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的修辞性:中国现代语法学史的另一种考察

更新时间:2024-04-0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897 浏览:16837

提要中国现代语法学已经走过了100多年的路程,如果把整个中国现代语法学看作是一种“修辞行为”的话,那么,正如任何修辞45-N都有说话者与听话者的关系问题,语法学也有一个“说”和“听”的关系变化问题,由此考察,中国现代语法学史的发展便大抵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大致是自《马氏文通》到《中国文法要略》,其特点是“说话者”亦即研究者数量很少,“听话者”亦即对这些理论研究感兴趣的读者也不多;第二个阶段大致是自《语法修辞讲话》到《语法讲义》,其特点是研究者数量略增而听话者数量激增,第三个阶段则是自“新时期”以来,其特点是研究者数量激增.而“听话者”数量却锐减.而这与语法研究对于研究意图及其有效性的关注与否是密切相关的.

关 键 词 语法学史 修辞行为说话者听话者市场细分

任何语法都具有修辞性,这可以说已经成为语法学者的共识.那么,对语法的研究是否也存在某种修辞性如果存在,则语法研究的修辞性对语法研究有什么影响本文将由对中国现代语法学史的考察加以讨论.

1898年《马氏文通》的出版,可以看作是中国现代意义的语法学的起点,由此,中国现代语法学已经走过了100年的历史,这100年的历史给今天的语法研究积累了很多极其宝贵的经验,也带来了许多教训,对此,汉语语法学尤其是语法学史的学者作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总结工作.现有的汉语语法学史的工作,或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著作编年史研究,亦即把语法学的著作按年份先后逐一评述,一种是历史分期史研究,将整个语法学史研究分为若干历史阶段.邵敬敏先生曾经出版过一部《汉语语法学史稿》,至今或许仍然可谓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著作,其中把汉语语法学史分为:

1.前汉语语法学的酝酿时期(西周――1898年)

2、汉语语法学的草创时期(1898――1936年)

3、汉语语法学的探索时期(1936――1949年)

4、汉语语法学的描写时期(1949――1976年)

5.汉语语法学的创新时期(1976年――)

这既是一种著作史的考察,也是一种学人史的考察,同时,更是一种理论史、方法史、问题史的考察,或者说是研究范式史的考察.

作为研究范式史的考察,通常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历史分期的时间起讫,二是对每一历史时期的特征概括.众多的语法学史著作的具体论断并不相同,但有两点却相当地一致,这就是:第一,其中几乎都洋溢着“历史等于进步”的乐观精神,这种乐观自然有其道理,但是,“历史并不仅仅等于进步”却似乎并未得到充分的注意;第二,几乎所有的著作都是局限在语法学内部来考察语法学史,从外部考察语法学史的变迁似乎也未得到应有的注意.

对于汉语语法学史,修辞学者也或多或少曾经有过一些评述,不过,这些的评述基本上都是讨论汉语中语法与修辞的关系、评介“语法修辞结合论”的讨论过程等.

这里,我们则试图换一个视角看问题.

我们曾经指出:任何语言的使用过程都可以看作是一种修辞行为,语法研究既是一种理论探索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语言的使用过程,这种过程自然也可以看作是一种修辞行为.这里的所谓修辞行为并非是传统修辞学所谓的“修辞是一种装潢”的行为,而是指“在一定的语境中,言语主体出于某种意图构建并发出一段话语,并努力使另外的言语主体接受并理解这一话语,从而作出合乎发话者意图的有关联的反应,这样的一个事件.”在这里,任何修辞行为在根本上都是人类行为的一种,任何修辞行为都是一种意图性行为实施过程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换言之,我们语言学关心的、需要并可能分析的修辞行为不但是有一定的意图的,而且还需要有一定的效果.

由此而论,语法研究也应该是一种“说话者”表达意图并希望“听话者”作出合意性的反应的行为.

那么,语法研究的这种修辞性主要表现在何处呢

既然任何修辞行为都是“一种‘说话者’表达意图并希望‘听话者’作出合意性的反应的行为”,则语法研究的修辞性首先就体现在语法研究不仅仅是一个只关系到说话者这一个方面,而是牵涉到说话者与听话者的关系的问题.

如果把整个中国现代语法研究看作是一种“修辞行为”的话,那么,正如任何修辞行为都有说话者与听话者的关系问题,语法研究也有一个“说”和“听”的关系变化问题.

