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拉怎么分房子

更新时间:2024-03-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7226 浏览:129218

一百多年前,易卜生写过一个很有名的剧本《玩偶之家》.女主角娜拉和丈夫海尔茂发生了婚姻危机.起因比较复杂,总之,娜拉发现丈夫是个混蛋,于是她作了一个骄傲的决定:净身出户.

娜拉是这么说的:“我把钥匙都搁这儿.明天我动身之后,克里斯蒂娜会来给我收拾我从家里带来的东西.我会叫她把东西寄给我.”

丈夫苦苦哀求她留下来,他甚至还说:“可是我总得给你寄点儿钱——你手头不方便的时候我得帮点忙.”

娜拉骄傲地摆手:“什么都不用寄!我不接受生人的帮助.”然后大义凛然地走出家门,留下丈夫一个人,“双手蒙着脸”,悲痛欲绝.

戏剧就这么结束了.

一百多年后,我们真是不能理解:娜拉跟海尔茂结婚多年,最后混个净身出户,把全部财产留给丈夫一个人享用,这简直是“丧权辱国”,算哪门子的胜利!她出门的时候,至少应该扛走半个房子!

当然了,文学追求美学效果.娜拉两口子在舞台上狗打架似的抢房子、争财产,易卜生可能觉得不甚美观.于是他让娜拉大声宣布:“现在我只信,首先我是一个人,跟你一样的一个人!”至于娜拉是不是吃亏,他就不管了.

一个场景跳进我的脑海:下次人艺小剧场上演《玩偶之家》的时候,全体观众在最后一幕结束时应该站起来,大声喊:“娜拉,你妈喊你回家分房子!”这才是打倒易卜生这样伪女权主义者的正义呐喊.老易想骗我们净身出户,没门!

按照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房子分割可以分成四种情况:一、如房子是婚后小家庭购写的,那么娜拉可以分得一半.二、如房子是海尔茂的婚前财产,娜拉无权分割.三、如房子是海尔茂的父母全款购写的,即便是登记在海尔茂名下,娜拉也无权分割.四、如房子是婚前海尔茂付的首付,婚后还的房贷,那么娜拉可以得到还贷部分的50%.如房子增值了,海尔茂还要“酌情”给她补偿.

老实说,单看这个法律条文,我觉得相当公平,但中国女人并不写账.大部分人都批评说:这个司法解释太偏向男人了,没有照顾处于弱势的女性!

我绝不认为女人在智力、能力上天生不如男性.但是在中国,女性确实处于弱势.她们的弱势主要根源于一件事:在家庭上投入了过多精力,以致付出了巨大的机会成本.从20世纪90年始,许多女性甚至放弃了工作,做起了全职太太,而且这个比例还在不断攀升.

对女人来说,这当然也有好的一面.我的女同事就曾咬牙切齿道:“逼急了老娘不干了,回家让老公养着去!”大家听了肃然起敬,觉得人家是有退路的人.我要是大声宣布“逼急了老子不干了,回家让老婆养着去”,大家就会对我鄙夷一笑.但要是离婚了,这些前全职太太的经济就会出现大问题.

不少国家意识到了这一点,提出了离婚补偿制度.最极端的就是日本了.日本在2007年出台过一项法律:全职太太离婚,最高可得到丈夫一半的退休金.很多人呼吁中国向日本学习,但我想提醒一下女性朋友:这样的法律最多让男人不敢随便抛弃你,但绝不意味着平等.它把女人当成弱者保护,而不是把女人当成强者培养.世界经济论坛曾对115个国家进行了男女平等程度调查,以女性所占资源比例排名,115个国家中,日本名列第80位.可见,日本的家庭模式绝不是健康的、平等的.

女记者法拉奇在小说里描写过一个女儿的回忆——“她母亲说的话令她终生难忘:你绝不能做我现在做的事!你绝不能成为人母,成为!你一定要去工作!去工作!去旅行!去全世界!全世界!”为了工作就要放弃做人母、为,这实在是很艰难的选择.有人会说: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这样的梦想.是的,但每个有这样梦想的女人,都有权利追求它.

是不是女性的生理特征决定她们就适合往家庭投入比男人更多的精力?并不是这样.在世界经济论坛的调查里,瑞典女性的地位排名全球第一.她们绝大部分在结婚后依然工作,而且成绩不错.原因很简单:瑞典男人分担了家庭劳动.瑞典法律甚至规定:生完孩子后,夫妻双方必须轮流休产检测,在家照顾孩子,以减轻女性单方面的负担.


“男主外,女主内”不过是一种文化安排,而不是什么必然.中国的女权发展处在一个十字路口,它会变成哪种模式,我不知道.但我有一个两岁的女儿,我在想:她长大了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她会像某些日本女人那样操持家务,等着老公喝得醉醺醺地回来,盘算着对方胆敢离婚就拿走这混蛋一半的退休金?抑或她会有自己的追求、自己的事业、自己的梦想,夫妻两人共同成长,共同照顾家庭,合则相濡以沫,不合则相忘于江湖?

我真的不知道——虽然我衷心地希望她能选择后者.

(卓 云摘自《中国经营报》201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