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

更新时间:2024-03-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5943 浏览:70025

摘 要: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案例教学法被我国教育界接受后,现已逐步应用于我国的法学教学中.那么,案例教学法的内涵及其特点是什么?案例教学法有哪些有益的模式可供借鉴?在法学教学中该如何具体实施案例教学法?本文将对此做一粗浅的探讨.

关 键 词:案例教学法;法学教学;应用

作者简介:屈玉霞(1974.4-),女,甘肃山丹人,本科学历,高校讲师,主要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宣讲解释某一法学理论或法律规范时,采取结合较为典型的司法判例加以剖析,从而加深对该法理和法律规范的认识及理解的一种教学方法.

一、案例教学法的基本特点

第一,是一种启发性的教学方法.和传统的“满堂灌”、“注入式”教学法相比,案例教学法的目的在于启发学生独立自主地去思考、探索,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启发学生建立一套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案例教学没人会告诉你应该怎么办,而是要自己去思考、去创造,使得枯燥乏味变得生动活泼,而且案例教学的稍后阶段.每位学员都要就自己和他人的方案发表见解.通过这种经验的交流.一是可取长补短、促进人际交流能力的提高,二也是起到一种激励的效果.

第二,是一种调动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的方法.案例式教学法能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教师在教学中运用案例这一相似度检测,使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因而学生的参与意识强,主动性和积极性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这种方法不仅向学生阐明了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而且提高了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能力.与传统的学生被动接受教师的“填鸭式”灌输相比较,学生的参与意识大大增强,教学效果十分理想.

第三,是一种能够集思广益的式教学.实行案例教学,教师在课堂上不是“独唱”,而是和大家一起讨论思考,学员在课堂上也不是忙于记笔记,而是共同探讨问题.由于调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容易开阔思路,收到良好的效果.在这种模式的案例教学中,学生和学生之间,学生和老师之间均可自由讨论、辩论,双方都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这样,各种观点、理由及其论据得到充分表述,使大家对相应问题的认识越来越清晰、理解越来越深刻,从而加强对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理解.

二、案例教学法的几种常用模式

案例教学的形式类型多种多样.目前,在我国高校法学教学中,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模式:

(一)课堂讨论模式.这种方法就是教师在讲完一定范围的教学内容之后,选择数个较为典型的案例集合到一起,向学生提出若干问题,在课堂上交由学生进行讨论.其目的在通过对案例的讨论,使学生不但能巩固所学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学会如何适用法律来处理案件,甚至对我国存在的立法缺陷亦有所发现和了解.


(二)观摩审判模式.这种模式是当前高校法学教学中不可缺少,也是普遍采用的实践性教学形式.也就是学校和司法审判部门相结合来进行教学.主要是组织有一定理论基础知识的高年级学生到法院旁听一些较典型的或是疑难的案例,其目的是让学生全面了解各种诉讼程序,观察法官庭审的办案技能及驾驭庭审程序的法律综合能力.同时让学生了解庭审中各诉讼关系主体及诉讼主体的地位差异及各角色的作用;让学生认识到学习、运用法律不只是重实体法,而且程序法也极为重要,实现法律公正既要做到实体公正,还要做到程序公正.

(三)模拟法庭模式.从素质教育的要求来看,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尤为重要.模拟法庭审判的案例教学,模拟是培养大学生实际运用操作法律能力的好课堂.如果说观摩审判只是囿于看、理解、认识,模拟法庭审判则是在观摩审判基础上将所学的法律知识理论综合地运用于实践,这是学生全面介入模拟诉讼活动,扮演各种诉讼角色,体现学生学习掌握各种法律知识理论的综合“演习”.

(四)媒体教学模式.是利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进行案例教学的方法.现代化教学媒体的优点是图文并茂、形象生动.教师在教学中选择有突出代表性的案例,组织学生通过现代化教学网络观看.

三、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具体措施

(一)精选案例.采取案例教学法,应该精心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能说明问题的案例.因为案例数学法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引发学生听课的兴趣,而在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理的一般原理原则,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选编案例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新颖性.即尽可能选择司法实践中的最新案例,以使案例教学更加贴近现实生活,并通过案例讨论了解司法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第二,典型性.即紧密围绕所要传授的核心内容和基本理论选编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以达到通过案例讨论使学生加深理解法学基本理论之目的.第三,综合性.即所选案例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涉及到多个法学原理的法律问题以增强学生综合运用法学原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法学课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结合较为紧密的一门课程,针对这一特点,教学管理部门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实践性教学环节.所以对现行教学计划也应进行改革,要把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增加到总课时的四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并加强检查落实,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讨论案例,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法律操作训练,这更有利于将其培养成应用型法律人才.

(三)实行小班授课制.实施案例教学必须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目前,我国法学院校对教学班的单位建制,名义上以50人左右的班为单位,而实践中往往采取多班合并听课的做法,在这种大班或者全班听课的情况下,开展案例教学是相当困难的,即便勉强采用,也不可能产生应有的效果.因而实施案例教学必须实行小班授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