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性存在方式辨析

更新时间:2024-03-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2439 浏览:153796

“文学是什么?”这是文学理论研究中一个原点性问题,但是,文学理论史表明,直接为文学下一个定义似乎是一条歧路,不可能通达目的地,我们也许应该尝试走别的路径.早在20世纪初俄国形式主义者罗曼雅可布逊就提出:“文学科学的对象不是文学,而是‘文学性’,也就是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东西.”①所谓“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东西”,其实就是文学的特质,后来解构主义理论家乔纳森卡勒明确地说,“提出文学区别于其它活动的特质,即提出了文学性问题”②.

且不论文学作品或文学活动的特质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单就“特质”这个概念而言,它首先意味着所指称对象具有同一性,至少要有一定共性.那么,人们称之为“文学”的语言作品究竟是否具有共性呢?韦勒克认为:“就像一个人一样,每一文学作品都具备独有的特性;但它又与其他艺术作品有相通之处,如同每个人都具有与人类、与同性别、与同民族、同阶级、同职业等的人群共同的性质.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可以就所有戏剧、所有文学、所有艺术等进行概括,寻找它们的一般性.”③他进一步提出,“虚构性”、“创造性”或“想像性”是文学的突出特征.在20理论史上,韦勒克的声音并不孤独.先有俄国形式主义者提出文学性是文学语言的“陌生化”效果,后有美国新批评派提出“肌质-架构”说、“张力”说等,再有法国结构主义者提出文学文本的“互文性”,即“文学是文本交织的或者叫自我折射的建构”.在这些体系性的理论之外,文学理论界还流行着一些很有影响的旧说,如文学是想象性的写作,文学是审美的语言作品,文学是‘非实用的’话语”,“是一种自我参照的语言,一种谈论它自身的语言”等等.特里伊格尔顿在《文学原理引论》一书中④,乔纳森卡勒在《文学理论》一书中⑤,对这些文学特质论作了非常深入而又有趣的批评.其实,这些文学特质论是变相地回到了追问“文学是什么”这个老路上来了.

伊格尔顿与卡勒的具体批评早已为文学理论界所熟知,本文不再赘述.问题是,这些很有影响的文学特质论为什么如此轻易地就被驳倒呢?本文以为,这些文学特质论面临着一个难以解决的困境.首先,这些所谓的文学特质是由经验事实归纳出来的,如韦勒克所说,“我们可以就所有戏剧、所有文学、所有艺术等进行概括,寻找它们的一般性”.而归纳思维在逻辑上永远不可能周全,发现反例只是迟早的事情.伊格尔顿与卡勒就是以列举反例来批评种种文学特质论的.其次,“文学并不像昆虫存在那样存在着”,也就是说,它不是稳定的实体性存在.就此而言,韦勒克将文学与人相类比,似乎有些不当.以历史的观点来看,先有种种语言作品事实,然后有文类观念,在一定文化传统与特定历史情境下,某种文类被指称为文学.概而言之,文学是特定类型的语言作品的集合.由于集合内成员的数目随着历史变迁而不断改变,新成员的个性往往会挑战其类的共性,因此,以经验主义的归纳与描述方法来确定文学的基本属性,往往会被历史所否定.此外,不断追求创新与超越是文学作为艺术的重要特性.正如卡勒所言:“文学是一种为揭露和批评自己的局限性而存在的艺术机制.它不断地试验如果用不同的方式写作会发生什么.”文学的创新要求与超越要求,使得以归纳方法来确定文学性的难度大大增加.

面对这样的困境,一些文学理论家提出,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完全是接受者、评判者主观认定的结果.约翰M埃利斯非常形象地说,“文学”一词的作用像“杂草”一样,杂草不是一种特定的植物,而是园林工人由于某种原因不愿让其出现于园林中的任何一种植物.伊格尔顿指出:“文学并不像昆虫存在那样存在着,它得以形成的价值评定因历史的变化而变化,而且,这些价值评定本身与社会意识形态有着紧密的联系.”雅克德里达也说:“没有任何文本实质上是属于文学的.文学性不是一种自然本质,不是文本的内在物.它是对于文本的一种意向关系的相关物,这种意向关系等是社会性法则的比较含蓄的意识.”⑥德里达强调“意向性”,让人以为他要以现象学的方法为文学性建构一个坚固的地基,但令人失望的是,他最终还是把意向关系交给了“社会性法则”这个历史语境.乔纳森卡勒则提出:“我们可以把文学作品理解成为具有某种属性或者某种特点的语言.我们也可以把文学看作程式的创造,或者某种关注的结果.哪一种视角也无法成功地把另一种全部包含进去.所以你必须在二者之间不断地变换自己的位置.”卡勒看似承认文学性是文学的客观属性,但是,“我们可以”这样的折中主义措辞一下子暴露了卡勒与伊格尔顿、德里达一样,也是一个主观主义者.

难道文学性问题也是一个无法解决的本质论问题?其实,如果我们转换一下视角,首先问一问,我们研究文学性的目的是什么,是否必须清晰地说明什么是文学性,困境与迷误也许会柳暗花明.乔纳森卡勒说:“提出问题的目的,并非一味追求‘区分’本身,而是通过分离出文学的‘特质’,推广有效的研究方法,加深对文学本体的理解,从而摒弃不利于理解文学本质的方法.”一言以蔽之,文学性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有效的文学研究方法.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问题的关键就不在于具体说明什么是文学性,而是要证明文学性的存在.试想,如果不能确证文学性的存在,那么,文学理论研究除了调查人们如何指认“杂草”之外,还能做些什么呢?本文以为,只要把所有文学作品看作一个整体,就能以直观方式把握其整体特质,从而把握文学性的存在.我们首先强调文学的整体特质,放弃以归纳思维来论证文学性,打个比方来说,文学与文学作品之间的关系,就像森林与树木一样,正如我们不可能归纳出树木的共性从而确定森林的特质,我们同样不可能归纳出文学作品的共性来确定文学的特质.其次,我们强调直观的方法.

我们先谈文学特质的整体性.托斯艾略特在《传统与个人才能》一文中早就非常睿智地提出“非个人的诗歌理论”,即“把诗歌看成是以往所有被写下来的诗歌所组成的有机整体”.⑦由于这个“有机整体”决定着具体的文学创作,因此,文学传统一但形成,新的文学作品虽然可能会影响“有机整体”,但是,其“修改是微乎其微的”.这也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