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美学品质

更新时间:2024-03-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9978 浏览:93133

摘 要:文章认为行政公文具有审美性,美能增强公文的实用性,美是优秀行政公文的要素.行政公文的美主要体现在主旨、文面、结构和语言等四个方面.

关 键 词:行政公文美学品质审美

说到文章之美,人们往往会觉得那是文学作品的专利,至于行政公文,人们通常联想起枯燥刻板、臭而且长的八股文,是“艺文之末品”(《刘勰文心雕龙》),是为“办事而作”,与美无关.

但实际上,公用文书从《尚书》产生至今,美文层出不穷.我国古代的公文大师们利用高超的写作技巧,所写公文,或推行政令,谋划治国安邦之策,如战国时期商鞍的《变法令》;或犯颜直谏,维持正义,如:秦代李斯的《谏逐客书》;或为民请命,反映民间疾苦,如:唐代白居易的《论和籴状》;或陈情表志,诉说心曲,如:三国时诸葛亮的《出师表》等这些公文以理动人,以情感人,情文并茂,美不胜收,在当时政治、军事斗争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了公文的重要作用.正如法国艺术大师罗丹所说:“在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公文当中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

一、行政公文具有审美性

公文可以美,需要美,也应该美.孔子曰:“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在保证公文实用性的前提下,注重可读性,在追求内容真实表达的前提下,追求美,不但不会影响其实用目的,而且会相得益彰,“实”、“美”双全,使行政公文更能打动人心,收到更好的效果.

美为何物,古今中外的人们不断对其进行阐释.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写到:“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许慎认为,“美”字的本意是与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相关联,美与实用密不可分.

亚里士多德认为“美是一种善”(《形而上学》).而善的基本含义是“有用”、“有道德”,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对怎么写作于人的工具和人与人的关系所作的评价,即功利价值.美与实用功利关系密切.

东西方的古人,都认为“美善同意”,实用的事物一开始就与美结合着,实用与美密不可分.所以,鲁迅曾经说到:“在美的愉乐的根底里,倘不伏着功用,那事物也就不见得美了”(《鲁迅全集第四卷》).朱光潜也说:“实用性与艺术性不是互相排斥而是相辅相成的,实用性的文章也要求能产生美感”(朱光潜《文艺杂谈漫谈说理文》).可见,行政公文具有实用性,行政公文具有审美价值,这两者在理论上并不矛盾.

国务院在2000年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指出: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可见它是符合“真”这一条件的.就善而言,公文从它一诞生起,就成为国家机器、大小社会组织以及个人贯彻、实现自己意志的不可或缺的管理手段,以确保各级机构顺畅运行以促进社会稳定地发展,其功利价值不言而喻.

从实际来看,有许多好的行政公文,一方面,尽显其管理、协调之功,另一方面,又因其明确的主旨、严密的逻辑和精准的表达,让读者产生美的享受.

二、行政公文主旨单纯之美

与文艺类的文章相比,行政公文的题旨单纯、鲜明,使公文主题具有单纯鲜明的形式之美.

1.主旨内容集中鲜明,有单纯凝练之美.清代的著名文学理论家李渔主张,写文章要“立主脑,减头绪”,“作文之高,贵在专一,专则生巧,散则入愚;专则易于奏工,散则难于奏效”.一篇公文中一般只能有一个主旨,所谓一文一事,不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鲜明,就是主旨中肯定什么,否定什么,赞扬什么,批评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十分明确,绝不含糊.公文主旨最忌讳模棱两可,既不反对,也不赞成的公文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因此,公文主旨要求写作者在行文中以最简洁、最明晰的语言,将其在最突出的地方点出,这种鲜明性是公文的社会作用和战斗精神的要求,也是优良文风的体现.

2.主旨表达直接了当,有开门见山之美.公文主旨的揭示和表现,一般是直白的、要么在标题中,要么在开头结尾,开门见山,受文者一目了然,清晰明白.公文开宗明义,表现主题的常用方法是标题.如《关于印发五条禁令的通知》,事由部分明确提示了主题,公文正文点题.“一些地方机关民警违反管理使用规定、携带饮酒、酒后驾车肇事、酗酒滋事和参与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等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政治影响.为维护队伍铁的纪律,特制定了‘五条禁令’.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态度明确,毫不含糊,受文机关必须以此为据,认真贯彻执行.它给人以明净、纯洁的美的感受.如:晋初李密写给晋武帝司马炎的《陈情表》一文,无论作者在文中如何讲自己幼年的孤苦,祖母的病弱,但最后仍要点明“祖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区区不能废远”这一主旨.虽然这有可能招致晋武帝的猜忌,甚至会有杀身之祸,但作为古代公文的“表”,却不能不在文中鲜明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否则就失去了表奏皇帝的意义.

