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视野中的新诗

更新时间:2024-03-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865 浏览:18650

摘 要:新文化人对新诗的构想,向来就包含着一种内在的紧张.一方面,尝试打破传统的文学教条,直面现实写作困境的新诗,从一开始就以反传统的面目出现;而在另一方面,缺少本土文体土壤的新诗,一直需要诉诸于文学史的经验,来寻找其自身合法性的一种证明.在我们熟知的曾任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从事古典文学研究的新文化人——胡适那里,这样的紧张关系表现得最为明显与充分.尤其是在有关新诗音乐性的问题上,文学史的逻辑和新诗的现实境况构成一种尖锐的对照.因此形成的两难格局,也许一直到现在仍然对我们造成困惑.

关 键 词 :胡适,新诗;音乐性

一、胡适《谈新诗》中对新诗地位的看法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在北京各大学中文系的新文化人教师中,他们从事古典文学研究,胡适等一批新文学的领头人.他们的新诗和他们的文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具体的讲,这些新文学人面对的问题是多元化的,比如克服陈旧的中国保守的文化背景,与此同时要能够发掘出所谓的新诗的新体现在何处,它们之间的异同之处何在.这时候必然保守的文学根深蒂固的权威地位抨击萌生的新文学.而中国古典文学自然而然会受新文学的调适.由此可见这两方面之中形成了一种对立与中和.而以上种种最尖锐的表现在新诗方面,尤其是在与新诗“音乐性”相关的一些话题上.种种的关于新诗的知识话语之中,新诗以反传统的面目出现,但又一直会受到传统的牵制.本文试图选取胡适学者为个案,在对有关新诗的文学史话语的梳理的基础上,为读者呈现出新诗与传统之间暧昧复杂且充满紧张的关系.

胡适曾提到要为新诗建立一个体系,新诗的不断改进,取代了古典诗的地位不再是从前的固定的格局—五言诗,七言诗.到了宋代之后,词变为了曲,曲又几经周折,我们现在从最本质上来看的话不只是删除原有诗对其格式及其思想的束缚,更是对其调子融合,推翻平仄,格律的管制.提倡作诗自由,更是响应了为文艺而文艺.这是第四次的诗体大解放.这种解放实是《三百篇》以来的大势所趋.五七言诗的解放最大的要数诗到词的转型.中的五言诗和七言诗并不符合我们讲出的话语的自然,但在日常讲话时不可能句句五个字或七个字.形式上词体少了一些套数的繁文缛节.但无论如何有词的地方必有曲子,这都是符合音乐性的特点的.

至于提到胡适所说的诗体解放,相当程度上指的是诗体摆脱格律与音乐的束缚,向“语言之自然”趋近的逻辑.但在这样的历史叙述中,已包含某种内在的紧张,如胡适自己注意到的情况,词曲与音乐关系的密切程度,或许还会在诗之上,因此从词曲过渡到新诗,我们必须彻底打破固有所有格律限制,人们称其为“大势所趋”已显得些许勉强.但胡适虽一方面在强调新诗之发生依赖于“有意的鼓吹”,并不愿放弃“大势所趋”的说法,他谈及“新诗体是中国诗体大势所趋所必至”,这其中体现的历史目的论的逻辑,对于树立新诗的合法性仍必要.

