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视角下的学术翻译困境

更新时间:2024-02-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5562 浏览:69192

摘 要:马祖毅在《中国翻译史》中曾言“舌人碌碌风尘里,青史无情不记名.”这句话道出了学术翻译的困境和尴尬.多元系统论认为翻译作品在整个多元系统中的地位,或为边缘的或为核心的,这种理论为我们理解翻译的本质与功能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本文尝试用翻译的多元系统论,通过法学的视角来分析当下的学术翻译困境及出路.

关 键 词:法学,学术翻译,困境

中图分类号:G6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09)-16-0172-02

一、学术翻译的困境:制度的约束

近些年曾暴露了剽窃性翻译的事件,据说这也不过是整个中国大陆实际情况的冰山一角.译者将译著出版时署名为自己的专著,比如王铭铭剽窃事件,此外,本文作者的好友曾旁听某名牌大学两位教授关于教科书抄袭侵权案,令人滑稽的是,庭审过程竟显现出两位教授都是同一外国原著的翻译性剽窃者.当然,本文作者亦风闻有名校教授,对译文进行简单处理后,而署自己名字出版的.然而译者对可能耗费其极大财力与心力的译作为何会署自己为著者呢为何现今译者还出现了学生化的趋势呢本文认为,根本原因是学术翻译在中国当下的学术体制中地位很不高.对于译著在职称评定中的地位,本文目前还不十分清楚,但根据本文作者的打听及一些零星的译论可以肯定译著在职称评定中事实上其地位不如原创,而且如苏力先生所说在学术界的观念中,也普遍认为学术翻译是“技术化的学术工作”.至今我们也没有设立学术翻译奖,奖给那些在学术翻译上取得巨大成绩者.翻译的报酬也是少的可怜,据苏力先生讲是千字100元,而一位资深编辑讲是40-80元,而且只有名气大的才可以拿到70、80元.虽然外国法律文库与美国法律文库都获得了国外资助,但这不是中国自己的学术体制的项目资助,舒国滢先生的译著《法律论证理论》虽然被戚渊教授“惠允作为其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法论证理论》的阶段性成果”,但本文以为这只是一个特例,不是学术体制本身运作的结果.张南峰先生指出“在中国,翻译也被看成是次级活动,而翻译工作者一般也是报酬低,地位低,等”余光中先生也有类似的评论.与原创相比,译著在职称评定、为译者获得学术声名、获得项目资助、报酬等诸多方面上基本上都处于下风.如此,既无权又无势而且靠微薄的工资收入养家糊口的中国大陆教师型学术翻译者如何有力量对抗得了整个学术体制呢对那些本来就靠贷款上学的学生译者来讲,微薄的报酬甚至无法支付搜集资料的费用,这岂不是不可承受之重吗而所调查的西学译著,可以肯定的是,西译在为译者获得学术声名和获得项目资助上都与原创无区别.本文考查的西译者中,译者都是学者型的,其中相当一部分还是世界级的学术大师,所以据此判定在西方,译著同样可以为译者获得与原创相同的学术声名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但由于本土著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译著又在法学论著系统中实际上处于优势地位,所以就出现了现今令人感到奇怪的现象,那就是译著虽地位低,但民间地位高,学子以读懂译著为荣,写作者以广引译著与原著作为其水平高的外在标志.

与原创相比,翻译难道真的是“雕虫小技”而非常容易吗朱光潜先生讲“据我个人的经验,译一本书比自己写一本要难得多”,“翻译的实践显然要比写作还要难许多”(苏福忠),“翻译比创作难等”(郁达夫).实际上认为翻译至少不比写作容易,是深入的进行过翻译工作者的共识.因为翻译至少是旷日持久的短兵相接的战斗.既然翻译艰难,又无大的利益,如此“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某些已获得学术地位的博导、教授怎愿意去做呢苏力先生是这样述说的,“等其次,这些人大多如今都有一定的学术地位了,因此未必愿意从事翻译这种在许多人看来更多的(其实未必)技术化的学术工作,等”.或许这也是拼凑式合译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此,对于在读的博士生与硕士生来讲,论著不容易写得出,也不容易出版,但又非常希望获得学术成果或学术声誉,于是正好可以做翻译,或许依靠糊弄一下的本领,不吃力又有大好处,岂不美哉.实际上,他们面临的问题主要还是人际关系资源的不足,即使他们能够写出有价值的东西,若没有前辈的提携,出版的希望是很渺茫的,虽然他们的文字有些原封不动的已经事实上成为了某些教授、博导的专著.而中国学术发展的经验尤其是中国翻译史上的后两次翻译及至现今的学术翻译热所显示的:翻译的影响远远大于原创!所以,本文有理由坚信,中国大陆的真学者,若没有长期的国外学习经历,肯定要从翻译中成长起来,或真正有学术精神的学人看中翻译并愿意去做翻译.

二、学术翻译翻译作品的涅磐

翻译多元化系统论认为要提升翻译作品的地位,就要使其从边缘走向中心.既然法学译著在中国大陆当下法学著作系统中事实上处于中心地位,学术体制就应该也给应给出一个与其中心地位相应的评价,若从学术研究的根本上来讲,应该把他们一视同仁才可以,尤其使学术翻译能够在职称评定、获得项目支持上与原创获得平等地位.欧美现在对于翻译也已经并正在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翻译的地位.在美国,各种翻译组织或其他机构通过对翻译进行资助,设立翻译奖,设立有利于译者的标准合同,在图书检索中设立译者条目等等来改善译者的报酬与地位.本文认为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一、设立规模小但求高效的法律翻译研究会.在中国大陆目前的这种学术制度下,本文坚信“学在民间”,但对于诸如优化选题讨论、开展翻译批评与研究、寻找与确定译者等诸多事物还需要大量的行政性辅助工作,更需要经费支持,所以有必要设立一个法律翻译研究机构,但考虑到设立于1982年的中国翻译协会已设立了作为译协下设的九大委员会之一的“社会科学翻译委员会”,所以设立的法学翻译研究会应是求小规模高效率.所以本文也赞同胡旭晟先生的“向中国法学会申请成立一个法律翻译研究会”的想法,而不赞同设立规模大的法律翻译协会.二、设立专门的学术翻译奖.目前的翻译奖即“资深翻译家”在中国大陆于2004年才开始首届颁奖,而且是文学艺术翻译委员会设立的,所以这种翻译奖不是为社会科学的,而对于比纯文学翻译更为重要的学术翻译来讲,未免受到了极大的忽视与冷落.三、完全译者在译著中的享有署名权以及设立更有利于译者的翻译出版合同.在本文考查的现今译书中,“德国法学教科书译丛”与“世界法学译丛”译者在其译著署名与介绍上与原著者是并列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外国法律文库”每本译书的背封面也对译者甚至校者做了介绍.这个消除译者的隐身从而提高译者地位的做法非常值得肯定,而且本文认为,这对读者也是负责任的做法,读者有权利在译书中获得译者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