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管理现状趋势

更新时间:2024-02-1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5704 浏览:68818

摘 要奥运过后为了使我国竞技体育真正走向世界提供重要契机,必须根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大发展的背景下,逐步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本文通过分析当前高校竞技体育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反映高校竞技体育是我国竞技体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未来竞技体育发展的趋势.有助于促进我国高校竞技体育方面的后续研究,为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提出了宝贵建议和策略.

关 键 词高校竞技体育管理现状发展趋势

一、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管理的研究现状

(一)我国当前高校竞技体育的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高校高竞技体育的管理系统包括外部领导和内部管理体制,从而形成一个整体.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FUSC)是高校竞技体育管理的外部领导主体机构,它在性质上被定义为非营利性的群众性体育社团组织.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是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监管和指导的目的是使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尽快提高自身的能力,真正担负起高校竞技体育的管理职能.但事实上,我国在观念上并没有把协会作为高校竞技体育管理主体来对待,并没有把协会作为群众性的社团组织来培育、扶持,并没有体现协会的监管和指导,而是由体育局和教育部直接插手替代协会来对高校竞技体育进行管理.这种管理现状类似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直接的行政管理方式,属于典型的政府管理型,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高校竞技体育发展的需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内部管理机构是在主管体育校长领导下,由校办、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处、体育部等有关部门辅助,通过任课老师、班主任老师、专业教练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学习生活管理、训练比赛三大主要内容开展管理指导工作.

(二)发达国家高校竞技体育的管理现状

1、美国高校竞技体育的管理现状.

在美国管理大学竞技体育的主要机构是美国大学生体育联合(NationalCollegiateAthleticAssociation)简称NCAA.它是由民间自发组织形成的体育组织,是真正的社团组织.该组织既不隶属于政府,又独立于美国奥委会和各单项职业协会之外.NCAA的主要目的是“使校际体育运动纳入到学校的高等教育体系之中,使体育运动真正成为大学生活的一部分,从而使大学体育运动与职业体育完全分离”.美国高校的这种管理体制是典型的社会管理型,其政府的各个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管理高校体育的机构,政府不制定体育政策,而且极少直接资助高校体育.所以用社会办体育来形容美国对高校体育的管理,特别是高校竞技体育的管理非常贴切.

2、加拿大高校竞技体育的管理现状.

在加拿大,联邦政府不设教育部,加拿大大学体育联合会(CanadianInteruniversitySports,CIS)对高校竞技体育担负着重要的指导和协调作用.经过近百年的发展,拥有系统的组织结构和详细的规章制度以及科学的管理体系.

3、德国高校竞技体育的管理现状.

德国的学校教育属于地方分权制,各自掌握着文化权,它们根据法律决定教育内容.掌管的内容为:体育场地与器材的购置;体育事故保险;学校与高校体育;备战奥运会青年队的特殊目标组等.德国体育联合会也从事学校体育工作并投入了大量的物力与财力.德国体育联合会与有关部门相互联系,以与民间合作的方式带来了德国体育的发展与学校体育的提升.德国有专门负责全国高等学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和组织培训群体活动的高校体育联合会.它具有明显的社会团体色彩,采用会员制,会员参加活动是建立在自愿、自治的基础上,没有固定、统一的政府拨款.德国的高校体育联合会偏重于高水平运动队的竞技运动,德国共有350多所规模不一的高校,其中大约有160多所较有规模和有条件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参加了德国高校体育联合会.


(三)高校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导致高校运动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高校运动队成为竞技体育的后置收容站

尽管高校的竞技水平在运动队的创办下有了明显的提高,但这些高水平运动人才由高校自身培养的占极少数,绝大多数依靠招生获得.高校通过免试招收退役运动员的举措,短期内提高了运动队的运动水平,体现出了高校的“高水平”.但这违背了高校办运动队的初衷,不利于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2、运动队参赛次数少,导致竞技水平不高

比赛太少,缺少实战是影响我国高校运动队水平提升的主要原因之一.高校运动员既不能单独组队参加全运会,又不能参加全国的各种锦标赛,而作为检阅和衡量高校办运动队成效的比赛又安排的太少,结果导致大部分高水平运动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处于只训练、不比赛的窘境.

3、运动项目布局不合理,训练时间非常有限

我国大学竞技体育项目的布局仅能满足我国大学生运动会的需要,均不能满足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运会的项目布置,这样就决定了我国大学竞技体育的发展水平,因为首先在项目布局对口上不能相应,更不用说运动水平的高低如何.

