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文答辩须知

更新时间:2024-02-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6540 浏览:120934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3月1日&mdash,&mdash,3月31日,下半年9月1日&mdash,&mdash,9月30日)持实践性环节考核申请表&rdquo,(考生到所在盟市自考办申请领取)及答辩费到内蒙古师大文学院报名,报名后方可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二、考生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答辩,可在答辩十天前向内蒙古师大文学院申请延期到下次答辩,如在两年内不参加答辩,内蒙古师大将视为缺考,答辩成绩为不及格.


三、考生报名后半月内将本人确定的论文题目通知内蒙古师大文学院,内蒙古师大文学院根据论文题目确定指导教师.

四、论文题目确定后不得擅自改动,如有特别情况确实不得不改动题目者,须向内蒙古师大文学院提出申请,否则,不得参加答辩.

五、考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经常与指导教师联系.论文写完寄给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后,考生应按要求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定论文基本合格.

六、论文字数不得少于8000字.

七、论文定稿后,由考生本人按论文格式要求用A4打印纸打印一式六份,并交一张用WORD录入的论文软盘.

八、论文要求加装有考生准考证号、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等内容的封面.

九、考生必须在答辩十天前将打印的六份论文呈交内蒙古师大文学院,凡不能按期交论文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论文答辩.

十、考生交论文后,内蒙古师大文学院将对所有论文进行核查,凡发现是从书刊、杂志、网络中抄袭的论文,一律按不及格处理,考生今后也不得再参加论文答辩.

十一、考生在答辩前必须呈交下列材料:

1.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申请表&rdquo,一份;

2.专科毕业书复印件一份;

3.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4.自学考试本科段合格成绩单复印一份;

5.毕业论文一式六份;

6.论文软盘一份;

十二、考生论文答辩时持所在盟市自考办发放的准考证参加答辩.

十三、答辩后两天内公布成绩,领取成绩合格证.

十四、本次论文答辩时间为200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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