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管理学基础探究

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572 浏览:142768

摘 要:本研究课题重在分析博弈理论在刑事和解的各个阶段的运用,论证在刑事和解中权利与权利、权力与权力以及权利和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牵制,支持司法实务中刑事和解工作的开展.本研究课题从简要理解博弈理论在我国的发展,到分析其运用在刑事和解中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到对比研究国内外对此观点的研究现状,到重点探究我国刑事和解中博弈理论的运用,特别是针对诉讼的各个阶段不同的特点,重点分析博弈理论的运用对各种诉讼参与力量的影响,能够用理论来指导司法实务.

关 键 词:刑事和解,管理学,博弈论

刑事和解的基本概念和范畴:是指通过调停人使解协议后,受害人和加害人直接交谈、共同协商达成经济赔偿和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了有利于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处置的诉讼活动,包括经济赔偿和解和刑事责任处置两个程序过程.这部分主要介绍刑事和解的基本含义,历史沿革,以及我国现行的相关制度.

博弈论的主要概念以及相关理论,主要从结合刑事和解的角度为切入点进行介绍,将博弈论的相关理论作为研究改进刑事和解的研究工具.

一、国外学者的观点

①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对一个社会而言,当规范使各种对社会生活利益的冲突要求之间有一恰当的平衡时,这些制度就是正义的.

②刑事社会学派的菲利在其《实证派犯罪学》通过对犯罪原因的实证分析得出了“犯罪饱和”这一重要结论:犯罪是由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而成的一种社会现象.这一规律导致了我所讲过的犯罪饱和论,即每一个社会都有其应有的犯罪,这些犯罪的产生是由于自然及社会条件引起的,其质和量是与每一个社会集体的发展相适应的.

③托马斯谢林:在《冲突的战略》中指出以完全冲突理论为基采取一定赢原则(Sure-thingPrinciple)的零和博弈作为冲突解决方式有其显见的缺憾.既然冲突各方不得不共同生活在一起且存在许多共同利益,那么沟通与合作便成为解决冲突的一个选项,这便是非零和博弈.在非零和博弈中博弈一方的损失并不意味着另一方的所得,对博弈双方而言,寻求一个双赢结果就是它们的共同利益.

二、国内学者的观点

①张维迎教授指出这种合作博弈的结果是司法机关摆脱了“包袱”,诉讼效率与效益得到了加强,效率和公平得以兼顾,最终诉讼活动摆脱了原有的“囚徒困境”,进入了正和的博弈局面.

②陈瑞华在《刑事诉讼的私力合作模式―――刑事和解在中国的兴起》中指出刑事和解所具有的收益确实是显而易见的,同时它的这些优点也已经被西方国家的一些实践所证实.据此而言,刑事和解确实具有一定的内外部经济性,也正因为如此,有学者认为它是“以一种互惠双赢为基础的利益兼得机制,取代了那种‘要么全部,要么没有’的零和博弈”.

③向朝阳、马静华:刑事和解的价值构造及中国模式的构建,,一般认为刑事和解具有公正价值,体现了对被害人利益的保护、有利于加害人合理利益的保护及再社会化、体现了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具有效率价值,能直接实现个案的诉讼效率、能间接实现刑事司法整体效率、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

三、研究意义

①博弈论的研究方法和其他许多利用数学工具研究社会经济现象的学科一样,都是从复杂的现象中抽象出基本的元素,对这些元素构成的数学模型进行分析,而后逐步引入对其形势产影响的其他因素,从而分析其结果.基于不同抽象水平,形成三种博弈表述方式,标准型、扩展型和特征函数型利用这三种表述形式,可以研究形形色色的问题.因此,它被称为“社会科学的数学”从理论上讲,博弈论是研究理性的行动者相互作用的形式理论,而实际上正深入到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等,被各门社会科学所应用.博弈论是指某个个人或是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从各自选择的行为或是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在经济学上博弈论是个非常重要的理论概念.博弈论代表着一种全新的分析方法和全新的思想.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萨缪尔逊如是说:要想在现代社会做个有价值的人,你就必须对博弈论有个大致的了解.也可以这样说,要想赢得生意,不可不学博弈论,要想赢得生活,同样不可不学博弈论.

②刑事和解制度契合了“和”的需要,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要是用一个字来概括这个规模宏大的开幕式的话,我认为就是“和”.场地中不停变换出现的“和”字给了世界深深的震撼.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类经历了一个相对和平的半个世纪.当今世界矛盾重生,危机四伏,冲突和战争呼之欲出.可以说,和平、和谐、和睦是所有民族的向往.经历了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之后,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国际上还有不少刺耳的声音,比如中国威胁论,比如中国毁灭论.中国人从来不信邪,坚持走自己的发展道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指日可待.但毋庸讳言,我们也存在着很多的矛盾和问题,国际敌对势力、国内分裂分子、邪教分子、恐怖分子等都在威胁着我们的发展环境,社会利益多元化步伐不断加快,各种利益冲突和文化冲突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不断增大.我们最需要的是一个和平的外部环境,一个和谐的国内环境,一个和睦的社会氛围.

③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对轻微刑事案件,通过刑事和解在检察机关结案或适用非刑,不必运用国家刑罚权和高成本的刑来制裁一些犯罪,缩短了诉讼时间,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了诉讼效率.

总之,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和解只在刑事自诉案件中能够找到法律依据,但是对于一些公诉案件全国也在搞刑事和解的试点工作,特别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案草案的出台把刑事和解的范围扩展到了刑事公诉案件,很快公诉案件的和解就会有法律依据,刑事和解将会在解决刑事案件中被广泛运用,所以这一研究课题的提出对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