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井、妇?与后母戊

更新时间:2024-01-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7430 浏览:80375

摘 要:举世闻名的后母戊大方鼎及其鼎内铭文历来是学者们讨论的焦点,本文为了证明武丁时期著名的王后妇就是后母戊大方鼎的享祭者,妇就是母戊以及后来的妣戊等问题,从同期出土文物和考古文献入手,以多个角度论证了妇井()与母戊以及妣戊的关系,证明了后母戊鼎的确是妇井()的后代为祭祀她而造的祭器.

关 键 词:后母戊;妇井();妣戊;祭

中图分类号:B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1)12-0000-02

前言

1939年3月,河南安阳侯家庄武官村吴玉瑶家的农田中发现了一尊大方鼎,此鼎重832.84公斤,高133厘米,口长110厘米,宽79厘米,足高46厘米,壁厚6厘米,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最重的青铜器,该鼎硕大厚重,庄严肃穆,是中国古代高度发达的青铜文明的典型代表.鼎的腹内壁铸有铭文――

那么,这么大的鼎是什么时期的呢?是谁造的,又是为谁而造的呢?它具有怎样的象征意义?鼎内的铭文表示的是什么意思,我们又该把它读作什么呢?下面让我们一一来揭晓.

一、妇好墓和后母辛鼎的启示

一般情况下,判断一个器物的年代,要通过它的地层关系,然后在地层关系的基础上再去看它的器物组合.但上文提到的大鼎重现于世的时候没有其他器物一同出土,也没有发现墓葬,因此对于其年代的判断,只能从器物形制着手.专家们把273年间的殷墟甲骨文分为五个不同的时期,每一时期的器物,在造型上都有大致的分期特征.越早的方鼎,腹部就越深,腿也越细长,根据鼎腿与鼎腹的比例关系,专家们判断,这尊鼎比较接近殷墟二期的器物特征,即商代晚期(约公元前十六世纪至公元前十一世纪)的商王武丁后期至其子祖庚、祖甲时期.

1976年安阳殷墟妇好墓的发掘给我们提供了更多有利的证据.考古学家在妇好墓中发现了“后母辛”鼎,专家们对后母辛鼎及其一同出土的其他器物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确定此鼎为商王武丁或祖庚、祖甲为妇好造的祭器,再联系甲骨文中的“母辛宗”可知,妇好死后子辈祭祀她时庙号为母辛,那么孙辈祭祀时固然就称其为妣辛了.

而通过对比发现“后母辛”鼎的形制、纹饰和铭文的风格均和后母戊鼎(我们姑且先叫它后母戊鼎)一致,两鼎之间的合金配比情况也极其相似,如此相似的铭器和铭文就更有力地证明后母戊鼎确属殷墟二期的产物.我们可以以此推理,“母戊”应该也是商王武丁时期的一位非常重要的王后,后母戊鼎就是在她死后为了祭祀她而造的祭器.

那这两个鼎中的铭文到底该如何去读?我的观点是,后母戊鼎无论从三个字的排列结构还是意义阐释的合理性角度来看都应该读作“后母戊”.

二、妇某、母戊和妣戊等

根据《甲骨文合集》可以知道妇井()是武丁时期的一位非常重要的王后,现在学术界通行的说法是妇井()就是母戊,是后母戊鼎中的“后母戊”.要想知道它们之间的关系,首先要了解在殷商时期的“帚”、“妇”、“妇某”、“母某”、“妣某”以及“后”每个字都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联系和象征意义,以及什么样的人才有可能享受祭祀等问题.

(一)殷王的王后

甲骨刻辞中“”与“帚”,有时候写做前者,有时候又出现后者.郭沫若在《骨臼刻辞之一考察》中说:“凡帚下所系之字大抵从女,其或不从女者多是省文等又与生育之事有关,则帚某必系女字矣.女字之上通冠以帚,则帚乃妇之省文矣.1”所以,“帚”释为妇,是没有问题的.可见两者在意义上是没有区别的,加了女字旁是为了突出女性特征.

