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受骗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24-04-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122 浏览:19606

日前,王女士打来询问在团购网站受骗后如何维权.原来,今年7月12日,王女士在某团购网看中一双市场售价599元的皮鞋,在该网站的售价仅为65元,于是立刻下单购写了一双.当时网站称7天至10天便可到货,可王女士等了大半个月还没到货.8月2日,王女士根据网站要求申请退款,可网站一会说她的支付宝被冻结了,一会又说会把钱打到网站的上再转给王女士,以种种借口一直拖着.此外,王女士还留意到,该团购网用户协议中的第14条指出:“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如商品周转出现问题、网站遭受恶意攻击等)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或因商家问题而导致用户在30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货因此而产生的退款,我们会直接转到1288用户个人中心账户余额里,以便下次购写,本站暂无提现功能.”如此“霸王条款”让王女士不知如何是好.

上海市理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波:

今年3月起,团购网站突然成了“香饽饽”,借鉴的是去年在美国大红大紫的“Groupon”团购模式.但是,由于这些网站的入门门槛较低,几个人、几台电脑、一两万块钱就可以建起个团购网站,这些网站虽然提供支付宝付款,但一般都是即时转账.这种一窝蜂式地挤入,导致团购网站良莠不齐,给市场的不规范埋下伏笔.

王女士提到的团购网站,其用户协议由网站单方提供,显然免除了网站的主要责任,但是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将视作该条款无效.因此,该团购网不能以第14条为由,拒绝为用户提现,更不能拖延提现.王女士可将购物页面截图,同时保留和网站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向中国互联网该网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还可号召同样受骗的网友向警方报警,只要总金额超过3000元,警方即会受理.

编辑陈陟czmochou@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