4、教练员队伍不成熟,缺乏培训制度

据了解,我国普通高校运动队只有20%的教练员进修过2次,5%的教练员进修过3次.在运动训练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竞技运动日益逼近人类极限的今天,教练员必须具备很高的业务素质才能很好地调控运动训练过程,走在运动训练科学化的前沿.

二、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管理存在的问题

政府缺乏执行权力,职能仍需转变

目前,我国大体协与教育部主管部门在职能上只是形式上的分离,而不是实质上的脱离.依靠行政方法管理仍然是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的一个显著特点,行政管理强调计划统一性的同时,也限制了大学生体育社团开展赛事的灵活性和应变性,使大学生体育社团缺乏活力.

(二)高校学生体育协会发展缓慢

我国大体协作为社团性组织由于长期寄居在教育部内部,对教育部有较强的依赖性,既得到政府方面的利益,又得到社团政策的优惠,享受着“双轨制”带来的利益,缺乏提高自身社团能力的紧迫性.在自身内部组织管理上,也存在浓厚的官僚色彩,没有向所属单项分会授予项目管理权,社团化进程缓慢.(三)高校学生体育协会部分职能不足

单项分会领导多数既是高校教师、领导,又是本专业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由他们去处理有关问题应该是轻车熟路.但在实际运作中,我国大体协单项分会往往授权不足甚至没有授权,结果一方面导致我国大体协管理人员陷入繁忙的具体业务事务中,没有精力去行使管理职能.另一方面导致部分单项分会形同虚设,组织机构建设进程缓慢,严重挫伤了各单项分会的热情和积极性.

(四)大学生体育社团与专业性体育组织关联不够

目前,我国大体协单项分会大都不是各省专业运动协会的会员.这种自我封闭、自成体系的做法,造成了大多数大体协单项分会无法参加相应的专业运动协会的活动,无法得到专业运动协会会员应该有的怎么写作和帮助,导致高校系统教练员、裁判员培训与等级认证不配套,教练员、裁判员交流、调配使用冲突,运动员重复注册,资格审查不统一,赛事系统不衔接等矛盾和冲突.

三、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管理发展的趋势

(一)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理顺错综复杂的关系

按照现代管理学的组织原理,组织的规模越大、空间分布越广,越需要实行分权管理,赋予基层更多的自主决策权.政府与大学生体育社团、高校体育组织在职能关系上应该是宏观、中观、微观的关系,在角色定位上应该是掌舵和划船的关系.教育部应该把中观、微观的行业管理权交给各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把工作重点放在政策法规与高校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的制定上,通过对我国大体协的监管,实现对高校竞技体育间接、宏观指导与管理.

(二)加快我国大学生体育社团的建设步伐

我国大学生体协作为非营利性的大学生体育社团组织,政府应把项目竞赛管理权、区域会员管理权交给各省大学生体育协会,使之成为省级地方高校竞技体育活动的管理主体.按照现代社团组织管理的要求,树立、协商、分权的管理理念,采取授权、委托、协议的“扁平化”治理模式,在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努力提高自身的社团化水平,提高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能力,逐步承接政府转移给高校竞技体育的行业管理权,进一步把项目管理权、辖区会员学校管理权下放给单项分会,成为具有中观管理职能的相似度检测组织,协助举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开展各市地区的大学生体育竞赛,完成中国大体协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赋予我国大体协较多的项目管理职能

单项分会作为各省大体协的分支机构,应逐步变成独立的法人社团组织,成为省市大体协、全国性大学生单项运动组织和省市专业运动协会的团体会员.在我国大体协的领导下,在授权范围内,根据项目特点、实际发展水平,利用本分会人才聚集优势,代表各单项分会和各省的会员高校行使组织管理本项目竞赛的权力,以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来推动本单项的发展进程.

(四)加强大学生业余体育协会与专业性体育组织的联系

专业性体育组织经过多年运转,具有丰富的经验,赛事组织完善,竞技水平相对较高.各省大体协应加强与国家体育局各部门的合作,特别是与各省市专业运动协会的关系,积极参与国家体育局、专业运动协会组织的赛事,达到不断积累经验、锻炼队伍的目的.同时,积极协调组织成员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关系,进一步拓展社会资源,开发大学生竞赛市场,推动我国高校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

四、结论

我国高校大学生运动队自试办后,取得了学多令人瞩目的成绩,但还存在许多未能解决的问题,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管理方面的原因.通过对我国高校竞技体育管理现状进行研究,得出我国应完善大学生体协的建制,在管理上做到有法可依,设立奖学金来吸引优秀人才,增加比赛次数,完善赛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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