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披露价值效应影响因素综述

更新时间:2024-02-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441 浏览:95889

摘 要 :本文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梳理的基础上,对环境信息披露价值的效应及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发现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具有显著的相关性,充分披露有助于提升企业价值;同时发现在中国国情下影响环境信息披露的因素主要有行业差异、公司治理结构、所有权性质等,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和提出了建设.

关 键 词 :环境信息披露 价值效应 影响因素

一、引言

1972年瑞典斯德哥尔摩第一次国际人类环境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世界各国正式把环境问题纳入生存发展的战略规划中.随后,美国及欧洲部分国家颁布法规要求或鼓励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环境信息.但是,中国却一直未曾给予足够的关注,直到近年来一系列环境事件突然爆发,才把环境监管制度推到了波峰浪尖上,学者们也纷纷开始研究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问题.目前国内对此类问题的研究还不成熟,本文在参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对环境信息披露是否会影响企业价值,以及在中国现实背景下影响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因素进行了探究与剖析,最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并指明进一步的研究方向,以为后续相关研究提供借鉴参考.

二、环境信息披露的价值效应

目前大部分国家都把环境信息列为自愿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相关理论表明多披露信息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写作技巧成本,避免造成柠檬市场效应,有利于提高企业价值.因此,公司应尽量多披露信息,但现实却并非如此,企业总是有选择地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信息,那么环境信息披露究竟是否会影响企业的价值呢?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此持有不同的意见.

( 一 )国外研究综述Belkaoui (1976)选取100家公司,将其中在年报中披露环境治理支出的50家公司与没有披露的50家公司进行配对样本分析,发现在年报公布4个月后,自愿披露环境治理支出的公司月平均超常回报率高于未披露的公司.Jal-Tuwaijri等(2004)用循环利用的废物比重来衡量环境绩效,用内容分析法来量化环境信息披露,验证了自愿性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的正相关关系.P.M.Clarkson等(2008)采用两种方式计量企业的环境绩效,结果表明,环境披露和环境绩效呈现显著正相关.Anderson和Frankle、Bowman (1978)等学者也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公司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Lars G, Hassel(2005)等使用剩余收益计价模型,通过对瑞典证券市场的研究得出环境绩效与公司价值负相关.Bewley&Li(2000)对188家加拿大制造企业年报中的环境信息披露进行研究,发现被新闻报道多的公司、污染重的、政治关注多的企业,易于披露一般性的环境信息,揭示了二者之间的负相关关系.Freedman和Jaggi(1982)、Ingram和Frazier(1980)等也发现,公司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负相关关系.国外研究文献表明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有显著的影响,但对影响结果尚无定论,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学者研究方法和选取的样本不同,这也正体现了环境信息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不同的行业污染程度不同,国家监管力度也有明显的差异,很难选择合适的样本进行研究.另外环境信息披露没有规范的量化指标,无法与会计有效地结合,加大了评价的难度.

( 二 )国内研究综述国内对环境信息披露的监控起步较晚,针对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影响的研究并不多,一般以社会责任为总体来进行研究.晁罡(2008)等研究了企业领导者的社会责任取向、企业社会表现与组织绩效的关系,认为社会责任对企业绩效具有积极的影响.巫升柱(2007)以中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为研究对象,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和事件分析法从静态和动态两个层次分析了年度报告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对上市公司股票流动性的影响,发现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对股票流动性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蒋麟凤(2010)以我国沪市上市公司为例,对企业市场价值和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企业市场价值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关系不显著.相比之下,国内的研究比较少,且大都以上市公司总体或某一部分为样本进行研究,尚没有对比研究或者针对某些特殊样本的研究成果,研究结论也集中在正相关关系,结论相对统一.