二、胡适对新诗价值的探讨

当然产生的新的问题还得重新的回到胡适的双线文学观念中去解决.比起胡适早期单线条的历史进化观念而言,双线文学观念毫无疑问的是更富于弹性和活力.但其实虽胡适的双线文学观念还是会强调白话文学的不停的壮大与古文学的不断没落,同时仍有构造白话文学正统的思考与考量,但是这种观念的核心价值并不在构造某种历史目的论的叙事,却在某种共时的层面上,从民间文学和庙堂文学的对抗的角度,呈现出了有关中国文学发展动力的大胆揣测.而胡适在《白话文学史》中提出“一切新文学的来源都在民间”,紧接着又强调“这是文学史的通例,古今中外都逃不出这条通例”,由此可见在胡适看来这一观念显然已经超越了具体的文学史叙述,进而成为一种普遍性原理.普遍性原理可以回避掉相当可观的线性历史叙述中的问题,使它变得不必要,同时也会给我们带来更高的知识上的权威.所以虽然说从《白话文学史》的叙述来看,文学史上的很多诗体大致上都走向僵化,而且我们不可能将它们和新诗纳入到同一条历史脉络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新诗可以自外于“文学史的通例”.在这里,不是历史上的诗体,而是现实存在的共时性的民间文学那就是歌谣,歌谣为新诗指引了发展的方向.


胡适自发表《北京的平民文学》以来,就曾多次强调歌谣对于新诗的参考价值.胡适在1936《歌谣》周刊的复刊词中,更加强调歌谣作为新诗范本的意义,当然这是他出于对新诗过于偏重借鉴外国文学的担心.这里值得读者关注到的一点,胡适在这里仍诉诸于“文学史的通例”,他认为:在中国的作诗当中,我们所熟知的词与曲子也几乎所有的灵感都来自于民间,胡适也谈到过新诗不仅吸收了国文的精华,且剔去外国文学的糟粕,整合成了一个新的独立体,当然也会和上述的根源起到莫不可分的关联.民间的这些诗歌,朗朗上口,便于众人传诵并不是包含历史目的论的线性叙述,而应该说是“一切新文学的来源都在民间”这一文学史通例在各个时代的表现,而新诗与歌谣之间的关系不过是另一个例证.然而这里还隐含另外一个问题,如果回过头来考虑胡适之前对“韵文”“散文”语体的看法,考虑到胡适对“散文”中固有的音乐性的疑虑,以及对“语言之自然”“作诗如作文”等命题的来回重申,那天然的带有音乐性的“民间歌唱”,在转化为新诗的过程中,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或者对于胡适来讲,处于民间自然状态的歌谣的音乐性还没有表现的很形式化,所以干脆就大量采用.胡适并未对此作进一步的说明.

三、胡适新诗的历史意义

正如胡适胡适自己在《谈新诗》中所说,新诗的出现是辛亥革命以来的一件大事.胡适所倡导的“文学革命”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有着辛亥革命的痕迹(事实上,在《谈新诗》一文中,胡适就是把“新诗革命”和“辛亥革命”联系起来探讨的).所以,我们在提到 “文学革命”或“新诗革命”的口号时,就应该将其与近代中国的社会变革结合起来考虑.然而胡适本人却不想将新诗革命的主张扩大化,而是局限于语言工具的范围,并试图用文学改良的说法来替代他的文学革命思想.究其原因,则逃不脱他早年在国外所受到的改良主义思想的影响,以及他在“五四”这个特殊时期的焦虑感.因此,新诗革命或是文学革命,并不是从文学本位提出的,其期望达成的效果,也不是文学可以企及的,而他们那一代人也没有能力思考诗和文学是否真的可以革命这个问题.新诗革命和文学革命从这个层面看,或许可以将其作为近代中国政治变革与文化激进心理在文学中的体现来探讨.尽管如此可能会阻碍了对于诗和文学的正确理解,但新诗也可能从某种意义上促进了文学革命的步伐.至于与旧诗相比较,新诗在文化甚至政治立场上,究竟是保守还是先进的问题,我们要遵循诗的艺术规律去解读,才可能得到正确的理解.或许当人们用诗性文化或乐感文化对中国古代文化冠名时,就已经承认了中国古代的社会基础,文化基础乃至语言基础才真正是最适宜诗歌的生存和发展的沃土,而到了胡适的时代,那种理想的诗的社会早已一去不复返,这也导致了新诗不得不在彷徨中举步维艰,甚至走到了自己的对立面的尴尬局面.新诗既是诗歌在时代上的进步,又是诗歌自身新的蜕变的开始.(作者单位:安徽大学)