3.主旨逻辑完整严密,有思辩有力之美.好的公文,其主旨必须处处体现政策的指导性,从美学的角度来看,即所谓的合目的性.为达此要求,故要严格遵守文法讲究行文的科学性和严密性.而且,公文主旨的表达必须完整、准确,即遵守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一客观规律,如:唐代魏征写的《谏太宗十思疏》就是这样的典范.作者在文章中首先提出作为一代君王,要使自己的统治本固、流远、国安,就必须积聚德义的问题.接着针对这一问题展开分析,指出积聚德义要善始善终,竭诚待下,以收服人心为重.最后作者明确提出解决收服人心这一问题的方法即所谓的“十思”.

三、行政公文外在形式之美

公文的美,离不开外在形式的美.形式美是自然、社会和艺术中各种感性因素(色彩、线条、形体和声音)的有规律组合所显示出来的审美特性.形式美的规律概括起来主要有:对称均衡,比例匀称,调和对比,节奏韵律,多样统一等.公文在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形式特色,在行文格式,基本要素的构成、组成部分的先后顺序等方面都有统一的规范.马克思、恩格斯说:“劳动创造了美”、“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即按照形式美的原则,对公文文面格式作了规定.根据规定,我国现行行政公文的公文要素共有18项(含反线、页码等),可谓材料多多.但是,材料本身并不能直接体现出美来,只有按美的规律来组织材料,才能创造出美,展现出美.为了体现我国现行行政公文文面的形式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严格规定了各公文要素在公文文面上的具体标识位置、标识形态、色彩以及字体和字号.这些规定为利用我国现行行政公文各公文要素来构造公文文面的形式美奠定了条件.

1.对称之美.“对称”是事物形式美的一个基本内容.份量相当的事物左右排列,能给人以稳重、统一的感觉.考察我国现行行政公文文面上各公文要素标识的情况,就能发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对许多公文要素的标识规定,都是按照对称的原则来安排的.比如,眉首部分的公文份数序号与秘密等级及紧急程度,左右分布,对称排列;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无签发人)、文件标题分别居中排列,左右对称;发文字号(有签发人)与签发人左右分布,对称安排;在公文版记部分标识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也形成了左右对称.公文首页和末页的对称,支撑起了整个文面,使公文文面显得丰满平稳,给人以庄重之感.

2.比例之美.合乎“比例”是事物形式美的又一个基本内容.讲究比例关系,是公文要素安排的另一个特点.公文分眉首、主体、版记三大部分,三者“三分天下”;在下行文中,“眉首”占首页约三分之一面积,在上行文中,“眉首”占首页约三分之二面积;而且,下行文中“发文标识”,处于“眉首”部分的三分之一处.“发文标识”的字体为“小标宋”,一般使用(22mm×15mm)的字号.这些都体现了黄金分割的基本原理,从而使“眉首”的整体布局实现比例规范又美观的和谐统一.

3.色彩之美.公文文面有红、黑、白三种色彩,文头红色的“发文标识”、红色的反线与文尾红色的印章,与正文的黑体字,红黑两色落在白的底色上,醒目,凝重,美观,满足人们在视觉上的美感期待.红色代表权力,象征公文的权威性;黑色代表庄重,象征公文的严肃性;白色代表纯洁,烘托公文的正义性.这样色彩对比强烈,协调统一,增添了公文外在形式美.

四、行政公文内在结构之美

1.和谐美.英国的夏夫兹博里在《论特性》中指出:“凡是美的都是和谐和比例合度的”,“和谐就是美”,结构和谐是结构美的重要品格.所谓结构和谐,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和组合合乎内在的自然规律,而不是相反,也不是单一和古板.行政公文的结构和谐美主要体现在大、小标题上注意句式整齐,尽量采用对仗句.这种在形式上追求工整的做法有时虽然束缚了内容的表述,但在不影响内容表达的前提下,追求句式工整、对仗的确能增加文章的美感,增强文章的表达效果.公文文章往往分成三个部分或更多,各部分的份量基本均衡,不能长则上千字,短则几十字,给人不均匀、不协调的感觉.对文章各部分的安排,还要考虑表达有序、语意连贯、层次清晰、安排周密等技巧.正如刘勰所谓“理圆事密”,力求做到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使文章产生一种严整、和谐之美.