( 三 )国内外研究评述 国内外的研究文献表明,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存在相关性,但影响结果尚无定论.国外研究正反两面的论据都有,而国内研究主要证明具有正相关性,笔者认为产生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学者选取的样本以及研究方法不同.本文在研究文献并结合实际的基础上,认为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当公司没有潜在环境问题也非重污染行业时,环境信息披露能提升企业价值.信息披露有利于传递经营业绩和企业声誉,投资者在心理上容易接受信息披露多的公司.Grosan(1981)和Milgram(1981)也认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公司应该自愿披露相关信息,否则投资者会认为未披露的信息是消极的,会降低对公司价值的估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多披露信息,能提升企业价值.(2)当公司为重污染行业或媒体关注多、政治压力大的行业时,投资者会对其诚信和未来经营能力产生巨大的怀疑,披露后往往对企业价值有负面影响.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国家对重污染行业监管力度大,企业出现环境违法而受到处罚的机率高,投资者为规避风险,会转向投资低风险行业;第二,重污染行业的环保支出相对于非重污染行业一般要高出许多,在披露环保支出后,投资者会怀疑公司未来的投资动力以及应付资金需求的能力.(3)当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后,无论此前披露状况如何,股价都会急剧下降,对企业价值产生负面影响.对于这类公司来说,其股价下降,并不仅仅是信息披露造成的,而是公司本身已经存在了严重的环境问题,触犯了法规,对大众健康和环境造成了损害,信息披露只是为了让投资者获得相关信息,而对事实的一个反映.公司股价的下跌不是信息披露的结果,而是由于投资者对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产生了悲观的预期.由以上分析可知,样本选取的不同会直接影响研究结果,因此不能将不同样本混合起来研究.对于不同的样本应该选择不同的研究方法,对于第一类样本可以直接分析其披露差异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而对于第二和第三类样本,由于披露的信息可能会造成负面效应,应该进行对比分析,将样本按披露情况分类,分析不同类别的披露情况对企业价值的影响.Magness(2002)研究表明,自愿性信息虽然对企业价值没有相关性,但是当环境事件发生后,明确披露环境信息的公司其股价下降的幅度要小一些.其他学者的研究也表明,如果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充分,政府会倾向于减轻对其处罚.因此,本文认为,环境信息披露有助于提升企业价值,公司应该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积极主动地披露环境信息.

三、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

由于市场的复杂性和公司特征的多样性,企业并不会因此而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影响环境信息披露的因素是广泛而又复杂的,不仅有内部因素还有外部因素.本文通过研究文献,发现影响环境信息披露的因素主要有行业差异、公司规模、治理结构和所有权性质四点.本文结合我国实际,着重对以上各因素进行剖析,以期为后续学者的研究提供参考.

( 一 )行业差异 Gray (1995)研究信息披露与行业关系时指出,非财务信息披露程度受行业差异的影响,石化及采矿业的跨国公司披露较多自愿性信息.Walker.J和Howard.S (2002)的研究发现,重污染企业与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王建明(2008)以2006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在重污染和非重污染之间存在明显差异,重污染行业的环境披露水平较高.何丽梅,李世明(2010)以206家上市公司发布的2008年社会责任报告为样本,对报告中的环境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结果也表明行业之间差距比较大,电力企业和采掘业的环境信息披露状况相对较好.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关键影响因素是行业差异,重污染企业披露的信息较多,这主要是因为国家对行业的监管力度较大.其次,污染行业的媒体度和社会关注度大于非污染行业,企业为了避免政府的处罚和媒体的负面报道,往往倾向于披露环境信息,以让投资者能够了解公司的环境状况,保证投资安全.

( 二 )公司规模Chow和Wong-Boren (1987)、Craswell和Taylor(1992)研究表明,为了获得投资者的青睐,大公司有动力更多地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以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写作技巧成本.Dierkes和Coppock、Trotman和Bradley (1981)、Lang和Lundhokm(1993)的实证研究支持了这一结论:上市公司的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大公司可能因受公众关注的压力而去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国内汤亚莉等(2006)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好的上市公司会更多地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张俊瑞等(2008)的研究发现,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及盈利能力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呈正相关关系.环保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和物力,在国家没有强制规定披露环境信息时,企业往往不会有足够的预算用于环保.但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中会遇到筹资、投资等一系列问题,需要不断融通资金,规模大的企业更需要在利益相关者间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减少信息不对称,以赢得债权人和股东的青睐,从而维持企业持续发展.其次,公司规模越大,社会影响力就越大,经营中会引来许多竞争企业的关注,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维持和发展自己的一席之地,大公司有动力在行业中处于领先的地位,所以乐于披露更多的信息,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 三 )治理结构 Eng.L.L和Mak.Y.T(2003)考察上市公司不同所有权结构和董事会构成对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显示,公司治理程度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明显正向关系.蒙立元(2010)等选取沪市制造业中重污染行业公司为研究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董事持股人数比例、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是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而独立董事比例则对披露没有显著影响.一般而言,信息披露受内部和外部两种制度的制约.外部制度是国家监督管理结构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各种规定,内部制度是公司治理对信息披露的各种内在制度要求,它是由公司治理框架决定的.现代企业两权分离,管理层受聘经营公司,对公司信息掌握的最充分,其在治理层的监督下披露信息,但双方都属于公司内部人士,出于自利原则,在披露信息时不可避免地会顾虑自身利益,无法做到客观公正,所以董事持股比例以及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等都直接影响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度.

