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状告母校无需尴尬

更新时间:2024-01-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654 浏览:143538

用师传的学理对付其师,并非忘恩负义,反而是一种感恩的方式.

检测如我是校方,甚至希望这帮弟子能打赢官司,因为这一赢正是双赢

看到中国政法大学78位201法律硕士生的诉状,说说诉讼的事由.

这些学生报考法大之时,以为校方发布的招生简章规定他们这一届的新生奖学金与上届一致,都该是9000元,结果被下调到2000元.而且奖学金的覆盖率,上届高达70%,轮到他们,则降至24%以下.他们学法律,便以法律为武器,力图与校方对簿公堂.他们称校方招生简章中未公布奖学金具体政策的行为违法,并要求补发之前的奖学金.

诉状传上微博,回声以认同、激赏为主流,却也不乏批评.有道德批判,认为这78位学生毫无感恩之心,人身尚在大学的怀抱,便企图撕破大学的脸面.

后一批评之声,折射了关于此案的第一重尴尬.我始终不解的是,法治国家,权利为尊,当合法权益受到损伤,纵如夫与妻、父母与子女,都可以鏖战于法庭,遑论员工与公司、学生与学校呢?后一类情况只是合同关系,并无亲情可言.所谓感恩,当为情义所系,若一方无情,另一方何必痴情?若一方不义,另一方何必仁义?古时的,仁义礼智信,施于君子,而非小人.况且在法律之下,原无君子小人之分,捍卫你合法的权益,正是最大的仁义.

对哺育你的母校而言,什么是感恩?我想起一个故事.有一武林门派,规定门下弟子用所学本门功夫,打破本门阵法,打出山门,便可“出师”,师门非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若循此理,学生使用从学校习来的技艺,将校方打败,诚可谓出师.出师者越多,学校便越荣耀.从传道授业的角度而言,学生出师,即是最好的感恩.

那78位法律硕士起诉法大,用师传的学理对付其师,并非忘恩负义,反而是一种感恩的方式.检测如我是校方,我甚至希望这帮弟子能打赢这宗官司,因为这一赢正是双赢:我虽然输了官司,却证明我的学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若赢了,则是双输,我输去了技艺,学生输去了对法的信心.

用感恩批判践履法治精神的学生,相当于用苍蝇拍打老虎.法治国家不是不讲感恩,而是将恩义融入权利的肌体.维权就是感恩.换言之,如果连那78位法律硕士生都不高举法律的旗帜,谁还相信法律呢?

第二重尴尬则是一个法律技术问题.尽管法大表示,尊重学生的起诉权,但78份起诉书递呈北京昌平区法院,却未获立案.法院方面的理由是,中国政法大学并非行政机关,行政诉讼主体不适格.那78位法律硕士未必不知此理,他们提起行政诉讼,正是为了让学校举证,“否则打民事官司的话,我们举证不了”.

而且,高校作为行政诉讼主体,有先例可循,北大与北京科技大学都曾被学生提起行政诉讼并被法院立案为什么北科大适格,法大就不适格呢?

尴尬背后是中国大学的角色错位.我们的大学,包括民办大学,有点狮身人面,看起来是事业单位,运作模式却如政府机关.究其实质,完全可以视大学为行政机关,从而将其推上行政诉讼的法庭.


第一重尴尬是与法理的冲突,新旧两种观念在打架,已经分出胜负,若权利意识再茁壮一点,这一尴尬必定消弭于无形.相比之下,第二重尴尬就或将长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