关于殷墟甲骨中的刻辞中的“妇”字,郭沫若认为妇当为“殷王之妃嫔.2”齐文心在《“妇”字本义试探》中认为“‘妇’在甲骨文中专指王妃贵妇,是身份很高的妇女的专门称谓.”“‘帚’是一种发式的象形”,“甲骨卜辞中的‘妇某’之某,代表该妇原所属的国族3”;2003年徐义华在《甲骨刻辞诸妇考》中统计得妇名157位,并对妇的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他说:“甲骨刻辞中的妇已不再是单纯的家庭性称谓,而是成为了商人对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已婚妇女的称谓,可以看作一种称号,是一种身份的标志.妇既可为生称,又可为死称.商代的妇既包括王妇,又包括臣妇和子妇.4”;钟柏生说:“卜辞诸妇所指均为女性,它还代表一种身份,说明他们是已婚,均是殷王的妃嫔(妻室),或是诸侯的夫人,也就是周代天子诸侯宫中女官的前身.5”

所以说,“妇”在殷商时期很可能是殷王的王后,至少也是王公大臣的妻子.

(二)井方伯之女

《甲骨文合集》中有“妇井”和“妇”,他们是否是一个人呢?赵诚说:“甲骨文代正处在文字繁化的程中,当有相当一部分字,尤其是人名、水名,只是借用一现存的字作为音符表示,后来为了便于表义,也为了便于归类,使形旁系统化.所以在这些字旁再加一形符,如诸妇中之帚井、帚良、帚子、帚女、帚多,些人的私名,因其为女性,所以加女旁又写作、娘、好、、.6”

就目前所见卜辞材料看,“妇某”之“某”确实往往与国名、族名或地名相一致.在93个“妇某”中,与方国名或族名重合者26例,有相应的地名者21例,与男子名相同者35例,去其相互重合者,共得47例,与“妇某”总数之比高达50%以上.最为合理的说法就是女子出嫁后以其父族之国名或族名相称,也就是说,“妇某”之“某”是父族之族氏名号.曹定云在《“妇好”乃“子方”之女》一文中认为:“‘帚某’之‘某’实际上是些女子所在母国的国号或封邑之号.7”曹兆兰在《金文女性称谓中的古姓》中“‘妇某’之‘某’字大约近半数与国族名相关,不可能是偶然现象.8”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妇井”和“妇”是一个人,女字部作为表示其女性身份的形符.在《合集》中有关妇井()的卜辞有200多条,从她所做的事情和权力以及商王武丁对她的关心程度,就可以看出,妇井()是武丁非常重视的一位重要的王后.另外,妇井()是井族或井地之女,即卜辞中商王朝北土方国井方伯之女,妇表示其身份,井()代表其族名.

(三)独享祭者

曹兆兰老师在《金文中的女性享祭者及其社会地位》中提到:“殷周时代祭祀用的青铜器中铭文中出现的人大致可以分为3类:作器者、受器者、享祭者.即作器者制作青铜器、受器者接受并使用此器盛以祭品、以祭祀祖妣父母等享祭者.”而且只有直系先王的配偶,并曾立于正后者才能入祀.妇好墓、母戊都属于母特祭,可以单独一人享受祭祀.而较为详细的铭文中也会出现作器者的称谓.后来随着女性地位的降低,铭文中很多“妇”或“妇+私名”都是女性作器者,不是享祭者.

这样看来,后母戊鼎一定是被单独享祭的祭器.而我们前边提到的,从井方国来,带着土地嫁给武丁的王后妇井()作为直系配偶,具备单独享受祭祀的条件.

(四)庙号母戊

前面我们提到,妇好死后庙号母辛,武丁另一位王后死后庙号母戊,这些都是怎么得到的呢?徐义华:“妇在受到祭祀仍被称作‘妇某’,那么妇既可以是生称,又可是死称等我们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