2.逻辑美.所谓文章的逻辑美,是指文章因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次序井然所产生的美.层次、段落的划分和安排有内在的逻辑性,各个环节联系紧密,顺理成章,不颠三倒四,漏洞百出.文章条理贯穿,首尾呼应,章贵有序,先说什么,后说什么,整篇作品组织严密,思想内容复杂而不零乱.曾在党的七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写文章要讲逻辑,就是要注意整篇文章整篇讲话的结构.”十分鲜明地提出了文章结构的逻辑问题.古今中外许多优秀的行政公文作品之所以被人们所喜爱,其逻辑的严密是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李斯的《谏逐客书》就是这样的典范之作.这篇文章全文论点集中,层次清晰,结构严谨,行文简洁.文章所展示的由轻渐重步步进逼的论证特点,符合人们心理接受的逻辑规律,可以使人在不知不觉中落入作者思维轨道,从而收到水到渠成的效果,也使这篇文章产生了不朽的艺术魅力,至今令人回味无穷.写作行政公文的目的,往往是要赞成什么、否定什么,因此,把文章的结构安排得精细严密,层层推进,既使文章产生无懈可击的思辩之美,又强化了文章的表达效果.


3.错综美.行政公文讲究规范化、程式化,但公文的表现形式、结构形态却不是凝固的、一成不变的.王若虚在《文辩》中说过:“或问文章有体乎?曰无.又问无体乎?曰有.然则果何如?曰:定体则无,大体须有.”这话用于行政公文的结构也是合适的.一篇好的行政公文在其写作过程中,需要巧妙安排,仔细斟酌,怎样根据文章内容主旨来安排材料?怎样使文章既主题突出,论证清楚,又自然流畅,严密庄重?比如:“通知”,这是一个适应范围广,告知性和指示性、部署性相结合的文种,在总体上,具有一定的写作要求和模式,而实际上,按其指示性的、规定性的、告知性的、颁发性的、批转性的、事项性的以及会议性的通知的区分,又可有不同的要求和布局.就通知的正文结构而言,一般包含引语、主体、结语3个部分,单就引语部分来说,就可以分别运用概述式、结论式、对比式、提问式、说明式、引喻式等形式.优秀的行政公文谋篇布局总是独辟蹊径,以使整体和局部动静交错,疏密相间,浑然一体,给人以布局灵活多变的错综美.

五、行政公文言简意赅之美

文学作品的语言,要求生动和形象;行政公文的语言,要求平实和简炼.两者所呈现出的美是大不一样的.就曾强调公文的语言美,他在《反对党八股》中说“如果一篇文章,一个演说,颠来倒去,总是那几个名词,一套学生腔,没有一点生动活泼的语言,这岂不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象个瘪三吗”行政公文语言美突出表现为两个方面:

1.平实准确之美.准确,指语言恰如其分地表选了所应表达的内容.行政公文要做到实用,就必须用确切的文字来表达,不能留下模糊地带.广东省人民政府曾经发文《关于华侨、港澳同胞亲属接受进口生产资料等问题的通知》,其中说道:“每户接受进口物品总值不超过二万元人民币(一次或多次累计);维修赠送技术设备用的零配件,可以多次接受,每次接受的总值不得超过原设备的五分之一.”此段话说明了每户能接受多少物品和零配件的总值,它用语平实、措词妥贴,范围界定确切.

2.简短精炼之美.古人说:“简为文章尽境”.优秀的行政公文,语言准确、简洁,干净利落.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教师节的决定》,全文就一句话:“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国务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决定于九月十日为教师节.”决定的依据、事项,清清楚楚,全文没有一个字可有可无,尽显简短精炼之美.

3.生动形象之美.一般来说,生动形象是文学语言的专利,行政公文的语言要平实、准确、庄重.但是,在特殊情况下,适当运用一些生动形象的口语和成语,既能提高公文的表达效果,还就能产生美的感受.比如《关于协调解决沙面大街56号首层房屋使用权问题的会议纪要》写道:“会议认为,沙面大街56号首层房屋使用权的问题,是在过去计划经济和行政决定下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早几年曾多次协调,虽有进展,但未有结果.最近,按照省、市领导同志‘向前看’、‘了却这笔历史旧账’的批示精神,在的协调下,双方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互谅互让的原则,合情合理地提出解决这宗矛盾的方案.”文中运用用了“向前看”、“旧账”、“互谅互让”、“合情合理”等口语和成语,不仅言简意骇,而且生动风趣,增强了交章的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