵族,而且盘子里都剩1/3弱,让人家知道你大气,什么都吃过见过.走在街上放眼望去,大腹便便者不计其数,可见吃的成果之丰硕.据说北京某电影厂拍片的时候,竟然找不到一个削瘦的孩子来表现饥饿年代国人的生存状态,委实令人扼腕.

吃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满足,于是就吃排场,极尽奢华之能事,以达到某种感官刺激.排场到了极致好像也就五星级酒店罢?再也没什么可比性,就追求吃得怪.桌旁小姐作陪,歌舞伴餐,端的是热闹非凡;桌上琳琅满目,什么都可以入席,闻所未闻的飞禽走兽,国家保护的珍稀动物,不一而足.山西人剽悍,便将毛驴割了大筋切成冷片,让那畜牲在一旁嚎唱《把根留住》,以助吃兴,叫做“活吃驴”,也不怕呱噪;广东人富裕,以至用打得极薄的金箔包了生猛海鲜入口,称之为“黄金宴”,全然不顾金中毒、胃下垂.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各地都有吃的高招.

不过吃得最怪的地方还是云南.为什么?皆因云南是植物兼动物王国是也.

在昆明的餐馆里,山茅野菜、花蛹蛆虫,什么千奇百怪的东东堂而皇之登上大雅之堂,而昆明女人绝对是出得厅堂、豪饮大嚼的佳客:未入席之前大呼小叫,呼朋唤友,招呼打成一片,让人知道她的身份可敬;入了席谈笑风生,花枝乱颤,教人看到她的秀色可餐;盘中菜刚过一半,她就会以手指甲刮洋铁皮般的花腔女高音向小姐“戗”去,加菜添酒,吹气如兰,体贴可人.

有昆明女人在座,你绝对甭担心吃得不痛快.

一天,朋友来,说两位昆明“作家”出书,请吃饭.吃乃人生第一大快事,何况埋单,更是赏心乐事.

于是一干人兴冲冲地直奔大饭店,点了一系列特色大菜、生猛海鲜、鸡鸭鱼肉.略抬凤眼,掠过浩如烟海的桌面,给了一字评价:“俗.”然后伸出纤纤玉指往菜谱中间一点,道:“这份.”另一位根本不看菜谱,轻启朱唇说了两个字:“撒苤.”

待菜上桌,一盘似虫非虫,似蚕非蚕,炸得晶莹焦黄,食之满口异味,虚心向怎么写作小姐讨教,才知道此物非竹虫亦非蚕宝宝,乃地地道道的肉蛆也,为边陲山民之美食之一.还有一盘凉伴菜,似草非草,似粪非粪,色泽乌青,呈不规则块状,乃牛胃里经过数次反刍的消化液与草料的混合物,欲变为粪便尚未变之时,谓之“撒苤”,据说有美容清凉之特效.

我等立马晕菜.俩却泰山崩于前而目不瞬,蛆粪陈于桌而嘴不停,就了人头马XO吃喝甚欢,而且边吃边感叹国人的阴盛阳衰.

一干俗人衰汉面面相觑,末了自觉埋单.出得饭店,一人突然恍然大悟,“这份算哪样?说好你们请客,咋个变成我们请了?”一不屑一顾地撇了撇好看的嘴角:“你们几个还算是有点文化,别人请,我们还不想去呢!”另一干脆给他一记粉拳:“能请得动咱,尔等应该感到荣幸.”

吃来吃去,本人非常荣幸地吃到蛆粪,因为旁边有民族歌舞伴餐,还吸了一鼻子的灰尘.

2000年的吃

也许每个人都有一种“世纪末情结”,拿米兰昆德拉的话说,叫做“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当学者们为2000年是否世纪末抑或世纪初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我等饕餮食客却为吃什么而一筹莫展.

因为吃什么都没胃口.

吃肉,怕吃了动物生长激素,将自己变成傻大个;吃菜,又怕吃了残留的农药,将自己弄成植物人.就算有关部门的关把得好,看看日渐呈孕妇状的肚皮,与减肥时尚以及苗条如电线杆的健康理念格格不入,就什么也不敢吃.许多欲保持体形的女郎每天干脆一杯白开水加几粒营养药片了事.此举倒也符合现代生活的节奏,可色、香、味全无,失却了吃的各种内涵,那也算吃么?

我的一位年轻朋友请其暗恋多日的苗条女郎吃饭.女郎用周星驰的语句嗲嗲地道:“给个理由,先.”吃饭还需要理由?朋友大异.不过想想也对,吃饭一旦不再是生理需要,就连心理需要也不是了.吃是一种负担.然而这位朋友始终年轻,喜欢反潮流,就请苗条女郎喝茶.每逢双休日,他就要度过一段“像猪一样吃了睡、睡了吃的美好日子”,教人好生羡慕.

我常常面对一桌子的山珍海味悲从中来,只好回忆从前抢饭吃的美好感觉.

小时候,成天跟着外婆到居委会公共食堂打饭,每家一小锅饭,杂以青菜萝卜.光滑灵透的鹅卵石小巷里,走着脚印两对半,有点儿澎湖湾的意境.

白发苍苍的外婆总是在拐角那儿停下,往饭锅里一抓,闪电般将一坨米饭填入口中,其速快如梅超风的“九阴白骨掌”.我立即大哭,外婆便弯下腰,将锅盖掀开,我立马止哭,伸手朝饭锅大大抓了一把塞入自己的嘴里,颇有“一阳白嫩掌”之风范.回家后,每人半小碗米饭,似乎还没进口就没了,外婆不吃,将她的那份拨给我,还是不够,嗷嗷大哭.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文学创作,在家里的门上发表了第一篇文章,两个字――“饭少”.父母怒读之后,恶从胆边生,从门后抽出扫帚棍,却相对无言.

现在不同了,饭局太多.然而无论酸甜苦辣咸,在我口里只有两个字:无味.同样,无论川菜、粤菜、鲁菜、湘菜、闽菜、苏菜、浙菜、徽菜乃至昆明人说的第九大菜系滇菜,也统统歇菜.许多人懒得走路,懒得上班,懒得结婚,懒得离婚.本人是懒得吃饭.

如此懒惰岂不是没有了生活的乐趣?还得吃.聪明人用吃拉关系,应酬大官小蜜,我应酬自己的胃.尽管什么都不对胃口,每顿都得胡乱塞些草蔬进去.

孔子“三月不知肉味”就惶惶不可终日,但他教导我们:“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皮不暖.”就是说,人到了六十岁才能吃肉,七十岁才能穿皮茄克.可惜人的饮食习惯从小生成,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本人至今对千张肉就情有独钟.

君不见,巴掌大的五花猪肉呈扇面叠于盘中,厚薄均匀,错落有致,下垫冬菜酱豆,红是红、白是白、黑是黑,堆玛砌瑙,油光水滑,颤颤巍巍,美如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埃及金字塔.一旦端上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千张”如此多娇,引无数饕餮竞折腰.然而嘴中无味,茶饭无心,且考虑到脂肪肝、胆固醇、啤酒肚等等,就只可远观而不可亵吃焉.

一天应酬之隙,走出包间,我在饭店大厅里发现一位气质高雅的老太太,一个人点了一大盘千张肉和一大碗米饭,不动声色、气定神闲地将两大件吃个精光,拭嘴走人.看看她佝偻的背影,俨然我故乡小巷里的外婆.

我想,等我六十岁的时候,也来点上它一大盘千张肉,吃光,走人,死而无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