根据语法研究“说”和“听”的关系变化,加以考察,中国现代语法学史的发展便大抵可以分为这样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898――1949.其中最具有代表性著作大致是《马氏文通》.根据对《中国语言学论文索引(甲编)》的统计,从1900年到J949年,中国语法学论文共发表205篇,平均每年约4篇;作者包括思想界的胡适、哲学界的李镜也、文学界的朱自清、许杰等111位,平均每人约2篇,其中发表论文最多的有王力(17篇)、黎锦熙(16篇)、陈望道(11篇)、吕叔湘(10篇).发表的报刊既有《新青年》、《世界日报》、《晨报副刊》等大众传媒,也有《中国语文》、《国文月刊》等专业刊物,这些报刊的发行量多则数万份,少则数百份.

由此而言,这一时期特点是:

(1)“说话者”亦即研究者数量很少;

(2)“说话者”亦即研究者的身份却相当广泛;

(3)“听话者”亦即对这些理论研究感兴趣的读者也不多;

(4)尽管读者并不太多,由于作者的身份的社会领袖性和读者在当时社会中的精英性,在社会中实际的影响依然是重要的.

第二个阶段,1950――1976(其中1966――1976几乎是一个空白).根据对《中国语言学论文索引(乙编)》的统计,其中“语法”部分收录的论文1013篇论文,涉及作者约600人.这一时期最值得关注的是《语法修辞讲话》在当时全中国最重要的大众传媒《人民日报》连载.孙玄常曾经指出:由此为标志的语法研究与学习的“范围之广,风气之盛,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其实不仅是空前的,几乎可以肯定的说也是绝后的――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再也不会有那样的传播效应了.这一时期的特点:

(1)“说话者”依然较少;

(2)“说话者”的身份却相当广泛;

(3)“听话者”的数量之多不但是空前的,基本也是绝后的;

(4)在社会中实际的影响也是空前的.

第三个阶段,(1977――).根据对“中国知网”的统计,用“汉语语法”为关 键 词检索,在“中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仅仅从2000年到2006年,检得的文献达431篇;在“全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从2000到2006年,检得的文献是2404篇;而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从1979到2006年,检得的文献数更是高达20368篇,作者上万人.其中从2000年到2006年,达到9771篇,年均约1400篇.考虑到有相当一部分期刊与论文集并未收入“中国知网”,因此,实际每年生产的汉语语法论文数可能在2000篇以上.出现了一批语言
学刊物,如《中国语文》、《语文研究》、《语言研究》、《汉语学习》、《语言教学与研究》、《世界汉语教学》、《中国语言学报》、《汉语学报》、《语言科学》等,而几乎大多数的汉语类语言学刊物都以集中刊发语法学论文为主,全国一千多家人文社会科学类的学报也发表了大量的语法学论文;但是,在大众传媒上,却几乎看不到什么语法问题的讨论.语法研究论文作者上万人;每年毕业的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博士、硕士上千人,其中主要也是做语法学的.但近年来,极少有一种语法学的著作印数超过万册,而以语法研究为主的刊物也没有一种的发行量超过万份.语法学论著不但除了语法学者以外几乎无人关心,即使是语法学者对于大多数的语法论著也并不关心.今天的语法学者的社会影响更是微乎其微,在五六十年代,几乎任何中小学教师和公务员对于语法研究的代表性学者都耳熟能详,可是,如今即使是中文系毕业的语文教师,除了对于当年所学的《现代汉语》课教材的主编以外,几乎很少有人能够说出当今最有代表性的语法学者的名字.这一时期的特点可以说是:

(1)“说话者”数量激增;

(2)“说话者”的身份却相当同质化;

(3)“听话者”数量锐减;

(4)在社会中实际的影响非常有限.

由修辞行为的“言后之效”而观,中国语法学尽管有着非常明显的发展,但同时也有着非常明显的退步.语法研究学者的数量、语法学学位获得者的数量、语法学论著的数量、语法学理论体系的数量是以空前的速度在激增,但语法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却并没有同步提高,甚至在很多方面反而大幅下降.

何为其然


任何修辞行为都有一个行为的意图问题,语法研究同样如此,也有一个意图或者说“为什么研究语法”的问题.曾经有位友人在回答他的研究生“语法学有什么用”的问题时候,回答说:“其他用处不清楚,最明白的用处是,给了我当教授的机会,给了你读研究生的机会.”这是一句戏言,其实,语法学至少可以成为思维的体操,但是,那句戏言也的确表达了一个非常重要而又常常被遮蔽的现象:语法研究的意义何在.