( 四 )所有权性质卢馨、李建明(2010)以2007年、2008年沪市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例,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现状进行研究,发现公司规模、公司所有权性质对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具有显著的影响,国有企业更易于披露环境信息.何丽梅、李世明(2010)等研究也表明国有企业信息披露优于非国有企业.Jaime Rivera Camino认为:公司主要是将环境管理系统作为提升公司形象和政治关系的途径,以获得政治上和竞争上的优势.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属于国有企业,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相对欧美发达国家的一大显著差别.建国后,我国发展基本上是全盘照搬苏联模式,企业都属国家所有,实行股权分置改革后,许多企业仍是国家独资或者国家控股,尤其是基础产业和核心产业.为了获得国家雄厚的财力支持,国有企业在经营上自然非常重视遵守法律法规,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本文仅对学者们普遍认可的影响环境信息披露的因素进行了分析.此外,公司上市地点、所处的地理位置、盈利水平以及审计事务所的规模等,都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有一定的相关性.

四、结论与展望

通过文献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显著相关,环境信息的充分披露有助于企业价值的提升;影响环境信息披露的最主要因素是行业差异,重污染行业企业披露水平高于非重污染行业,这主要是受国家监管力度的影响;其次是规模,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规模大的企业披露水平优于规模小的企业;另外,公司治理结构和所有权性质也显著影响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但是,上述研究结论可靠的前提是信息的可靠性.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严重的非主动性,往往是迫于国家强制规定和行业竞争而披露一般信息,披露具有不严肃、滞后、不充分和虚检测等一系列问题.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有显著的相关性,为保护投资者,企业应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影响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最主要因素是行业差异,造成行业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监管力度的差异,而且我国的信息质量也有待于提高,所以,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的法规,同时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入手:(1)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只有当人们的环保意识普遍提高后,才会对环保信息有强大需求,逼迫企业为了迎合市场需求而披露信息.同时,成立相关组织,定期给企业进行环保教育,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环境知识,让其认识到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2)加大执法力度.国外的经验表明,解决信息披露问题还是要借助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强制手段,实行奖惩分明的制度.不同的行业制定不同的法规,强制要求公司按照规定披露,并给予评价,信息披露好的公司给予特定的奖励,而披露情况差的公司给予通报批评或物质惩罚.(3)建立监督机制.由于环境信息披露不易量化,许多企业只是按照法规进行形式上的披露,大都披露正面的和难以验证的描述性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在数量增加的同时,质量却出现了下降.由此可见,仅采取强制措施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结合一定的监督机制,如建立环境审计机构和民间监督组织.这样政府和投资者可以及时发现年度报告中的疑点和漏洞,使问题得到相应的处理.

本文认为,针对环境信息披露以后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研究:(1)国内的研究主要采用内容分析法,但每个公司的情况不同,且都有自己特殊的内外部环境,所以采用事件分析法进行研究较好;(2)国内的研究大都集中在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以及披露现状上,对于价值效应的研究比较少,随着我国监管法规的健全,以后应加强环境信息价值效应方面的研究工作;(3)可靠的信息是研究的前提,目前我国披露的多是描述性环境信息而非定量信息,真实性无法考证,以后的研究应更加关注信息的可靠性.

*本文受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低碳经济下陕西环境信息披露体系构建及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1JK0109)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