现代意义的汉语语法研究的兴起并不仅仅是外来语法学思想的影响的结果,五四前后的语法研究最初首先是一种“开启民智”的需要,可以说是思想启蒙运动和民族救亡运动的一个部分;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语法研究则首先因应了构建新政权的合法性的需要.那么,今天的语法研究的意义何在有人以为,科学的研究就是为学术而学术,换言之,语法研究的意义就在于揭示语法的规律.其实,作为个人的行为与作为学科的行为其意义是并不能简单等同的,作为个人,任何学者都可以“为学术而学术”,但是,作为学科,漠视了社会需要便可能不但意味着这一学科被社会边缘化,还可能意味着学科发展放弃了最强大的推动力.对此,马克思早就指出:社会的需要对科学的推动力超过一千所大学.

那么,当今社会对语法研究的需要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也许可以说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一是为母语教学怎么写作,一是为汉语国际推广怎么写作,一是为汉语的信息化处理怎么写作,这三方面的需要相关而并不相等,这可以说是三种有相当区别的“市场需求”.可惜,今天的语法研究常常缺乏“目标市场细分”的意识,以致于语法学界今天是一呼隆讨论“语法化”,明天一呼隆讨论“主观性”,基本都是紧紧跟着西方一部分语法学家走,却既没有一套有效的用于汉语信息处理的语法学,也没有一套有效的用于汉语国际推广的语法学,更没有一套成功用于汉语母语教学的语法学系统.结果,不但迄今为止的汉语信息处理和汉语国际推广所需要的汉语语法系统依然很成问题,在为汉语母语教学怎么写作上,更是全面性地受到挫折,新编的全国中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甚至已经取消了汉语语法知识的系统教学,这固然与编制者的认识有关,但其中又何尝不与汉语语法研究的实际现状密切相关呢例如语法研究告诉我们:“刚”与“刚刚”是有分别的,这种分别体现在:“刚”不能够用在句首,而“刚刚”却可以,如:

(1)“他刚来过”

(2)“‘刚他来过”

(3)“刚刚他来过”

(4)“他刚刚来过”

这一认识自然是有道理的,问题是如果是对母语使用者来说,这种分析又有多少意义呢.什么是母语使用者的语法问题,母语使用者在什么时候需要语法学知识,语法学界不但没有给予有效的回答,甚至缺乏积极的探求.有句广告语叫做“你不理财,财不理你”,语法研究不关注社会,社会自然也难以关注语法研究.

任何修辞行为都是一个行为意图的实现过程,语法研究尤其是面向人际交流而非人机交流的语法研究的意图的实现至少需要两个方面,一个是解释的合理性,一是表达的易读性.

科学的研究在根本上不是一种情绪宣泄的活动,而是一种运用社会资源并促进社会发展的过程.为了实现理论在事实解释上的有效性,我们需要不断探索新的研究范式,需要逻辑性的贯彻自己的研究范式,更需要充分注意自己的具体研究目标与社会需要之间的吻合度.而为了实现理论在社会接受上的有效性,我们就不能不关注这种理论表述的“易读性”.

任何研究都有一个“读者预设”,而很多语法学论著的读者预设是这样的:第一,语法学只是给语言研究者看的;第二,语法学者对语法学著作不论花多少时间都愿意仔细通读;第三,越是不易理解的内容读者一定觉得越有份量.由此,语法学著作常常是不怕太晦涩,就怕太明爽.这样无疑就驱赶走了众多的语法研究的消费者,结果语法研究很容易变成一种“自产自销”的过程.

其实,就表达的“易读性”而言,语法研究成果大有改进的必要.这不仅应该包括语法论著的“流畅性”,同样还应该包括研究内容的“易检索性”.如我们的那些大部头的语法学著作是否可以再考虑一下“关键语索引”问题一般的学术文献多半都有“关 键 词”,但这一“关 键 词”的数量极其有限,事实上,我们不仅需要了解一篇论文的最核心的关 键 词有哪些,需要迅速了解其中使用过的文献有哪些,也需要迅速了解其中讨论的具体问题甚至分析过的典型语例有哪些,对于大部头的语法研究论著的一般性“消费者”来说,后者也许是更重要的.例如,当一位对外汉语教师需要了解与时间词语有关的“x+前”结构、“T+才”结构的使用规律时,面对数以千计的语法学论著,他如何寻找呢每一本都去仔细通读全书显然不可能.如今语法学论著后普遍所附的“参考文献”可以说是一种“关键语索引”,一些论著后面所附的“名词术语汇编”也是一种“关键语索引”,但有一部分论著是否还可以加上“问题(包括重要语例)索引”呢有了比较完备的“关键语索引”,是否将更便于读者的使用

总而言之,修辞行为就是“说话者”表达意图并希望“听话者”作出合意性的反应的行为,这种修辞性提示我们,即使是语法研究,也不能不关注“听话者”是否会、如何会作出“合意性”的反应.

社会需要“物美价廉”、“适销对路”的语法学.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